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时期海外贸易研究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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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时期海外贸易研究论文古代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向,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许多学者主要关心的是明清时期的情况,专就宋代白银流向进行研究者不多,且看法分歧。而宋史和宋会要辑稿在记载宋代市舶贸易时,白银都仅仅列名于宋人博买舶货的物资。似乎宋代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动,始终以输出为主。笔者在李埏先生指导下,以宋代白银货币研究为题撰写博士论文时,曾检到一些对外贸易中白银流动的史料,深感对白银的流向有分期考证的必要。但由于这一问题已超出了货币化问题所能涵盖的范围,故论文中亦未能涉及。本文拟在搜集整理宋代有关史料的基础上,按时间顺序分期梳理、考证宋代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向,以期对深化宋代外贸史、古

2、代白银流动史的研究有所裨益。_国外较早研究这一问题的当数日本学者加藤繁。所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1944年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中译本)中,第8章以唐宋时期为中心,集中对白银的输出与输出进行了探讨。近年日本学者山村和神木(YamamuraKozoandTetsuoKamiki)所著SilverMinesandSungCoins-AMonetaryHistoryofMedievalandModernJapaninInternationalPerspectiveInPreciousMetalsinthelateMedievalandEarlyModernWorlds(EeditedbyJERichard

3、sDurham,N.C.:CarolinaAcademicPress、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所著Reorient:GlobalEconomyintheAsianAge(汉译本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等均有论及。国内的研究分别来自货币史和外贸史两个方面,前者如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11月版)、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等,后者有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集刊第6卷第2期),全汉昇明中叶后中日间的丝银贸易(史语所集刊第54本第2分册),陈高华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9月版),陈高华、

4、吴泰、郭松义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出版社1991年11月版),关履权宋代广州的海外贸易(1994年10月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黄纯燕宋代海外贸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3月版)等。见宋史,卷186食货下八(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北平图书馆影印稿本,中华书局1957年11月版)。一、熙丰以前的白银输出北宋自建隆元年(960年)开国,至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历程。在历时一百多年的时间中,宋朝的海外贸易获得了较大发展,对外贸易的格局初步奠定。而宋王朝建立不久,白银就广泛地出现在各种贸易方式之中。在贡赐贸易方面,宋代最早见于记载的贡赐贸

5、易始于建隆元年(960年)。当年九月癸卯三佛齐王悉利大霞里壇遣使来贡方物。而至迟在建隆三年(962年)贡赐贸易中即出现了用银的明确记载。当年十一月丙子,三佛齐贡方物,宋廷赐其使冠带器币。还,赐以锦彩银器。白银以银器的形式付给了三佛齐来使。此后,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进行贡赐贸易的例子不绝于书,贡赐贸易中也常常少不了白银。而雍熙四年(987年)五月,宋廷还曾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8名内侍所赍金帛中,当然也少不了白银。在市舶贸易方面,宋朝于开宝四年(971年)二月灭南汉后,立即于六月壬申置市舶司于广州。宋廷直接管理的市舶贸易正式展开。而宋史

6、在简略记述了开宝四年(971年)置市舶司的情况后称: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鼊皮、玳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乌樠、苏木等物。显然,宋朝与南海诸番间的市舶贸易中,也有不少白银。宋朝设立市舶司后,曾明确禁止贡赐贸易、市舶贸易之外的对外贸易,民间商人没有自由地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对此,宋廷曾明令规定: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两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人其宝货。太平兴国、淳化间又反复申严有关禁令。但由于宋境海岸线很长,宋廷不可能完全控制沿海商人出海,外来番舶也不免因气候、逃避市舶抽解

7、、博买等原因在宋廷未置市舶的港口停靠。于是,在贡赐贸易、市舶贸易之外,零星存在着其他方式的对外贸易。而这类贸易方式中也出现了用银的例子。如仁宗朝,监察御使朱谏上书指出:福州递年常有舶船三两只到钟门海口,其郡县官员,多令人将钱物、金银,博买真珠、犀象、香药等,致公人百姓接便博买。细审宋代史料,我们看到,神宗朝以前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动,具有一系列突出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向我们表明,白银的流动总体上呈现出流出多于流人的状况。首先,在贡赐贸易中,宋廷通过常赐、特赐、答赐等方式,向诸蕃来使回赐白银,且为数不少。其中,常赐属礼节性回赐。宋廷规定:凡诸州、镇、蕃国进奉牙校人从见辞,皆有赐。其所赐钱物,两制以上

8、有主钱银,虽或数百、它百,有二三百千至数十千已上,各有常数。其中,对诸蕃进奉的常赐中通常含有银器。如乾德三年(965年)四月回赐占城银器、淳化四年(993年)回赐高丽银器二百两、天圣七年(1029年)四月回赐交州进奉使银器等。特赐有奖励、慰勉性质,非常制。宋廷主要根据实际进奉情况,对诸蕃来使给予具有奖励、慰勉性质的赐予,即史料中所云特赐、优赐、厚赐等,其中亦常含有白银。如建隆二年(961年)优赐占城器币等。又如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占城使人贡还至太平州,因江岸崩,_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关于宋代金帛与白银的关系,笔者曾在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9、12月版)一书中作了较系统的考证,参见该书第126-131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2月版)。宋史卷186食货下八。宋史卷186食货下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四。宋会要辑稿礼六二之一七。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三。宋史卷487外国三。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三。沉失行橐,仁宗诏广州赐银千两。宋廷的答赐是贡赐贸易的主体,一般以进奉物的价值为基础,实行增价回赐。因海外诸国进贡数量较多,回赐中的白银也为数不少。北宋有关史料中,明确记载答赐白银超过千两者不少。如咸平三年(1000年)赐大食舶主银二千七百两等。尤为突出的是,由于占城等国人贡商品繁多,价值重大,宋廷回赐的白银甚至突破了万两

