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征用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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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地征用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权益【摘要】由于现行土地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用地,然后出让其使用权,将农村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等。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农地征用中,其利益时有得不到保护。因此,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地征用制度是关键。【关键词】农地征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城市土地的不断减少,对农地征用的力度势必要加大。而我国现行的农地征用制度很不合理,导致农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所以我们必须关注民生,必须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失地农民的利益保护问题,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

2、,大胆创新,逐步建立“农地征用规范化、经济补偿有依据、基本生活有保障、农民就业有岗位”的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一、加大改革,完善征用补偿立法。农地征用指国家因紧急情况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性的占用或使用农民集体组织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待使用完毕后,将土地归还给原土地权利人,并对其土地被强制使用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的行为。而在现实的农地征用补偿过程中,农民作为受偿的主体,完全处于被动和不平等的地位。从农地征用的认定到补偿费的确定,分配和农村劳动力的安置,都是由政府决定。农民作为土地的最主要、最直接的权利主体,在土地即权利客体的变动过程中无从表达自己的意志。而对于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另一方行政机关来说,在土地

3、征用补偿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行政权力行使无明确界限。农民的意见无法被重视,甚至无人理会,行政机关的行为无明确规定,都是立法不完善的表现,明显违背法治精神。引入市场机制,制定公平、合理的土地补偿价格,正确处理招商引资和农民利益的关系在征地过程中,要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和处置权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些地方在涉及外资项目与农民利益关系时,往往把外商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完全不顾农民的利益。为此,必须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将土地规划、实施计划、征地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内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彻底杜绝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二

4、、改善土地征用程序,赋予农民应有的权力,加强民主。首先,改变目前的征地公告方式,变批准后公告为批准前公告。政府在提出用地申请时,先要进行公告,让土地权利人对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在批准用地后,要再次进行公告,并就赔偿政策、标准等问题公示并与土地权利人进行协商,若有争议可以申诉和申请仲裁。其次,建立征地民主决策制度。在确立征地范围以后,要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其中。具体来说,就是要有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举手表决通过,尤其是当说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时。最后,建立征地补偿争议司法救济制度现行土地法规定现行的救济制度针对的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而不是针对土地补偿费的争议。因此应将土地

5、补偿费的争议纳入司法救济程序。当发生土地补偿费争议时,失地农民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土地征用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对县级人民政府或土地征用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为争议的第三方参加进来,可以让失地农民得到充分的救济。三、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范围,这是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重要前提。控制征地范围,就是要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公共利益”做出严格限定。对于我国来说,可以借鉴国际社会的通用做法,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行的办法就是在法律上以列举的方式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规定,将其严格限定在下列范围内:(1)国防、军事用地;(2)关乎民生的能源、环境保

6、护、供电、供暖、供水等公共事业用地;(3)政府机关及公益性事业研究单位用地。对于商业、旅游、娱乐等非公益性用地,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依照征购的方式取得。第四改革征地补偿方式,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现行征地补偿采取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是一种只顾眼前,缺乏长远考虑的补偿方式,是对农民的一种伤害。补偿标准低,补偿费用少,农民缺乏谋生的技术和投资知识,难以是本来就不多的补偿费实现保值增值,一两年后,这笔钱就要消失殆尽。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因此对农民征地补偿方式的确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考虑农民的长远利益,考虑到农民将来的生存状况和生活水平是否跟得上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因此,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两点

7、保障农民的切实利益:(1)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加快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要最终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就要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补偿主要以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之计。(2)把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统筹之中,因地制宜搞好培训,积极开拓多种安置途径,确保失地农民就业有岗位首先要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参考文献1陈泉生.行政法的基本问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金群,洪艳华.完善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思考.南方国土资源.3季建业.农民权力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4农民日报.:毛进伟 (*-),男,贵州贵阳人,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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