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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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符合国际惯例 作者唐广庆电话010 63204335 O 010 66176167 H E mail tangguangqing 适应WTO的基本规则 所有世贸成员实施统一的规则 即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惯例进行招标和投标 执行时不能有很大的随意性 因此应强化 规则意识 适应WTO的规则有 1 公平竞争规则 是指给予所有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平等的机会 也既是不歧视原则 还应按事先公布的资格审查标准 评标和授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2 国民待遇规则 是指外国承包商享有本国人相同的国民待遇 3 透明度规则 经济的法律法规应透明 并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按 招标投标法 和配套文件的规定

2、进行招标投标 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具有高的透明度 公开招标信息和程序 公开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公开开标和中标结果 4 权利和义务平衡规则 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的当事人都应以诚实 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 项目管理各方关系图 主管部门 贷款单位 项目法人 承包人 工程师 设计单位 供货商 项目承包合同 设计咨询合同 咨询合同 供货合同 贷款协议 隶属关系 监理 监理 分包人 项目分包合同 争端裁决委员会 评审 评审 发包人的权利 一 1 有制定月 季 年计划的权利 2 有权同意或拒绝项目转让和分包 以及批准履约担保和项目保险 3 批准合同规定以外征占项目用地

3、4 批准合同以外承包人提出新实施条件的权利 5 批准修改项目各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 6 批准重大的合同变更和项目设计变更 7 批准备用金的使用 8 办理每期进度支付价款 项目预付款 材料 永久设备 预付款 索赔 调整合同价格与物价波动 合同最终决算等 9 如果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和违约 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发包人的权利 二 10 决定罚没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权利 11 如果承包人违约时 有解除对承包人全部或部分合同的权利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用罚没履约担保金或保留金予以补偿 还应弥补不足的部分 12 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有要求争端裁决委员会 FIDIC 条款全文DisputeAdjudica

4、tionBoard 简称DAB 进行调解或要求仲裁的权利 13 发包人有对监理工程师授权或扩大授权或限制授权 有撤换各级监理人员的权利 但拟替换的人员应事先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对此人提出合理的反对意见 并附有详细依据 发包人就不应用该人替换 也有撤换各级承包人员的权利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用地 2 提供部分实施条件和实施准备工作 3 移交测量基准点以及有关资料 4 提供必须的水文和地质勘测原始资料 5 提供项目图纸 6 协调外部关系 创造良好的实施条件 发包人的责任 1 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章 承担自身引起法律责任 2 支付价款 完工结算和最终结算 3 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 统一管理

5、项目文明实施 5 全现场的治安保卫和现场安全 6 环境保护 7 发包人应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期运行验收 单项验收 部分项目验收和项目完工验收 以及缺陷通知期检验 发包人的风险 1 战争 动乱等社会因素以及爆炸等辐射污染和飞行压力波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 除合同规定以外发包人使用或占有的永久项目的任何部分 3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项目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 不可预见的 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已采取适宜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发包人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 1 应给予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 至少应把管理合同的全部权力授予监理工程师 2 在合同范围内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全部联系应通过监理工程师

6、进行 3 对于按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颁发指示 决定 确定价格 同意工期延误等之前和发包人协商的一切事宜 要正确理解 并应立即做出反应 4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能力 行为和职业道德进行监督 但不能直接去干预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工作 5 发包人的义务应认真履行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并创造良好的合同管理的外部环境 6 发包人的行为准则是 恪守合同规定 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按期获得合格项目的前提下 允许承包人得到合理的报酬 承包人的权利 一 1 有要求发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供项目用地 实施条件和通道的权利 2 有要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水文 地质和测

7、量网点等勘测资料以及项目图纸的权利 3 承包人有选择材料供货商的权利 如有合理的理由 有权拒绝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4 在合同总工期和控制性工期的控制下 承包人有制定和修改项目实施进度的权利 5 承包人有选择现场作业和实施方法的权利 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 所有实施方法和全部项目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6 在合同规定的变更或工作量变化的范围内 有要求发包人调整费率或价格的权利 承包人的权利 二 7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不按合同规定强行干预承包人的现场作业和实施方法 或苛刻检验 或违反合同规定 或违约 给承包人造成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时有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 8 当发生争议时 承包人有要求争端裁决委

8、员会调解或仲裁的权利 9 发包人未及时或未支付价款以及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 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事先发出通知的条件下 有降低实施速度 或暂时停工 或终止合同的权利 10 当发生发包人风险时 已给承包人造成了损失 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对此进行赔偿 承包人的义务 1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之后 按规定的时间进场准备 并及时开工 2 按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和保险单 3 提交施工方法说明 即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以征求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并供参考 审批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 4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 从施工图纸或规范中发现任何错误 遗漏 失误或其它缺陷 有义务立即通知监理工

