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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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编号:GXTC-1474004)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招 标 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七月3目 录第 一 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张 评标办法21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二卷71第五章 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图纸等71第三卷

2、7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2第四卷7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3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1】454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金井镇 2.3 规模:金井中学女生宿舍楼五层,砖混

3、结构,建筑面积1921.67 m2、门卫房、及附属工程。工程造价约457.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工程量清单)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2.7 招标范围: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楼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21.67 m2、门卫房、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

4、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5、。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7月2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3湖南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金井镇人民政府地 址:长沙县金井镇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907491652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星沙办事处地址:星沙经济开发

7、区东二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31-84098659,15116143316邮 箱:温馨提示: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地 址:长沙县金井镇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90749165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星沙办事处地址:星沙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电

8、话:0731-84098659,15116143316邮 箱:1.1.4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及附属工程施工项目1.1.5建设地点长沙县金井镇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长沙县金井中学女生宿舍楼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21.67 m2、门卫房、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理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施工图纸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3.3质量要求质

9、量标准:合格工程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4保修承诺保修承诺: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10、.1.1 项要求;(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2014 年

11、7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现场提问方式提交招标人书面提问方式提交招标人联系人:张小姐,传真号码:0731-84098659,地址: 星沙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 2.2.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澄清发布方式:网络通知方式发布(网址: )书面通知方式发布给投标单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即: 2014年7 月29日)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年 8 月11日)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递交方式:保证金只能由投

12、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账户,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以现金方式或其它账户转汇入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1、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10日内提交,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JS14A10601项目”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或未注明项目编号且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或无法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保证金以足额到帐时间为准;3、投标人未中标的其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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