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选择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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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谢您选择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授权服务中心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 成都市高新区签署:(1) (以下称“甲方”)地址: (2) 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称“乙方”)联络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2栋-1506(以下单方称“一方”,两方合称“双方”)鉴于:1. 乙方拥有()网站,提供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2. 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分销乙方产品及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内容如

2、下: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1.1.1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1.1.2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a)不为公众所知悉;(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c)具有实用性;(d) 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1.1.3生效日双方签署本协议且乙方已收到甲方按照本协议缴纳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之日。1.1.4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

3、履行本协议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1.1.5合作期限第三章述及的本协议之期限。1.1.6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乙方提供的包括域名服务、主机服务、企业邮箱、网站建设、网络营销以及高端的企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和顾问咨询服务。1.1.7主机类产品及服务具体范围参见:http:/1.2解释1.2.1本协议所指之日为日历日,本协议所指之营业日系指中国的商业银行均营业之日。1.2.2 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1.2.3视行文需要,复数形式词语之使用应包含其单数形式,反之

4、亦然。1.2.4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第二章声明及保证 2.1法律地位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1.1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2.1.2 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2.1.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2.1.4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及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2.2法律效力2.2.1自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2.2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

5、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第三章合作期限3.1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从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在合作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将协商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进行约定。第四章 合作内容4.1合作内容4.1.1 在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授权甲方为其 地区 服务中心,从事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分销。4.2 合作方式4.2.1甲方仅能面向直接客户分销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不得发展二级分销商或代理商,或者进行与二次分销或代理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为。4.2.2甲方须保证直接客户知晓其所购买的产品及服务为乙方所提供。但本条并不表示免除

6、了甲方根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规定)须向直接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义务。4.2.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授权服务中心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4.2.4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授权服务中心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4.2.5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7、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4.2.6对于主机类产品分销的特别规定:4.2.6.1 甲方必须使用乙方分销系统平台(链接: )。该系统平台为甲方分销乙方主机类产品的唯一途径,其系统数据亦作为考核甲方分销业绩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甲方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所进行的分销乙方主机类产品的行为,乙方均不予承认。4.2.6.2 直接客户购买甲方所分销的主机产品时,须通过乙方分销系统平台进行提交,甲方保证遵守并促使直接客户遵守乙方

8、分销系统平台中有关主机产品的在线服务条款。如甲方和/或直接客户违反该等服务条款,乙方将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或连带责任。4.2.7 对于非主机类产品分销的特别规定:4.2.7.1 除主机类产品外,甲方分销其他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时应以自身的名义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由甲方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此时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4.2.7.2 如果甲方分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管理的中英文域名注册服务,须已经取得CNNIC的授权。 4.2.8 其他具体合作方式参见中国上海网

9、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渠道授权服务中心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 甲方须为取得经营性ICP或ISP,或IDC资质的企业法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具备上述资质的有效证明,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开通甲方的分销接口。5.1.2 甲方在分销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产品及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网站()上产品及服务的服务条款及说明,向客户进行解释说明,并按照乙方网站公布的直接客户价格进行销售。5.1.3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

10、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直接客户利益的行为。5.1.4 甲方服从乙方的管理与指导,遵守并执行乙方制订的渠道政策,具体内容参见管理规范。5.1.5 甲方需自行在乙方 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会员中心 平台注册ID账号(如甲方分销乙方主机类产品,则还需在乙方分销系统平台注册ID账号),并登记真实、准确的ID信息。鉴于上述ID帐号为甲方履行本合作协议以及在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查询的重要凭证,因此甲方应妥善保管该账号及密码,并自行负责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5.1.6 甲方承诺:5.1.6.1 遵守并促使其直接客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服务条款;5.1.6.2 遵守并促使其直接客户遵守

1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5.1.6.3 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直接客户不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

12、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同时,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5.1.6.4 如果甲方的直接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

13、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5.1.6.5 如甲方和/或其直接客户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有权追究直接客户的责任外,还将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或连带责任。5.1.7 甲方应及时提供其直接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甲方还应严格审核直接客户所填写和提交的全部资料,保证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5.1.8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

14、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5.1.9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合作工作不间断地进行: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人员发生变化时,甲方须在提前的一周内书面告知乙方。5.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5.2.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材料,以便于甲方开展工作。5.2.2乙方应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5.2.3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5.2.4对于甲方与其直接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其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5.2.5 甲方所发展的客户资源为甲方所有,乙方完全尊重甲方在分销工作中所付出的劳动和取得的劳动成果。同时,乙方郑重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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