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连江县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部分)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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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江县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部分)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送审本)建设单位: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46号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1概 述11.1建设项目的特点1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42总 则52.1编制依据52.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8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22.4评价范围、时段及环境敏感目标14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173.1工程概况173.2工程分析493.3工程施工563.4运营期污染源分析67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94.1自然环境概况694.

2、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84.3区域污染源调查82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45.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845.2运营期环境影响955.3水土流失995.4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的影响1045.5生态影响评价96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66.1水环境保护措施1066.2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086.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096.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116.5生态保护措施1066.6水土流失防范措施1116.7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126.8项目可行性分析112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47.1工程效益1147.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4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78.1概述1178.2环境管

3、理计划1178.3环境监理1198.4环境监测计划1229环境风险评价1259.1环境风险识别1259.2环境风险事故分析与评价12510结论与建议13010.1项目概况13010.2环境质量现状13010.3环境影响预测及保护措施13110.4公众参与结论13710.5对策措施与建议13710.6结论140附图1 上宫溪总平面布置图附图2 上宫溪流域汇水分布图附图3 大洋片挡水坝剖面图 附图4 截洪沟横断面图 附图5 大洋滞洪湖进水函结构图附图6 河口挡潮闸结构剖面图附图7 上宫溪河道过路箱涵横断面图附图8 上宫溪河道横断面图附图9 小洋滞洪湖进水结构图附图10 滞洪湖护岸横断面图附件1 项

4、目委托书附件2 规划意见函附件3 华电用地同意函附件4华电海域使用权证书附件5 可行性批复附件6 业主变更会议纪要1 概 述1.1 建设项目的特点可门港经济开发区位于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南岸,闽江口北岸,东临台湾海峡,南扼闽江口,西连福州城区,北接罗源湾,枕山面海,地理位置独特,建港条件优越,经过建设和发展,将成为福州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门港性质定位为:闽浙赣部分地区国际集装箱、大件杂货等外贸物质运输的重要口岸(物流中心),福建省石化、煤炭、铁矿等能源基地;福建省冶金、石化、机械等临海制造业基地;福建省对台“三通”的重要通道。可门港经济开发区将辐射官坂、下宫、坑园、马鼻、透堡五个

5、乡镇,范围达160平方公里,现状人口约13.0 万人,规划常住人口25.5 万人,暂住人口2.5 万人,总人口28 万人。目前可门作业区港口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港区深水泊位码头正在加快建设。随着可门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该片区将占用原有天然滞洪滩涂低洼地,河道出口开发为码头及工业区用地,改变了现有河道通道走向并影响洪水和涝水排泄,现有的防洪排涝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可门港经济开发区下宫片建设和减少当地洪涝灾害要求。所以有必要按新的防洪排涝标准,兴建可门港开发区下宫片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解决可门港下宫片内防洪排涝问题,为可门港经济开发区下宫片建设和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在

6、上述背景下,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在可门港经济开发区(下宫乡)建设连江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部分:(1)上宫溪防洪工程:起点位于拟建疏港公路桥中心线下游93.33m,终点为上宫石拱桥,全长1621.43m),河口1孔挡潮闸一座,净宽18m;(2)挡水坝一座,长50m;(3)形成2个滞洪区,合计滞洪区面积158.94亩,其中大洋滞洪区89.26亩,小洋滞洪区69.68亩,滞洪区护岸长度2147.1m,配套建设滞洪湖排涝闸2座(闸孔净宽各3.0m),总净宽6m;(4)新建大洋截洪渠446.6m,大洋涝片排水渠171.61m;(5

7、)神华灰坝周边截洪沟765m。本项目建设已取得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江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连发改基建2017155号)。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中“四十六 水利,144、防洪治涝工程”中“新建大中型”,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

8、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六 水利14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负责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收集资料,调查工程沿线的环境现状,编制完成了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水利工程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供建设单位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1。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生态型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水环境:施工期与运行期对水文情势及水质的影响;(2)生态:施工期植被破坏

9、、项目对陆生动、植物、水生植物及水土流失影响等。(3)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施工期对工程沿线及施工区附近居民的影响。(4)施工期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粉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对周围生态环境及居民生产、生活存在一定的影响;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作过程中产生施工含油污水、扬尘、燃油废气和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工程建设制定的环境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三同时

10、”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对拟建项目沿线公众参与的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支持该项目建设。拟建项目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2011年1号文件的精神,连江县上宫溪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部分)的建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2 总 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11、年8月29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改;(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9年3月1日;(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第二次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订;(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订;(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2、167号;(14) 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8月-29日;(2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2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22) 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3、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24)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25) 福建省森林条例,2002年;(26)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27) 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闽政文1999205号;(30) 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31) 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2009年5月(32)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

14、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415号)(33) 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发200513号),2005年1月;(34)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35) 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93号),2006年6月18日;(36)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2006年9月25日;(37)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以及水利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闽环保评20125号(38)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8号2.1.2 技术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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