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32691597 上传时间:2020-05-19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1.5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4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为规范明确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参照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包括广东省省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及覆盖21个城市所有肉类蔬菜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环节,以肉类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节点企业为建设重点。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追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猪肉、蔬菜追溯,泛指食用农产品(粮油除外)追溯。二、术语和定义1. 二维码。此处主要指QR码,是指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

2、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标识符,用于记录追溯相关数据信息。2. RFID。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可通过无线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特定目标对象并读写相关数据的通信技术。一般由RFID标签、读写器和天线组成。3. 追溯码。是指由各子系统按照系统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肉类蔬菜包装物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的代码。呈现方式可以为数字或二维码,在全国具有唯一性。4. 主体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流通节点主体码和经营者主体码。5. 批次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批次肉类

3、蔬菜的代码。一般在首次建立电子台账时由流通节点子系统自动生成,记载于电子台账内。肉类可直接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号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作为批次码,蔬菜则按本规范第八章规定的规则编制批次码。6. 电子台账。用于详细记录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的电子文档。7. 交易凭证。在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流通单据,是后续环节分批验货的基本依据。8. 主体二维码。代表肉类蔬菜经营企业或经营户的唯一二维码形式的身份标识,可关联所经营肉菜商品追溯信息。9. 智能溯源秤。是指集称重、摊位号管理、多批次管理、限量控制、支持二维码凭证打印等功能,并能通过有线或无线

4、等方式接收、传输相关信息的电子秤。10. 无线环境传感网络设备。是指在生产、加工、流通、零售环节,通过无线传感网络,传感器能够满足采集温度、湿度和光照强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等的数据和传输要求,且传感器能以树状和网状进行多跳自组网进行数据传输。11. 移动手持机。是指根据实际追溯需求,具备条码、二维码或RFID识读等功能,并能通过4G、WIFI、蓝牙等方式传输信息的移动式设备。12. 流通节点。是指肉类蔬菜交易提供场所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屠宰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消费者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流通节点由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组成。三、建

5、设目标及原则(一)建设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省、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肉类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零售等环节为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以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企业为建设重点,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追溯体系建设与商品交易相结合、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与参与各方利益诉求相结合,确保追溯体系稳定持续运行。(二)建设原则。1. 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全省各市参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

6、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全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2. 探索多元模式,推行创新、成熟技术。全面推行创新、成熟、成本易控制的信息传输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各市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探索采用符合实际的创新模式。鼓励企业与内部管理、实际交易需要相结合,集成应用有特色的信息化解决方案。3. 制定适度目标,逐步稳妥扩展。既着眼当前追溯需求,又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构建合理技术架构,为技术升级及产品扩展预留空间。在全面夯实试点项目建设基础上,加快发展产销对接、连锁

7、经营、物流配送、电商平台及冷链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种类及企业覆盖面。4. 确保追溯体系运行质量与效率。各城市要建立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到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运行保障机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参与企业做好数据录入与上传工作。5. 推动市场化运作,探索数据增值服务。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机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通过积极吸引第三方参与,深入挖掘追溯数据价值,多渠道附加增值服务,引资引技引智并举,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形成追溯体系生产经营者、实体交易场所管理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物流配送者,消费者,第三方追溯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各方共同建设,共创价值,

8、共享利益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四、政府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省、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全省追溯管理工作体系。省级追溯管理平台。作为政府部门开展流通追溯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的工作载体,预留与诚信体系平台、电商平台、其他部门接口,及其他重要产品品类拓展空间,实现跨部门多品类互通、共享的追溯体系平台。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向市级采集追溯信息并审核,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控全省各城市追溯体系运行情况,并开展相关数据应用。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各城市复用省级追溯管理平台二级功能,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9、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各城市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改造。平台具体功能如下:1. 市级门户服务系统。市级门户服务系统与省门户服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提供信息发布管理功能,内容管理功能。市级门户系统经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建立在统一技术构架基础之上,信息可以实现基于特定权限共享呈送的“群网站”,即省级门户系统对市级门户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形成“数据大集中”,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和统一调配。市级门户服务系统可以在各市本地维护各自的网站信息,域名采用统一的二级域名模式,对内部开放为管理平台,提供对网站信息管理等功能;对外部消费者开放为综合服务平

10、台,提供消费者查询追溯信息、追溯动态等功能。省级门户服务系统和各市级门户服务系统的信息可以互相共享呈送,实现网站群体系内的数据协同维护。2. 肉类蔬菜追溯子系统。对纳入追溯范围的定点生产、加工、流通、零售等流通节点主体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建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上报的追溯信息,按产地、流通节点、经营商户、追溯码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形成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参照商务部规定的具体采集指标及时限要求,将有关信息传送省级追溯管理平台。3. 市级监管辅助系统。监管辅助系统包含应急管理、考核评价管理和企业诚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四个子系统。应急管理

11、:根据省级平台提供的事件源头,响应应急事件、追踪流向,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并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问题产品下架、退市、召回等应急处置工作。考核评价管理:根据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及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流通节点追溯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流通节点信息传输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建立问题发现模型库,形成对问题的筛选、定性与程度评价的统一方法,对各流通节点信息报送进行有效监控,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警示。企业诚信管理:与广东省诚信平台对接,建立肉类蔬菜流通经营主体和经营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按照信

12、息完整度、交易次数、诚信评价、诚信行为等指标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信息汇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资产设备管理:对追溯设备寿命周期进行管理,包括设备分类、统一编号、设备领用登记备案、对设备调整、使用、维护、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以及维修信息的收集、处理等全部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固定资产档案、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原始记录,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降低维护费用。4. 地方统计分析系统。适应当地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设定肉类蔬菜各品种进货量、成交量、成交价等地方性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周期,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

13、计分析。5. 信息查询系统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用户权限管理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综合查询服务,实现追溯信息共享。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投诉举报服务。五、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各城市根据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总体要求,兼顾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二维码、RFID标签等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在种养植环节、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配送环节、零售市场、消费环节,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建设各节点追溯子系统、可按日、周、月、年等周期,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可运用筛选

14、、定性与程度评价的统一方法,对各节点报送信息进行有效监控,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警示。(一)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鼓励创新技术设备应用,实现屠宰追溯关键信息的自动采集。主要功能如下:1. 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实名注册备案。对进场经营者(货主、买主)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2. 生猪进厂登记。验货登记。管理员现场验货并登记,扫描上游环节的主体卡或追溯二维码将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以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为批次管

15、理依据,同一张产地检疫证的生猪为同一批次。建立电子台账。根据确定的批次,建立以产地检疫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登记该批次生猪的品种、数量、重量、贩运户(货主)、进厂时间、产地、养殖户(场)、产地检疫证号、运输工具消毒证号等信息。3. 宰前检疫结果登记。经宰前检疫、“瘦肉精”抽检后,将检疫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4. 宰后检疫检验结果登记。经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将检疫检验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5. 肉品出厂登记。生成交易凭证。将品种、数量、重量、货主(买主)、出厂时间等交易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通过专用设备生成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6. 信息传送。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

16、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传送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采集指标按本规范统一执行。各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省级追溯管理平台。(二)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自助交易终端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鼓励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创新技术应用,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行电子结算。主要功能如下:1. 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实名注册。对进场经营者(批发商、零售商)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