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律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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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邑华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甲方:【物业服务企业】:四川盛世中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乙方:【业户】: 栋 单元 号/ 栋 号商铺丙方:【装饰装修单位】: 为加强【富邑华庭】小区房屋的装饰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结构安全,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保证房屋质量和小区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免受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消防条例、成

2、价费2004239号“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邑华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富邑华庭临时管理规约,就富邑华庭小区内房屋的装饰装修活动,于乙方和丙方办理房屋装饰装修手续前,甲、乙、丙三方就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内容(一) 乙方委托丙方(乙方自装)对该房屋室内空间、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饰装修,地面装饰装修材料的厚度不得超过20毫米;(二) 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功能及布局,露、阳台装饰装修不得加装护栏、防雨遮阳棚等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为;(三) 卫生间装饰装修不得破坏防水

3、层;(四) 底层、顶层私家花园绿化装修方案及安装中央空调须提前5天报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施工;(五) 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等均应按设计位置或指定位置安装;(六) 空调室外机必须在设计位置或指定位置安装;(七) 商铺招牌安装方案、安装中央空调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通过、备案后方可施工。第二条 装饰装修手续办理(一)申 请1、乙方于装饰装修施工七日前与丙方负责人共同持乙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明(乙方本人未能亲自办理时,受托办理人需带上乙方亲笔签名捺印的书面委托书一份,还应包含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装饰装

4、修方案说明、施工平面图、水电施工图、施工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丙方的所有证照、合同及图纸等均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至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申请表,装修方案设计图纸必须详细标明水、电、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2、租户办理装修申请,必须提供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装饰装修委托书并同时附上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乙方申报自装手续的,必须具备本条第一项中规定的有关资料(包括装饰装修方案说明、施工平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4、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铺,原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须改动: (1)装修前必须报武候区公安消防大队审核,取得消防审核

5、意见书,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2)装修竣工后必须再次报武候区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书,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5、乙方或丙方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甲方有权采取暂停水电服务等方式拒绝其施工,有权拒绝其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并且将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二)审 核1、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外立面等的装饰装修,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业主装饰装修申请后,三日内给予审核备案,并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协议;2、凡涉及改动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拆墙、拆除外门窗、阳台等)或者超过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装饰装修方案,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并由乙方或丙方自

6、行申报成都市富邑华庭区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物业服务中心方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协议;3、属转租物业的,租户须持乙方的书面委托书及房屋租赁协议方能办理该房屋的二次装饰装修手续。第三条 允许施工的时间(一) 房屋装饰装修必须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2、双休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施工,必须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使用电动工具,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施工时如对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经营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提

7、醒或要求停止施工;4、当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双休日及节假日停止施工。第四条 施工期限(一)乙方委托丙方(乙方自装)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其工程施工期限自乙方或丙方到甲方办理完毕有关装饰装修手续,并取得装修施工证之日起计算:平层和商铺60天之内应实施完毕,跃层及花园洋房90天之内应施工完毕;(二)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施工期限的,乙方或丙方必须提前三日至甲方填写装修延期申请表,经甲方现场核准后方可延期。第五条 装修施工人员管理(一)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出示本人临时出入证,并在小区内将临时出入证按规定佩带,便于识别,无有效“临时出入证”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小区;(二)施工人员要衣着整

8、齐,不得裸露身体或做出不雅观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出入证并限制进入;(三)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政府有关治安法规、条例和物业管理有关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喧哗或打闹,也不能在小区内饮酒赌博、留宿、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饭,更不得有损坏、盗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行为,违者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予以制止,同时视情节轻重程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施工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和甲方的安全抽查,“三无”(无身份证、无务工证、无暂住证)人员不得进入小区。第六条 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理(一) 装修垃圾按规定于每日下午15:0017:00装袋封好清运至甲方指定

9、的堆放地点,由甲方委托政府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 甲方按政府颁布的收费标准在装修方办理装修施工证时向装修方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政府定价,随政府价格调整而调整),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为:2.00元/平方米;(三) 装修改建需拆除墙体以及私家花园施工泥土以体积为计算单位加收装修垃圾清运费:50.00元/立方米(此项收费标准甲方已经过仔细测算,如乙方对该收费标准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环卫单位单独清运,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四) 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五) 凡违反规定乱扔乱倒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违规者支付清运费用。对环境造成污损的,甲方有权对责任方追究赔偿责任。第七条

