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桥镇107国道韩庄村段、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提升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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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葛市和尚桥镇107国道韩庄村段、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提升项目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长交建【2018】GZ159号 招 标 人: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 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规范、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

2、为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公管委20181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如下告知:一、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活动经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施“一案双查”,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示。1. 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重复投诉(举报),或多头投诉(举报)的。2.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处理期间,投诉(举报)人仍就同一内容、事项向其他部门另行投诉(举

3、报)的;同一投诉(举报)人以不同名义多次、重复投诉(举报)的。3.其他虚假恶意投诉(举报)情况。二、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采用要挟、敲诈、逼迫竞争对手支付费用或以质疑(异议)、投诉(举报)为名排斥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举报),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供应商),由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后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投标人(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期限一般为624个月。(一)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6个月:1.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评标秩序的;3.在投标截止时

4、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4.质疑(异议)、投诉提供的证据证明系非法取得的。5.一年内投标人质疑(异议)后无故撤销质疑(异议)2次(含2次)以上的;(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12个月:1.捏造、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恶意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2.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处理或不参加质证的;3.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支持其主张,经行政监督部门2次及以上书面答复,仍缠诉或多方投诉的;4.未按交易文件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5.在行政监督部门联合监察委、发改委和公管办对中标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过程中,查实中标单位未按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或拟派管理机构人

5、员与实际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相符的,或擅自变更、提供虚假证明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拖延工期的,经督查不及时整改的。(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录期限为18个月:1.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的;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3.中标(成交)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拒绝接受或者阻挠公管办和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四)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备忘录”明确的十九种严重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记录失信主体信息,按程序上

6、传并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期限为24个月:1.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或年检记录、图章、签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以挂靠、被挂靠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员工名义参与投标的;出让、出借资质,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投标的;经查实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4.中标企业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

7、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5.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6.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7.其它违反诚信原则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影响恶劣的行为。43第1章 招标公告长葛市和尚桥镇107国道韩庄村段、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和尚桥镇107国

8、道韩庄村段、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18】GZ159号;2.2项目名称:长葛市和尚桥镇107国道韩庄村段、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提升项目;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葛市和尚桥镇韩庄村、太平店村;2.4项目建设性质:改建;2.5项目概况:长葛市和尚桥镇107国道韩庄村段临街装饰创建改造提升项目,包括门头广告牌、外墙面黄色涂料等工程;长葛市和尚桥镇太平店村临街装饰创建改

9、造提升项目,包括两侧门面房广告牌线工程;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7招标控制价:601890.79元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2.9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10、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http:/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报名。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 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

11、关资料下载”);(2)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五.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报名期限内,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套,售后不退。5.4本项目实行资

12、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楼开标二室)。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

13、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6.6、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招标人: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80270地址:长葛市和尚桥镇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5516973596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九.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14、),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十、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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