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19秋学期(1709、1803、1809、1903、1909)《政府应急管理》在线作业-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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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秋学期(1709、1803、1809、1903、1909)政府应急管理在线作业-0003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1.应急处置中的首要问题是()A.防范次生灾害B.完善现场指挥C.做好后勤保障D.保护应急响应者答案:A2.突发事件具有鲜明的()A.经济性B.紧急性C.社会性D.政治性答案:B3.应急沟通是指应急管理者与()建立良好关系A.社会公众B.政府C.家庭D.个人答案:A4.结构性减缓是“硬措施”,涉及减轻突发事件影响的()A.环境设施B.物理设施C.基础设施D.化学设施答案:B5.应急沟通是一个()A.多线过程B.多向过程C.双向过

2、程D.单向过程答案:C6.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客体是指广大的()A.社会公众B.家庭C.媒体记者D.公务员答案:A7.企业内部的应急管理 要注重预防()A.突发事件B.客户矛盾C.员工冲突D.个人事件答案:A8.应急管理国际合作要充分发挥()的主导作用A.联合国B.红十字会C.世贸组织D.世界卫生组织答案:A9.国外进行应急社会动员注重对()展开培训A.志愿者B.公务员C.企业D.个人答案:A10.应急处置现场中的关键问题是是()A.防范次生灾害B.完善现场指挥C.做好后勤保障D.保护应急响应者答案:B11.应急社会动员可确保()效益与经济效益A.社会B.生态C.政治D.公共安全答案:D12.企

3、业内部的应急管理 要注重塑造()文化A.心理B.安全C.员工D.人文答案:B13.应急管理网络可以确保应急管理的()A.高效B.高收入C.协调D.低成本答案:A14.致灾因子是导致灾害的()A.必要条件B.基本条件C.全部条件D.充分条件答案:A15.一案三制中的一案是()A.应急预案B.应急法案C.应急案例D.应急制度答案:A16.应急保障的第一需求是()A.避难场所B.应急通信C.应急资金D.应急物资答案:C17.努力协调与调度区域内与区域外的资源,减少或降低脆弱性的应急过程是()A.应急预备B.应急防范C.应急防备D.应急准备答案:D18.我国应急救援队伍的第二建设原则是()A.综合应急

4、B.社会参与C.分工合作D.军民结合答案:C19.日本防灾的领导机构是()A.大藏省B.地方防灾会议C.厚生省D.中央防灾会议答案:D20.风险是()和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结果A.隐患因子B.致灾因子C.有害因子D.危险因子答案:B二、多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21.突发事件的类型包括()A.自然灾害B.社会安全事件C.公共卫生事件D.事故灾难答案:ABCD22.应急社会动员的类型需要结合()A.非常态动员B.重点动员C.普遍动员D.常态动员答案:AD23.我国专业救援队伍的组织弊端包括()A.多队B.多能C.单队D.单能答案:CD24.脆弱性的类型包括()A.经济脆弱性B.社会脆

5、弱性C.环境脆弱性D.物理脆弱性答案:ABCD25.应急沟通的原则包括()A.广泛参与、顾客导向B.尊重事实、恰到好处C.媒体合作D.公开透明、准确及时答案:ABCD26.从层次和范围上看,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形式包括()A.双边合作B.区域合作C.全球合作D.不合作答案:ABC27.韩国国家应急署下辖部门包括()A.预防与减缓总部B.恢复总部C.响应总部D.准备总部答案:ABCD28.公共治理理念的核心是通过()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A.领导B.管制C.合作D.协商答案:CD29.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不包括()A.听天由命B.各自逃跑C.只顾自己D.依赖政府答案:ABCD30.从合作伙伴的性质上看

6、,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形式包括()A.非政府组织合作B.救援企业合作C.政府合作D.军事合作答案:ABCD31.减缓的工具包括()A.设计、建筑法规与标准B.经济刺激、保险和结构控制C.土地使用规划D.危险源识别与绘图答案:ABCD32.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存在于()等阶段A.恢复B.响应C.减缓D.准备答案:ABCD33.日本防灾的法律体系包括()A.灾害预防与准备法B.灾害紧急应对法C.灾害恢复法D.基本法答案:ABD34.属于重点监测的事件包括()A.民众要求B.性质敏感C.发生时间敏感D.发生地点敏感答案:BCD35.风险是()和()共同作用的结果A.致灾因子B.脆弱性C.意外D.人为答案:

7、AB三、判断题 (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36.随机发布是加强公众响应行动的措施答案:错误37.恢复管理的目标包括增进各方的合作与协调答案:正确38.恢复管理的目标包括政府包办一切答案:错误39.道听途说是加强公众响应行动的措施答案:错误40.应急管理中公共组织和私人组织没有区别答案:错误41.现代应急管理仅仅以特定的致灾因子为核心答案:错误42.强化意识是加强公众响应行动的措施答案:正确43.应急主体体现了“主体性”原则答案:错误44.发扬人道主义是一种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答案:正确45.准备阶段需要进行信息发布答案:正确46.拒绝协助请求是一种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答案:错误47.减缓阶段需

8、要进行信息发布答案:正确48.非政府组织要追求利润答案:错误49.应急客体体现了“全风险”原则答案:正确50.加强教育是加强公众响应行动的措施答案:正确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

9、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

10、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

11、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

12、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

13、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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