9、程师 并抄报发包人 5 承包人必须给予在同一现场进行作业的其它承包人合理协作 创造必要条件的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 一 1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2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 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竣工和修补缺陷的全部承包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承包人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 材料 施工设备 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3 承包人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 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文明施工 5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承包人的责任 二 6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采取安全措施

10、 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人员 材料 设施和设备的安全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7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环境 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 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 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8 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使用公共道路 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 承包人应负责照管与维护 10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11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 并按期撤退人员 设备和剩余材料 承包人的风险 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以外的风险都是承

11、包人的风险 一般有以下风险 1 资金额度和来源的可靠程度 以及国家经济状况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 2 项目设计水平 工程水文和地质条件的风险 3 选择的合同标准范本对承包人风险的影响 4 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独立处理合同争议的能力和公正程度 以及争端裁决委员会调解能力等方面对承包人风险的影响 5 项目各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的影响 6 由于承包人对项目 包括材料和永久设备 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7 承包人自身能力 实施和管理水平 以及实施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8 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承包人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 1 承包人应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恪守合同准则 用合同

12、规定的费用 质量和工期约束自己的实施行为 2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要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 3 对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与实施建议 作为一个合格的成熟的承包人 应及时的作出反映 4 有经验的承包人要主动配合项目设计和合同变更 正确对待和处理索赔 5 当索赔或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时 也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 6 承包人的行为准则是 恪守合同规定 主动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按期移交令发包人满意的合格项目 从而获得应得的报酬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 在项目实施阶段 协助项目法人作好招标准备工作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以及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 招

13、标 评标 定标和签订合同 并以合同为准则对项目进度 投资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建设监理的定义 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为项目承包合同的目的 组建或选择监理单位 国际上称咨询工程师或工程师 协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 责任和风险 以及对承包人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在项目法人授权范围内 以合同为准则合理地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地分配合同双方的责任和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地位 项目法人是通过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所以在合同管理上是处于主导地位 也就是说合同双方的全部联系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的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准则 1 在建设项目

14、的过程中应仔细遵循项目法人的要求 2 然而 应当注意 凡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需应用自己的判断表明任何批准 校核 证明 同意 检查 检验 指示 通知 建议 要求 试验或类似行动 影响项目法人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时 其行为准则是实事求是和行为公正 没有偏见的使用合同 既要尊重项目法人的权益 也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3 要作风正派 廉洁自律 严谨慎重 乐于合作 这样才能得到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尊重和信赖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义务 1 按合同规定为承包人提供进场条件和实施条件 2 合同规定为承包人提供水文和地质等原始资料 提供测量三角网点资料 提供施图纸 以及指定有关规范和标准 3 发布各种管理信息和合同

15、管理的有关指示 4 承包人的工作和生产需要监理工程师表明同意 决定 批准或签发证书等时 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反映 以使项目能顺利实施 5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签发价款的支付凭证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权力 一 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授予监理工程师如下权力 1 决定工程开工 停工和复工权 2 项目 材料和永久设备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查否决权 3 项目进度计划和修改审批权 4 有对实施方法和现场作业的建议权或同意权 5 开具每期进度支付凭证权 6 决定合同变更 包括项目设计变更 权 决定工期和经济索赔权 决定新的价格和费率权 7 决定项目分包权和核准承包人选定分包人权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权力 二 8 对合

16、同规定的解释权 9 部分项目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和签发永久项目任何部分的接收证书 10 项目和部分项目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和签发项目接受证书 并审核竣工财务报表 11 项目缺陷通知期限 1987年第四版 FIDIC 合同条款称缺陷责任期 期满后 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履约证书 并审核最终财务报表 12 承包人任命承包人代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如未获同意应另行任命 也应取得同意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的问题 1 要用正确的指导思想管理合同 2 监理工程师要编好合同文件 熟知合同规定与恪守合同 3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设置长期和稳定的管理机构 4 监理工程师在解决合同问题时必须要及时协调和快速决策 5 建立岗位责任制 我国招标投标现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现行管理体制1983年云南省鲁布革水电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各部委陆续颁布了 招标投标法 的配套规定以及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推行招标承包制后的成就 2000年全国建筑工程招标率达到63 成套设备招标节资率达到12 6 全国水利系统施工招标率从90年代的50 上升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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