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教育局2016年全面改薄图书饮水机食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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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登县教育局2016年全面改薄图书饮水机食堂小学科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SHZ-016038-YDXJYJ 招标文件 代 理 公 司: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一、说 明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2六、授予合同1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7一、合同条款前附表17二、合同条款18三、合同格式25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7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29第六章 投标报价表36第七章 技术总则与技术规格书38附件1 评标组织、原则及方法38第八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恒正

2、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登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永登县教育局2016年全面改薄图书饮水机食堂小学科学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HZ-016038-YDXJYJ 二、招标内容:(共四包) 第一包:图书一批(15.9万元) 第二包:饮水机一批(7.5万元) 第三包:食堂设备一批(88万元) 第四包: 小学科学设备一批(13.5万元)三、项目预算价:124.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二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须提供省级以上卫生部颁发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6.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复印件);第三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须提供所投产品(具体货物详见技术参数要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6.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四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获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7月11日15:00时 递交地点: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

6、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11日15:00时 开标地点: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陈三太 联系电话:13893210165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一琴 15294118392 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说 明1、定义1.1 “采购人”系指永登县教育局。 1.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1.4 “中标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5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

7、,向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6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7 “买方”系指永登县教育局。1.8 “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中标厂商。2、合格的供应商2.1 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均可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2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3符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4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3.1 供应商应承担与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供应商须知(3)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 投标函格式(5) 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报价表(7) 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书(8) 附件(9) 技术参数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

9、。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和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

10、.3 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通知每一个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 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 (3) 货物详细配置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承诺等。 (4)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5) 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

11、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和第五、六章提供的格式出具)(6)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编制)(7) 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8)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9、投标文件格式9.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8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9.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第8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0、投标报价10.1 根据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供应商应对全套

12、货物进行总报价,总报价包括了全套货物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10.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供应商做出偏离,应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如未逐条如实填写的,将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10.3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报:(1) 货物最终总报价(包括伴随服务等费用。);(2) 正常、连续生产二年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明细价格,不包含总价中);(3

13、) 本项目中所投国产仪器货物的最终总报价为完税价,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伴随服务费等,不接受备选投标报价方案。(4) 本项目中所投进口仪器货物最终总报价为免进口仪器关税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伴随服务费等)。不接受备选投标报价方案。 (5)所投仪器货物为进口时在分项报价表中备注明“免进口仪器关税价”。10.4 供应商按照上述第10.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专家组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供应商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14、以任何理由变更。 11、投标货币11.1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12.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12.3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四章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供应商开始生产二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不含报价中)和专用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技术规格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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