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性网站的发展及运营——以安阳信息网为例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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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地方性网站的发展及运营以安阳信息网为例1、相关定义1.1、信息网格服务的定义 从外部使用者的角度而言,IG Service是一种部署在Web上的对象/组件,它具备如下特征: * 完好的封装性:IG Service是一种部署在Web上的对象,自然具备对象的良好封装性。对于使用者而言,他能且仅能看到该对象提供的功能列表。 * 松散耦合:这一特征也是源于对象/组件技术,当一个IG Service的实现发生变更的时候,调用者是不会感到这一点的。对于调用者来说,只要IG Service的调用接口不变,IG Service的实现的任何变化对他们来说都是透明的,甚至是当IG Service的实现平台发生

2、迁移,用户都可以对此一无所知。 以前,分布式的应用程序逻辑需要使用分布式的对象模型,诸如:微软的分布式组件对象模型(DCOM)、对象管理组织的公用对象请求代理结构(CORBA)、或SUN的远程方法调用(RMI)。通过使用这种基本结构,开发人员仍可以拥有使用本地模型所提供的丰富资源和精确性,并可以将服务置于远程系统中。这些系统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它们无法扩展到Internet上,它们要求服务客户端与系统提供的服务本身之间必须紧密耦合,即要求一个同类基本结构。这样的系统往往十分脆弱,如果一端的执行机制发生变化,那么另一端就会崩溃。例如,服务器端应用程序的接口发生更改,那么客户端便会崩溃。 4.2

3、.2信息网格服务模型 IG Service体系结构基于三种角色(服务提供者、服务注册中心和服务请求者)之间的交互。交互涉及发布、查找和绑定操作。这些角色和操作一起作用于 IG Service构件:IG Service软件模块及其描述。在典型情况下,服务提供者提供可通过网络访问的软件模块(IG Service的一个实现)。同时,服务提供者定义 IG Service的服务描述并把它发布到服务请求者或服务注册中心。服务请求者使用查找操作来从本地或服务注册中心检索服务描述,然后使用服务描述与服务提供者进行绑定并调用 IG Service实现或同它交互。服务提供者和服务请求者角色是逻辑结构,因而服务可以

4、表现两种特性。图4-4显示了这些操作、提供这些操作的组件及它们之间的交互。 IG Service体系结构中的角色: * 服务提供者。从用户的角度看,这是服务的所有者。从体系结构的角度看,这是托管访问服务的平台。 * 服务请求者。从用户的角度看,这是要求满足特定功能的用户。从体系结构的角度看,这是寻找并调用服务,或启动与服务的交互的应用程序。服务请求者角色可以由浏览器来担当,由人或无用户界面的程序(例如,另外一个 IG Service)来控制它。 * 服务注册中心。这是可搜索的服务描述注册中心,服务提供者在此发布它们的服务描述。在静态绑定开发或动态绑定执行期间,服务请求者查找服务并获得服务的绑定

5、信息(在服务描述中)。对于静态绑定的服务请求者,服务注册中心是体系结构中的可选角色,因为服务提供者可以把描述直接发送给服务请求者。同样,服务请求者可以从服务注册中心以外的其它来源得到服务描述,例如本地文件、FTP 站点、Web 站点等。 IG Service体系结构中的操作,对于利用 IG Service的应用程序,必须发生以下三个行为:发布服务描述、查询或查找服务描述以及根据服务描述绑定或调用服务。这些行为可以单次或反复出现。这些操作具体为: * 发布。为了使服务可访问,需要发布服务描述以使服务请求者可以查找它。发布服务描述的位置可以根据应用程序的要求而变化。 * 查找。在查找操作中,服务请

6、求者直接检索服务描述或在服务注册中心中查询所要求的服务类型。对于服务请求者,可能会在两个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中牵涉到查找操作:在设计时为了程序开发而检索服务的接口描述,而在运行时为了调用而检索服务的绑定和位置描述。 * 绑定。最后的操作是调用服务。在绑定操作中,服务请求者使用服务描述中的绑定细节来定位、联系和调用服务,从而在运行时调用或启动与服务的交互。 IG Service的构件: * 服务。在这里,IG Service是一个由服务描述来描述的接口,服务描述的实现就是该服务。服务是一个软件模块,它部署在由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以通过网络访问的平台上。服务存在就是要被服务请求者调用或者同服务请求者交

7、互。当服务的实现中利用到其它的IG Service时,它也可以作为服务请求者。 * 服务描述。服务描述包含服务的接口和实现的细节。其中包括服务的数据类型、操作、绑定信息和网络位置。还可能包括可以方便服务请求者发现和利用的分类及其它元数据。服务描述可以被发布给服务请求者或服务注册中心。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质疑 我国新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 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此定义深受 WCT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完全是WCT的”向公众传播权”的翻版。笔者 认为,该定义至少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错误理解”向公众传播权”内容,混淆传

8、播权属概念与网络传播权种概念。 WCT中的”向公众传播权”不仅涵盖网络传播权,同时包括其他传统的公众传 播类权利,是一类公众传播权的属概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年即提出这一定 义,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因为随着技术与媒体的融合,三网(即电信、计算机、广 播电视网)合一的趋势己成必然,”向大众传播权”这一概括性的传播类属概念为 。参见阿拉木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载电子知识产权2002年第l期。 Miha一y Fiesor:copyright and Related at the Footstep ofthe 21滋Centu口),载知识产权研究第7卷,中国 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9、当然,象本文一样对该权利进行探讨时可以依惯例简称为”网络传播权”,但作为正式颁行的法律,其条文应 务求严谨、准确、一丝不苟。 ”向公众传播权”权利内容及分析见前文第一节。 张楚主编:网络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技术的发展预留了充足的空间。而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希望指代的是计算机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公众传播权的一个分支,是其中的一个种概念。显然,完全套 用属概念的内容定义种概念是不科学的。 2.”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不能概括网络传播的本 质特征。从定义的三方面内容看,”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和”向公众提供作品

