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2017年度堤防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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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青田县2017年度堤防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招标文件 青田县2017年度堤防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 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QSL2017-027号招 标 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备案单位(盖章) 2017年10月31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1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4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公告招标序号:QSL2017-027号 一、 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青田县2017年度堤防工程标

2、准化建设,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招标事宜。二、招标内容:主要对瓯江干堤14个堤防工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本标段为14个堤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招标控制价: 837100 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投标人资质条件:(1)具有广告牌制作安装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网上下

3、载:2017年10月31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站上发布并供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其他规定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4、: 青田县鹤城中路26号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联系人:叶先生 联 系 人:郑华珍 何仪电 话:13587182100 电话/传真:0578-2273006 2781300 公告发出时间:2017年10月31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青田县2017年度堤防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 2建设地点腊口镇、船寮镇、石溪乡、瓯南段、鹤城段、温溪榕江大道、高岗。3招标人联系人 叶先生电 话 13587182100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华珍 何仪13567622083、13757840020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5招标内容主要对瓯江干堤14个堤防工程

5、进行标准化建设,本标段为14个堤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6投标人主要条件(1)具有广告牌制作安装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招标控制价837100 元 8有效报价范围795245元 753390元 (报价不在此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一切相关工作。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详见交纳方式)1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

6、天13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商务标:正本一套,副本四套1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开标大厅地址:青田县城塔山路101号 接收人: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15开标、评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16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17交易席位费按中心有关规定收取,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8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1年。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活动

7、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0月31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公告时间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业主指定地点4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27813002、书面递交: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7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

8、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9开标时间同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11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按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

9、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交纳的注意事项:1、金额: 10000元;2、账 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账号:2010 0001 3802 5563、交纳方式:银行汇票,其它方式一律不予认可。4、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汇票。退还:按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规定办理。具体金额

10、详见前表5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1、 工程概况: 2016 年 1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 号),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并要按照“五水共治”和标准强省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的目标,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措施为核心,以全面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省定标准、分级实施,全面规划、稳步

11、推进,全面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措施。青田县水利局根据省厅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根据规划实施内容,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瓯江干堤14个堤防工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本标段为14个堤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本招标共一个标段:本标段为14个堤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有关单位和机构2.1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报价范围3.1列入本次报价范围:标识标牌制作、现场安装、施工和负责通过相关验收等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自行考虑风险费用。3.2本次招标采用固定价

12、格承包。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利润、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3中标单位须和发包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4、招标方式4.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4.2本次招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投标、公平评标、公平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5、投标人资格5.1具有广告牌制作安装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5.2法定代表人为同

13、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踏勘、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无论招标过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定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工期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本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的所有补充文件(包括招标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9、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9.1招标人不将集中组织现场踏勘;9.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3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通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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