2020年(管理制度)长电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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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长电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长沙电信有限(2004)6号关于印发长沙市电信分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长沙市电信分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长沙市电信分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流程,推进培训机制创新,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员工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员工培训体系,创建学习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电信分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三条按照“建立体系,完善机制,持续创新,提升优

2、势”的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有重点、全方位地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的职业能力适应岗位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不断提升长沙市电信分公司的人力资本竞争优势。第四条坚持员工培训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切合实际的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企业内部的沟通,有利于员工形成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五条坚持以岗位培训为核心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书中任职资格和上岗条件的要求,对员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进行适时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第六条坚持量质并重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实行全员培训的同时,注重培训质量和培训

3、实效,做好培训项目评估,不断提高培训的投入产出效益。第七条坚持员工培训与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配合的原则。将员工培训与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薪酬激励、职业发展紧密结合,把员工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酬变动的重要依据;按照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使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同步。第八条企业每年员工培训率达到50%;员工岗前、转岗培训率达到100%;员工持证上岗率100%;员工每两年至少参加累计7-12天的脱产培训。第三章培训管理体系和职责第九条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归口管理本公司电信员工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分公司员工培训政策、规章制度、培训规划

4、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公司内员工培训项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所辖县(市)电信局、分公司各部门的员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开展岗位练功和技术比武活动;负责员工的外培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培训资料(教材)的编写、购买、发放工作;统计汇总、分公司员工培训信息;掌握和合理使用员工教育经费。第十条分公司各县(市)电信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培训政策、规章制度、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集团公司、省公司、分公司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培训项目;统计汇总本单位员工培训信息;掌握和合理使用员工教育经费。第十一条分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

5、其他中心级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功活动。第十二条分公司所属各县(市)局、各中心级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主管培训工作并设立专(兼)职教育干事。教育干事要具备思想素质好、热爱员工培训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业务技术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培训工作。第十三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建立“集团、省公司、地市分公司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合理分工,协调统一”的要求,分公司实施四级培训管理体系,各级员工培训部门的主要培训对象如下:1、集团公司员工培训部门的主要培训对象为: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人员、省电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地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高级技术业务人员。2、省级电信公司员工培训部门的主

6、要培训对象为:省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地市(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县局长、中级技术业务人员。3、市(州)分公司、省直属单位员工培训部门的主要培训对象为:基层管理人员及初级技术业务人员。4、市公司各县(市)局培训部门、职能部室、中心级单位的主要培训对象为:本专业、本单位员工。第十四条各级培训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及本部门职责,提出培训需求及培训目标;配合同级员工培训部门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协助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及培训大纲的制定和培训教材的编写等工作,为员工培训提供各方面的支持。第四章员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员工可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及本人职业生涯发展情况提出个人培训需求,有参加有利于企业及个

7、人发展的各类培训的权利;有向本单位员工培训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的权利。第十六条优秀人才、劳动模范、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及企业内聘培训师有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优先参加培训的权利。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安排参加培训,有自觉遵守员工培训管理的各项规定,完成学业并向本企业其他员工传授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义务。第十八条国家、企业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员工有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十九条员工参加由企业出资的培训,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有严格履行合同各项规定的义务。第五章培训分类及要求第二十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又分

8、为岗位资格培训、知识和技能更新培训、改进绩效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拓展培训等。在岗培训还应按照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分类实施。第二十一条岗前培训是对企业新进员工进行的胜任岗位所需基本知识、技能等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新员工了解企业发展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尽快融入企业整体环境之中。新员工进入企业应接受不少于7天的岗前培训。第二十二条在岗培训应反映培训需求的多样性,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机会。应依据不同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必修课与选修课,将企业目标及工作要求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第二十三条岗位资格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实现全员持证上岗而进

9、行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包括专业培训和工商管理培训,技术业务人员资格培训主要是职业技能培训。第二十四条知识和技能更新培训是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员工进行的与时俱进的培训,旨在使员工的知识技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第二十五条改进绩效培训是对于绩效考核未达到要求或进一步改进绩效的员工所进行的培训。培训应依照绩效改进计划进行,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是看员工绩效是否有效改进。第二十六条转岗培训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后所接受的培训。应根据员工新的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培训应侧重于新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实务等内容。第二十七条岗位拓展培训是以企业需求及员工职业发展规