10、”显然 都不是网络传播的特性,也无法以此区分网络传播与其他传统传播类权利。我国沿 袭WCT”向公众传播权”的定义,希望以”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 地点获得作品”来界定网络传播,划定其与广播等其他传播类权利的界限。但笔者 认为,首先这一表述界定的是作品的传播结果和公众的阅览方式,己不属于著作权 人的权利范畴,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其他著作权利也无一采用此种定义方式。 有学者对此做了一个形象的类比:”如第13项摄制权,若按照第12项信息网络传播 权的表达方式:著作权利=作品传播方式+传播对象十传播结果,则应在以摄制电 影的方法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之后加上并且借助适当 装置

11、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再加上使公众的个人在影院或家庭自由选择时间 观看的权利。”显然这一定义超出了著作权法所应界定的”摄制权”的范围。 其次这一表述并非网络传播必不可少的本质特征,比如手机短信、网络广告恐 怕都不符合这一特征。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特征呢?学者较普遍的 认识是全球性(无国界性)、交互性、多媒体和超文本链接。这些特征较之”使 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应是网络传播更本质和核心的特 征,更应在”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中有所体现。 第三节信息网络传播权主体辨析 我国新著作权法在为著作权人增设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同时,也遵守两个”互 联网条约”的要求,特别强调了

12、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这两类邻接权人的信息网 络传播权。以下结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对网络传播领域的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两类 主体进行简要分析。 。WCT中的”向公众传播权”涵盖所有公众传播类权利,己是多数学者的普遍认识,但事实上关于这一点, wcT和wpPT的表述有差异,比如wPPT第15条就将广播权和向公众传播权并列(Broadcasting and Communication to the Pubie),从而把广播权排除在向公众传播权之外。 .乔生: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评价与完善,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 参见匡文波著:网络传播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阿拉木斯:关于”信息

13、网络传播 权”及其他,载电子知识产权2002年第l期。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1.3、天基信息网概念的提出 早在 1945 年 10 月,英国空军雷达专家 Arthur C.Clakre 就在发表于Wireless World的论文中提出了利用三颗 GEO 卫星进行全球化通信的科学假设。之后, 在 1957 年 10 月 4 日,前苏联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之后,在军事需 求的不断推动下,卫星技术快速发展并在各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以美 国为首的大国加快了航天技术的发展步伐,并且越来越多的中小国家也开始重视 本国航天能力的发展。空间战略力量的发展态势更加倾向

14、于多极化、多元化和不 平衡化。 然而,随着航天系统类型的不断增多,各系统功能的日渐完善,卫星系统之 间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局面也逐渐形成。这是由各种应用卫星的特殊性以及空 2天基信息网 LEO 层网络非对称路由算法研究间技术发展的历史过程所导致的。目前,各空间系统获取信息量急剧增加,但是 不同空间系统之间自成体系、难以互通,使得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及时地共享 和利用。基于此,世界上主要的航天国家都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着眼于增强卫星 的系统功能及继续完善卫星系统种类的前提下,发展小型卫星并且创建网络化的 新型综合性的航天体系以便提高社会总体的效益。与此同时,为了使得各种卫星 效率更好地被发挥,需要

15、将信息技术与卫星技术相结合,构建天基信息网络已经 成为各个国家军事通信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2。 1.4、相关概念辨析 (一)、年画的形成及发展 “年画:中国美术的一种传统绘画样式,因主要在农历新年(春节)张贴,以迎 祥祗,故称年画1。”年画是我国古老而特有的、年节时最流行的民俗美术形式,承载 着人民大众祝福新年吉祥喜庆之意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由于早期人们对自然和科学文化的认识有限,认为一些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是鬼 怪在作祟,希望通过巫术驱除鬼怪以保平安,所以出现了一些驱邪纳福的形式符号, 例如:桃符、门神等。据古代文献记载,中国年画的历史就是从两汉绘神荼、郁垒和 武士(门神)于门以驱邪迎吉的

16、风习开始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和社会上层的精神需求,隋唐以后,张贴门神的风俗习惯逐渐得到普及2。随着造纸 术的发明和木版雕刻技术的发展,到了宋代了,木版年画出现并迅速在民间广泛流传, 当时年画又被称为”纸画”。明清年间,年画的发展到了兴盛的辉煌时期。明朝年画 又叫”画贴”,由于明太祖朱元璋提倡过年贴春联,贴年画也随之传下来,渐渐成 为过年的一种习俗。直到清朝道光年间,文人李光庭在乡言解颐中写到:”扫 舍之后,便贴年画,稚子之戏耳。”年画由此定名。在年画的发展过程中,题材 越来越广泛,制作工艺也越来越精湛。制作种类有:木刻套色年画、手工绘制年画和 1 张道一 中国民间美术辞典 江苏美术出版社 2001 年 2王树村 中国年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7 年 11 月 P14-22 5 套版彩印年画,特别是木版年画的出现和发展,民俗化的创作内容和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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