10、材料装卸、运输(一)乙方或丙方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机具进入小区必须持装修施工证在甲方处填写装修材料/机具进入申请表,并主动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查验并登记,经核实无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后方可进入;搬运物品出小区前乙方或丙方应先到甲方办理物品出门条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出具装修施工证、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物品清单(乙方自装的由乙方出具身份证明);(二)进出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油漆、香蕉水等液体材料和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在公共场所;(三)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共用部位,造成污损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搬运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

11、或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四)乙方和丙方不得在公共道路、楼道、楼梯等共用部位堆放水泥、沙、石、灰、泥土、油漆、涂料等建筑材料,如确须临时占用共用部位,必须提前到甲方办理手续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做好铺垫和遮盖工作,搬运后立即按甲方规定的清洁标准清洁干净,材料在公共区域停留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小时;(五)材料装运车只能停于指定的车行道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地下车库或非指定区域(地下车库限高2米)。第八条 施工用电(一)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户设计用电负荷,严禁擅自接、拉电源线;(二)装修施工超容量用电必须到甲方办理申请。如违章用电,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噪声限制(

12、一)不得使用超过政府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设备;(二)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震动、振动;(三)施工期间应关闭进户门,避免影响相邻业主,污染公共环境卫生;(四)若因上述原因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相邻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的,甲方有权没收相关人员临时出入证或责令停工整改。第十条 防 火(一)乙方和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和丙方负责;(二)施工现场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要当日进料,当日用毕,现场不得存放;(三)每套房屋的装修

1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直至按规定配备为止,配置标准如下:(1)50平方米以内:不少于4;(2)50100平方米:不少于8;(3)100300平方米:不少于16;(4)300-500平方米:不少于20。(四)凡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等),乙方或丙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用火申请,并在核批的时间内施工。一经完工,即将动火工具撤离现场;(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饭、留宿,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六)室外的消防水、消防器材和管道非火警严禁擅自使用,严禁改变、损坏消防设施和管线,违者报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房屋外立面设施装修要求(一) 安装空调前必

14、须到甲方申请登记,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不得影响小区房屋外立面的统一设计,应在原设计位置上固定安装。如设计无外机位,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加装外机接水托盘,冷凝水排水管接入指定位置,并妥善处理好冷凝水的落水,不得任意流淌楼下或污浊墙面,且安装时不得超出本户范围,安装时不得影响相邻住户;室外机运转噪音不得超标,其用电负荷应与户内设计配置相匹配;(二) 升降式金属衣架的安装仅限于阳台内,其伸缩、升降均不得超出阳台空间范围;(三) 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包括所有房屋的窗户、墙体上)以任何方式发布装修等各类广告信息,且其它任何形式的附属物(含标语、标牌、灯箱、广告等)均不

15、得粘贴、悬挂、固定于房屋外立面;(四) 露、阳台不得擅自封闭或半封闭(如确需封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样式及规格型号安装);(五) 屋顶、二楼及以上平台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设物(如外置晒衣架、遮阳蓬、防护栏等),不得封闭成屋、搭棚,改变其外观及用途;(六) 不得改变房屋外墙、阳台(含阳台内墙)、外门窗(玻璃)的形状、规格、颜色、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更换进户门和改变进户门位置、开启方向、颜色及式样;(七) 不得对公共露台、天台进行装修,不得改变私家花园围栏的外观设计;(八) 如需在露、阳台部位墙面重新粉刷涂料、吊顶,需参照原外墙面及阳台顶棚的颜色,选择使用色调接近的材料。如吊顶时无相近的材料,在吊顶施工前必须使用涂料(油漆)等处理成与原阳台顶棚相近的颜色,从而使小区达到色彩、形式的统一;(九) 如需在露、阳台装修、放置绿化、盆景及其他物品,必须按照不得高出地面1.2米、垂直吊置不超过0.6米规定执行,且不得超过露、阳台空间范围;(十) 商铺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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