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手册》精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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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海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表 号:琼残就统1表 制表机关: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20 年 批准机关:海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琼统函201547号填报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2017年3月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纳税代码: 单位社保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隶属关系类 型单 位 性 质1、中央2、省3、市、地区4、县5、其他1、国有经济2、集体经济3、私有经济4、港澳台经济5、外资经济1、国家机关2、社会团体3、事业单位4、企业5、其他 单 位 地 址6、其他在职职工 总人数(人)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情 况(人) 残 疾 人 就

2、 业 形 式(人)按在职职工总人数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就业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欠安置残疾人就业本年度应缴纳保障金(元)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服务机构审核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携带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和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残疾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及工资清单,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上年度1、6、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请表,一并送审核。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在职职工总人数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本单位实际安置残疾职工人数)120%。3、服务机构审

3、核意见栏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填写。 海南省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 表 号:琼残就统2表 制表机关: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海南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琼统函201547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2017年3月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工种用工形式个人社会保险编号残 疾 类 别残疾人证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在岗劳务派遣其他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说明:如填报单位残疾职工人数超过此页,可将此页复印一并填报。填表说明1、本统计报表包括海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海南省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2、报送程

4、序:各单位填报的海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海南省残疾职工情况登记表均为年报,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自留、另一份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单位纳税代码”:按地税部门给各单位确定纳税代码填写;无“单位纳税代码”的不需要填写。4、“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即按技术监督部门确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上的代码填写;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不需要填写。5、“联系人”:是指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办事人员。6、“隶属关

5、系”:是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7、“经济类型”: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外资投资经济。(1)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2)集体经济是指资产归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3)私有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的经济成分。(4)港澳经济是指资产归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分。(5)外资投资经济是指资产归外商所有的经济成分。8、“单位性质”: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其他。“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单位性质

6、”将序号填写入右下角方格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不需填报“经济类型”。9、“在职职工总人数”:指在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总人数。10、“残疾人就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已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用人单位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并按照规定为残疾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11、“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指用人单位按照残疾人就业标准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总人数。12、“欠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指用人单位未达到按在职职工总人数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部分人数。计算公式为:欠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按在职职工总人数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按用人单位按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职工总人数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职工人数)120%计算缴纳。14、“用工形式”:是指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就业形式,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等工种。15、“残疾类别”:按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的类别用“”标号。16、“个人社会保险编号”:是指社会保险机构给残疾人职工定的个人社会保险编号。17、“残疾人证号”:是指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上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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