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幼教机构(幼儿园)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52****88 文档编号:132338030 上传时间:2020-05-14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示范性幼教机构(幼儿园)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示范性幼教机构(幼儿园)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示范性幼教机构(幼儿园)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示范性幼教机构(幼儿园)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1. 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2. 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3. 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4. 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5. 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6. 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7. 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