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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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推动新时代能源转型发展,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围绕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补短板、

2、强基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二)政策取向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大

3、力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能源发展新格局。更加注重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充分发挥质量、能效和环保标准等市场化措施的作用,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促进供需动态平衡。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提高能源系统效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优化能源发展布局,统筹发展各类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加工转化、输送储存及

4、消费各个环节协同发展,加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提升能源系统协调性和整体效率。更加注重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能源体制,不断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让能源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对能源发展的新要求,努力降低能源生产

5、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更加注重开放合作共赢发展。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推动能源产能合作,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更加注重深化能源依法治理实践。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能源法治的保障作用,将依法治理作为促进能源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方式,并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主要目标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5亿吨标准煤左右

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9%左右。能源供应。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6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7亿吨左右,原油产量1.9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60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4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2万亿千瓦时左右。能源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二、加快能源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统筹优化水电开发利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妥善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有序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建设,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加快雅砻江两

7、河口、大渡河双江口等龙头水库电站建设,积极推进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综合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提高流域梯级水电站调节能力。完善流域综合监测平台建设,加强水电流域综合管理。以四川、云南和周边省区为重点,实施跨流域跨区域的统筹优化调度和水电丰枯调节,有效缓解弃水问题。稳妥推进核电发展。落实“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核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工程安全质量可控。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开工建设一批沿海地区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进一步完善核电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促进核电多发满发。继续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

8、,建设核电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堆重大专项立项工作,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因地制宜,积极推广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

9、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报告。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领跑者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垃圾焚烧发电清洁绿色发展。组织开展海洋能调查研究,适时启动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推动建立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快国内天然气增储上产,全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天然气储备调峰体系。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为、以气定改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稳步推进天然气车船发展和加气(注)站建设。加快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推广天然气用户与气源方直接交易,消除或减少工业

10、用户和民用用户在输配价格和终端气价上的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落实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二)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推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在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等环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矿区循环经济。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总结推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矿井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开展煤炭深加工产业升级示范,深入推进低阶煤分质利用技术示范。大力推广成熟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加快西部地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基

11、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重点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船用低硫燃油,以及全国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的供应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六标准油品炼油装置改造方案和时间表。加快淘汰炼油行业落后产能,提高炼厂能效,研究实施炼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编制实施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布局方案,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提高交通运输燃料中非化石能源比重。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加大油品质量专项抽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油品质量升级取得实效。(三)推动

12、能源绿色消费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转化利用效率,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能源消费,使节约用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提升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实施煤炭终端消费减量替代,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地区煤炭消费,提高清洁取暖比重,积极稳妥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提升高品质清洁油品利用率。积极开展电能替代,推进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和松原等五个城市电能替

13、代试点。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全面启动水运领域电能替代。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一)切实化解过剩产能继续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用市场化和法治化办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加快退出违法违规、不达标和安全风险大的煤矿,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等煤矿有序退出,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继续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有序发展优质产能,倒逼无效低质产能加快退出,提高煤炭先进产能比重,更多发挥北方地区优质先进产能作用。推进煤矿企业兼并

14、重组和煤电、煤运、煤化工上下游产业融合,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建设先进产能的统筹,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保持价格稳定。推动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手段和政府调控并举,充分发挥煤电规划建设预警机制的作用,从严控制新增规模,清理整顿违规项目,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督查问责。加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与电力供应保障的统筹,科学规划电源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强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有效化解区域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电力供需动态平衡。(二)补齐能源系统

15、短板着力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认真落实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激励机制,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与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考核政策的衔接。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布局,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完善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调度技术支持体系,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水平。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加快龙头水库、抽水蓄能电站、燃

16、气电站和先进储能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先进储能技术应用。做好全国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及规划调整工作。出台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清洁能源的能力。增强油气储备应急能力。加快国家石油储备项目建设,推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储备原油收储,继续做好国家石油库存数据发布工作。加大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支持地方政府与企业合建储气服务设施,研究制定化解迎峰度冬、度夏天然气消费峰谷差矛盾的根本性措施,出台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形成通过市场解决储气调峰问题的长效机制。(三)夯实能源供应基础提高油气供给保障能力。坚持“盘活保有储量和加快新储量发现动用”两手抓,加强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保证石油产量基本稳定,天然气产量较快增长。加大页岩气、煤层气、深水石油天然气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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