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31271303 上传时间:2020-05-0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2016年以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和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突出政策性粮食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转圈粮”整治、鲁甸“803”地震灾害期间粮食质量监管等重点工作,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

2、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制定了2016年*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016年,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累计开展检查工作131次,其中: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检查12次,本部门开展的单项检查119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52人次,检查经营者866个次,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查和定期

3、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督促粮食收购者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截止2016年3月末,我市已核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者共有29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集体企业)15个,民营企业11个,个体工商户3个。经审核29户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均符合粮食收购条件,年审合格率达100%。二是开展粮油“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有效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我市分别在玉米和稻谷收购季节组织开展了收储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守则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对粮食收储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

4、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的收购守则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同时,督促粮食收购者尤其是各级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完善粮食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定期报送粮食收购数据报表。要求收储企业在收购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整理,并对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 2、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为切实掌握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云南省分行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粮发201619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及市级普查工作。今年,国家粮食局等相关部委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继2016年以来的又一次全国性、大规模、全覆盖的清仓查库工作。整个检查工作从3月末持续到5月份,截止4月25日,我市已圆满完成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工作,并做好准备随时迎接国家及省的检查。此次普查工作涉及14个国有粮食企业1个军粮供应站的40个实际承储库点,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粮食局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机构。为提

6、高检查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全市粮食部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19名、政协委员17名、相关部门人员35名对自查及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普查组通过现场检查、逐仓清点、查阅相关账簿资料等方式,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过入仓感官判定,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这次检查工作达到了彻底掌握全市库存粮食情况、促进县区交流学习、提升企业仓储管理水平、锻炼粮食系统职工队伍的预期目的,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

7、,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县区粮食局积极协调、配合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

8、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和旅游景点、农家乐、施工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 5、加强抗震救灾期间政策性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军粮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军粮供应企业严格按照“三个确保、一个服务”的要求做好军粮供应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军粮供应质量标准,坚决禁止不合格、不达标粮食供应部队,严格做到不达标粮油不进、不供,并坚持送检制度,确保军粮质量和安全。及时了解驻昭部队官兵对军粮供应质量、服务等方面的

9、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队科学储粮的指导。在全力抓好军粮供应保障的同时,市县粮食局部门以感恩之心主动为救灾部队提供副食、生活用品等后勤物资的采购配送保障服务,帮助救灾部队解决了后勤采购不便、供给困难的问题,确保救灾部队全身心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截止部队撤离时,*粮食系统累计向救灾部队供应军粮万公斤,其中:大米万公斤、面粉万公斤、面条万公斤、食用植物油万升。代购供应副食万公斤,其中:肉食万公斤、蔬菜及其他副食万公斤,各类用品近百余件。除部分武警部队由武警*支队负责采供外,*粮食系统承担了其他12支救灾部队8000多名官兵的后勤保障任务。二是加强救灾救济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救灾救济粮食

10、供应企业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和供应政策的情况,指导供应企业严格把好供应质量关,杜绝供应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保障每一批次救灾救济粮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品种、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截止9月末,粮食部门累计供应救灾救济粮油万公斤,其中:大米万公斤、面粉2万公斤、食用植物油万升,未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 6、认真组织开展“转圈粮”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今年,国家粮食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转圈粮”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市粮食局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治“转圈粮”问题作为全年粮食库存监管的重要任务,认真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同时,成立了*市粮食局开展“转圈粮”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

11、领导力度。检查工作自2016年7月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检查对象主要是负责承储地方储备粮的13户市、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检查内容以储备粮轮换和政策性粮食收储为重点,主要采取查阅相关账簿、购销凭证、质检报告等方式,突出了6个方面的问题导向。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在执行储备粮轮换和政策性粮食收储方面比较规范,一是企业均严格落实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空仓验收和库存陈粮登记制度。二是政策性粮食收购程序规范,凭证填写符合要求,未发现虚假或二次填写收购凭证等问题。三是储备粮轮换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轮换文件要求,未发现轮换企业从粮食批发市场竞买不符年限要求的陈粮的情况。四是政策性收购贷款与粮食收储业务

12、对应,未发生挤占、挪用等问题。五是企业购销业务真实,未发现通过虚购虚销、实物对冲等手法搞“转圈粮”的问题。六是市内轮换粮食的流通路径清晰,未发现轮出粮食回流“转圈”问题。 7、加强学生营养餐供应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区粮食局牵头协调食药监、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堂粮油食品尤其是学生营养餐粮油食品在供应、储存和消费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检查。督促粮油供应商建立完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及时报送统计数据,每批次粮油产品必须索取质检报告,所供粮油不得出现“三无”产品,严格执行样品留存制度和提价申报制度,坚持按质论价,不得自行调换供应品种、降等供应。督促供应商在粮油储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

13、,保证质量良好,卫生安全。不定期检查粮油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运输牲畜、化肥、农药、煤炭等易污染车辆进行运输以及运输途中是否采取防雨防潮等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指导学校食堂按需采购,主动索取质检报告,建立粮油采购、使用台账,注意粮油食品的保质期限,强化粮油食品储存安全指导,鼓励单间存放。 8、做好粮食仓库清查工作。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仓库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粮检查发201610号)要求,成立了由市粮食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担任组长的*市粮食局粮食仓库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市粮食仓库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我市清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15户,其中:中储粮企业1户

14、(中储粮*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县(区)企业11户,市直企业3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粮油集团昭龙米业有限公司、*粮油集团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粮油集团昭龙米业有限公司使用*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仓库,*粮油集团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仓库全部由中储粮*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以实际使用者为清查对象,因此,实际清查企业为13户。从清查情况看,我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现状主要反映在3个方面:一是完好的空仓较少,完好仓库中大部份属空置,占用和挪作他用的少,占用和挪作他用的是用于装仓库器材。二是死角仓、需维修仓、待报废仓占整个未装粮仓的比例很大,占了%,拆除和维修难度较大。三是未用于装粮

15、的仓储设施,大部份属于上世纪50年修建的土木结构简易仓,已经空置多年。死角仓大部份都是离城区比较远,交通不便,无法有效利用的仓库。需维修仓库和待报废仓库年代己久,经过多次维修改造,已经不能储存粮食。 (三)认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与测报工作。 1、做好收获粮食抽样监测工作。为及时掌握我市新收获粮食质量和优质稻谷品质分布情况,更好地为粮食收购和生产经营服务,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云粮检查发201612)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云粮检查发201611号)要求,国家、省粮食局安排*监测的品种主要是玉米和稻谷,涉及我市昭阳、鲁甸、巧家、盐津、镇雄

16、、奕良、威信7个县区,每个采样点的样品为村级混合样品,采样总份数为310份,其中:玉米200份,稻谷110份。由市粮油质检站具体负责样品的布点、采集、送检工作,相关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配合,统一送由省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验。 2、做好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组织市粮油质检站县区开展营养餐粮油抽样检测工作,并对*粮油集团昭龙米业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和供应的学生营养餐大米质量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测。 3、做好地震灾区粮油质量监测工作。由于运输中转环节较多,加之高温雨湿天气对粮食保管影响较大,为保障鲁甸“803”地震灾害期间国有粮食企业供应的每一袋米、每一桶油的质量都是安全的、放心的,市粮食局在地震当天就立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