10、的大关。其中,天禧二年(1018年)回赐占城的白银达到了四万七千两之多。与宋廷回赐中包含大量白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献中关于诸蕃使臣进奉的各种商品的记载,却大多没有白银。如天禧二年(1018年)九月,占城遣使以象牙七十二株、犀角八十六株、玳瑁千片、乳香五十斤、丁香花八十斤、豆蔻六十五斤、沈香百斤、笺香二百斤、别笺一剂六十八斤、茴香百斤、槟榔千五百斤来贡。所贡商品种类不少,却无白银在内。有关文献中虽也有高丽、交趾、占城、大食等国为数不多的几条进奉白银、高丽答赐宋使白银的事例,但人贡、答赐宋使的白银数量一般不过数百两。如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十月,交趾江巨瑝、王绍祚以方物金银器五百两、通犀六株来

11、贡。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十一月,大食蕃客截沙蒲黎以金钱、银钱各千文来贡。淳化四年(993年)二月,陈靖等出使高丽,高丽王亦遗以袭衣、金带、金银器数百两等。不仅如此,诸蕃在获得宋廷的回赐之后,还有用回赐的钱物收购白银带出宋境的情况。如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有司言,蒲端使多市汉物金银归国,亦有旗帜之类。由此观之,在宋廷与海外诸蕃之间的贡赐贸易中,宋廷的回赐当超过了诸蕃的进奉,白银的流向当以流出为主。与贡赐贸易中的情况类似,市舶贸易中白银的流向似乎也以流出为主。北宋初置市舶司之际,通过市舶输入、输出的商品情况不甚明了。由于对外贸易初兴,商品流通量不大,白银即使有出有人,其量也为数不多。淳

12、化二年(991年)后,宋廷放开了部分舶来品的经营权,规定在市舶司完成抽解和博买之后,商人可博买分销部分舶货,但抽解和博买所占比例亦不低。因此,包括抽解、博买在内的市舶收入,为我们考索白银的输人情况提供了重要线索。宋史在记淳化二年,诏广州市舶,除榷货外,他货之良者止市其半之后,对广州市舶的收人情况作了如下说明:大抵海舶至,十先征其一,价直酌蕃货轻重而差给之。岁约获五十余万斤、条、株、颗。所获之物虽不甚明确,但从“斤、条、株、颗”的计量单位来看,应当没有白银。此后,天禧末全国财政总收人中虽有银八十八万二千余两,但其来源除坑冶丁税和市外,课利、折纳、互市所得皆在焉。应当说,严格意义上的互市是不包括市

13、舶之利的。由此不妨推断,由于市舶贸易中没有或少有白银输入,故市舶之利与天禧末全国财政收入中的白银并无直接关系。反之,当年财政总收人中有香药、真珠、犀、象七十余万斤、条、片、颗。结合这一时期市舶收入均在七十万斤、条、片、颗以下的情况来看,这一数字当为市舶总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市舶收入除这七十万单位外,还有不少白银按品类计入了总收入中的白银类的话,市舶总收入的数字将显得过大,超出了这一时期市舶收入所可能达到的量。此后仁宗、英宗两朝,关于市舶收入的记载是:皇祐中,总岁人象犀、珠玉、香药之类,其数五十三万有余。至治平中,又增十万。从其计量单位来看,其中似乎也没有白银。由此观之,神宗朝以前市舶收入中的白

14、银,只存在三种可能:一是根本没有白银;二是白银为数很少,少到了史家认为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三是有一定量的白银,但输入量少于输出量。输入与输出两抵后,市舶纯收人中已没有了白银。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七一。又见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九;宋史卷489外国五。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一。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九。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九。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二二。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一。宋史卷487外国三。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五。宋史卷186食货下八。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更进一步,从白银输出的角度看,宋朝通过市舶贸易输出的白银却不少。淳化二年(991年)以前,宋廷完全垄断市舶物资的博买,博买中不能排除参照贡

15、赐贸易的方式,用白银和其他物资博买蕃货的可能。而淳化二年后,由于抽解、博买之余的蕃货可售给宋朝民间商人,市舶司与民间商人博买蕃货的商品当无太大差异。从前述仁宗朝福州郡县官员多令人将钱物、金银,博买真珠、犀象、香药等的情况来看,市舶司和民间商人均用银博买蕃货当不会是例外。甚至天圣中,章献太后为了于明州舶船求购摩婆石和无名异,不仅内出银三百两为价,而且规定:如不足,更许于州库贴支。因此,大中祥符年间,当三司感到乏银支用时,仁宗曾谓辅臣曰:咸平中银两八百,金五千,今则增踊逾倍,何也?王旦等明确指出:两蕃、南海,岁来贸易,有去无还。这正是银价持续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市舶贸易中的白银输出,已经到了足以推动宋朝银价上涨的地步。贡赐贸易中回赐白银多于进奉白银,而市舶贸易中下至普通商民,上至章献太后,均用白银与其他商品博买舶货,甚至对外贸易中的白银输出足以推动宋朝银价上涨。这意味着,熙丰以前的海外贸易中,白银输出量远大于输入量。白银的流向总体上呈现出持续输出的特点。二、熙丰至绍兴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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