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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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分析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分析:未知 摘 要: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应对其进行严格的界定,严格适用。在立法上采用时效制度,程序上进行严格规范,并尊重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合意进行适用。关键词:情势变更 商业风险 不可抗力 自由裁量限制 合同合意一、情势变更的涵义情势变更是契约自由制度的例外,是赋予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易的基础丧失致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为了平衡利益救济方式。依据合同基础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势变更是违约责任和免责之外的解除。二、情势变更要严格界定适用范围上的限制,不包含主观情势。主要体现在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一)区别商业风

2、险1.客观上,商业风险是固有的,正常的风险,可预见的,受价值规律影响,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没有达到异常的程度,稍作调整能达到合同的目的,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情势变更的风险是意外风险,是不可预见的。在客观上的合同基础和目的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发生异常变化。像重大经济事变,重大政治事变等。我国的客观类型多样,合同法第195条规定,合同法第231条,保持开放性,指导该原则的诚实原则本身就是开放的,在个案中具体化,大陆法学家强调以判例为基础。2.主观上,商业风险是当事人存在过失,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风险,主观上认识有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情势变更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变

3、故引起的。3.竞合,价格涨落实是情势和商业风险发生的原因之一,不能单纯从价格的涨落判断,要对价格涨幅进行原因分析,对价格的涨幅进行标准化规定会造成情势变更的滥用,法官在操作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如果在实践中难以区分,法官尊重“契约严守”精神,应采用保守态度,选择商业风险。1(二)区别不可抗力1.法律责任,不可抗力对应的结果是履行不能,情势变更则是履行困难即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适用范围,合同法第94条只规定了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现的情况,未规定显示公平,履行困难,排除在情势变更范围外不当,情势变更是不可抗力的救济补充,不可抗力更侧重于统一规定债务人的责任边界,具有强行性,合同双方的合

4、意不能撼动不可抗力的适用。合同法第110条第2项,对于金钱之债,不承认履行不能。金钱之债不能适用不可抗力,但可适用情势变更。2(三)适用条件1.出现显示公平的情况,明显不公平的界定是一方的继续履行的负担明显加重。没有固定的规则,只能靠法官凭心判决。但救济要从严从紧,情势变更原则是在极端情况下,为恢复合同正义而不得已采取的非常措施,要尊重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2.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界定是履行的结果对于一方没有意义。对合同目的采用狭义的理解,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并履行合同所要实现的法系关系变动的后果。3三、情势变更的未来发展方向1.尊重当事人的合意内容,合同构成理论,合同债权的约束力定位于合同总则层面,

5、合同内容的确定受到特别的重视,当事人的合意成为解开所有涉及合同债权拘束力问题的关键。出现履行障碍时,需要法官在救济手段上作出选择,因为各种救济手段仅依合意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并存。4自由裁量受到当事人合意内容的制约,合意是帮助法官规范化地处理出现履行障碍后的风险分配,也符合契约自由的精神。2.同时设立磋商义务,当事人自行协商,是对“意思自治”的尊重,在当事人可在合意基础上再交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请求。3.对法官自由裁量限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情势变更的复杂性在于任何一项通过演绎基本原则而来的制度均存在着内涵难以确定的问题,情势变更有其上位规范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的抽象性,也成为一项法律原则。通过具体

6、的规则化,最大的弊端就是被滥用,法官可依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参考。最高法院2009年发布关于正确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适用时,必须经过高级法院的审核,必要时还需报最高法院的审核。24.基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精神,提倡双方协商不成进行诉讼调解,变更合同是第一选择,双方一致请求解除,再考虑做出解除合同的判决。5.对请求权的时效进行明确,为更好发挥财产的效用,促进社会资金的流转。情势变更请求权是形成诉权,适用除斥期间,一年最佳,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情势变更出现之日起开始计算。5四、结语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具有约束力,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官在适用的时候要进行严格的限制,严格适用,以防止被滥用。情势变更在未来的立法上成为任意性规范,能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适用,同时兼顾磋商义务,诉讼调解,尊重契约严守的精神。参考文献:1 张建军.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比较讨论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4)2 曹守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之情势变更问题的理解与适用J法律适用,2009(8)3 于震.对完善我国情势变更的思考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17(7)4 解亘.我国合同约束力的重构J.法学研究,2011(1)5 刘郡.我国合同法情势变更的透析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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