10、划为依据,根据员工岗位纵向晋升及横向拓展的需求进行多样性培训,旨在帮助员工适应岗位的需要,实现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第二十八条逐步推行成人学历教育个人化、社会化。员工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学历教育而取得的学历、学位,企业应予以审核认定。员工参加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应自行负担学习费用,对于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学习成绩优秀者,企业可酌情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九条积极探索员工培训方式的技术创新。加强员工培训的信息化建设,大力采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工作,为员工提供灵活多样的培训手段,逐步形成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员工培训体系。第六章培训工作流程第三十条培训工作总流程:第三十一条公司年度培训计

11、划制订流程:市公司领导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市公司培训中心整合各专业培训需求计划并反馈信息市公司向四县(市)局及相关部门下达培训计划第三十二条公司临时新增培训项目管理流程: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管理流程:相关部室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市公司相关部室请示分管领导,选派学员与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配套的培训培训中心归档培训协议集团及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培训通知市公司办公室第七章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对员工进行分类培训,实行管理人员持工商管理培训证书、技术业务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第三十五条培训协议签订制度。1、员工由企业出资赴国外、港澳台、出省培训;参加人均费用超过000元、日均费用超

12、过200元的国内培训(含差旅费,下同);参加成人学历教育等,企业均应与其签订培训协议(见附件5),明确培训费、违约赔偿金额及培训后的服务年限等,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2、培训后服务期的计算方法:(1)员工赴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培训后,至少为本企业服务8年。(2)员工参加国内(不含港、澳、台)培训,培训时间10天以内或培训费用超过2000元的至少为本企业服务1年;培训时间11天至30天或培训费用超过000元的至少为企业服务3年;培训时间31天至90天或培训费用超过000元至少为本企业服务6年;培训时间90天或培训费用超过000元以上为本企业服务10年。3、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后,违反协议服务约

13、定的,应向企业偿还培训核定费用,并按培训核定费用的2倍向企业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六条内外结合的培训师资管理制度。1、企业工商管理、现代职业经理人、高效职能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以外部师资为主,企业综合化集中维护培训及岗位轮训业务技术培训以内聘师资为主。在聘请优秀外部师资的同时,利用企业自身的人力资源,组建内聘培训师队伍,实现内外部师资信息资源共享。市公司鼓励企业各级领导、资深专家、优秀人才等承担企业培训授课任务。2、培训教师酬金(税后)按聘任教师层次不同执行不同标准。外聘专家、教授、讲师的酬金由办班单位参照市场价格与培训咨询公司、院校商定;市公司组织的培训,省公司级内聘培训师酬金一般为500800元

14、/天;市公司级内聘培训师及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酬金一般为200400元/天;3、省公司级内聘培训师,每年承担省公司员工培训授课任务3次以上,由省公司根据培训师个人意愿和授课需要,安排其1次进修培训,其培训费用由省公司支付。4、市公司级内聘培训师,每年承担市公司员工培训授课任务5次以上,由市公司根据培训师个人意愿和授课需要,安排其1次进修培训,其培训费用由市公司支付。5、公司各单位自办班的酬金,经培训中心审核后按0元/课时支付。6、公司以师带徒(仅含新进员工)酬金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及格(6079分)三等,分别为30元/月、20元/月、10元/月。第三十七条培训评估制度。

15、1、每期培训班结业前,承办单位必须向学员发放调查问卷(见附表)征询学员对本次培训的综合评估意见,调查问卷回收率不得低于学员人数的80%。2、对一些专业技能培训,授课完毕后,承办单位应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通过检查学员的学习结果,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3、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每年应按5%的学员比例对培训后返回单位工作一段时间的学员进行抽样调查和考察,通过衡量学员培训后工作业绩的改善,对培训绩效进行评估。4、每年选择12个基层单位或部门,对培训为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和回报进行综合评估。第三十八条员工培训奖励制度。1、根据公司职教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年终组织、推荐评选员工培训领导、管理、教学、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2、大规模的培训或培训时间在10天以上的培训班,可以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并予以表彰奖励。3、员工参加本系统院校或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司培训中心应对其学费发票、毕业证和学位证进行核实,并与其签定培训协议后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奖励000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奖励000元;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奖励000元;取得大专学历奖励00元(学历、学位只获一项的奖励减半)4、奖励考上重点本科院校(成教电大除外,以下同)的员工子女500元;奖励考上一般本科院校的员工子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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