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物权法+合同法(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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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会案例题必背法条 之 合同法 物权法 注会经济法注会经济法合同法合同法 物权法物权法必背必背 知识点知识点 考核角度考核角度 必背必背法律条文得分点法律条文得分点 红字红字为得分为得分关键词关键词 物权变动 动产物权变动 动产物权的转让 一般自交付时交付时发生效力 船舶 航空 器 机动车的转让登记只是产生登记对抗的效力登记对抗的效力 基于法律行为变动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 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 发生效力 因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征 收决定导致物权变动的 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生效 时时发生效力 注 考试中特别注意这些法律文书是

2、否是 注 考试中特别注意这些法律文书是否是 直接改变物权关系的 如果仅仅是给付判决 不会产生直接改变物权关系的 如果仅仅是给付判决 不会产生 物权变动 物权变动 因合法建造 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的 自事实行为成就时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变动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 登记登记 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不动产登记簿与权 属证书上记载内容 不一致如何处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 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 致 记载不一致的 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 误外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误外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当事人有证据

3、证明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 态不符 其为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 请求确认其享请求确认其享 有物权的 应予有物权的 应予支持支持 善意取得 动产善意取得构成 要件包括哪些 转让人虽然没有处分权 但如果受让人为善意善意 转让 价格合理价格合理 标的物已交付已交付 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真权利人意思合 法占有标的物法占有标的物 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合同成立并生效 受 让人即可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占有改定不能满足占有改定不能满足善意取得制度中的 交付 交付 要求 转让人将船舶 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交付给受 让人的 符合善意取得的交付要件符合善意取得的交付要件 简易交

4、付 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指示交付 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原物请求权转让原物请求权 的协议生效时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 善意的判断时点为 受让动产时 受让动产时 为准 合同有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被撤销 受让人不得主受让人不得主 张善意取得张善意取得 共有制度 按份共有财产份额 转让的 其他共有 人优先购买权以何 为基础来行使 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应以交易交易为前提 因继承 遗赠继承 遗赠 等非交易方式发生转让时 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优先购买权行使中 是否以 同等条件 为标准 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 按份共有人购买时 提出减减 少价款 增加转

5、让人负担少价款 增加转让人负担等交易条件的 其优先购买权 不能得到支持 注会案例题必背法条 之 合同法 物权法 优先购买权是否有 排他的效力 即撤 销合同或主张合同 无效 优先购买权不具有排他的物权效力 优先购买前受到侵 害 只能向侵害人请求债权侵害人请求债权性质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抵押 抵押权何时设立 特殊动产抵押何时 设立 抵押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以动产设定抵押的 合同合同 成立时成立时抵押权设立设立 当事人以机动车 船舶 航空器设定抵押 抵押权自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 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时抵押权设立设立 抵

6、押是否可以对外 出租财产 抵押权设定后 由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占有 因此抵 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有权将抵押物出租 土 地 使 用 权 抵 押 后 新增建筑物的 效力如何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 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 于抵押财产于抵押财产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 应当将该土地上新 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一并处分 但新增建筑物新增建筑物 所得的价款 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所得的价款 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是如何确定的 抵押权已登记已登记的 按照登记先后顺序登记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 的 按照债权比例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先登记的先于未登记先登记的

7、先于未登记的清偿 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 抵押权人 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 受偿受偿 顺位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 抵押权实 现后的剩余价款应先予提存应先予提存 留待顺位在后的抵押担保顺位在后的抵押担保 债权债权 物保与人保并存的 清 偿 顺 序 如 何 确 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 保并存 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保证在 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补充清偿责任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 保

8、如果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事先有明确约定 的 按照约定执行 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 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 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物毁损 灭失 后的代位物是否能 优先受偿 抵押期间 抵押财产因毁损而获得的赔偿金赔偿金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 有权优先受偿有权优先受偿 土地出让金与抵押 权优先权顺位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应先依法缴纳 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抵押权人只 能就剩余价款主张优先受偿剩余价款主张优先受偿 质押 动产质权设立以什 么为

9、标准 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注 质押合同为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 注 质押合同为 诺成合同 未交付质押财产不影响质押合同生效 诺成合同 未交付质押财产不影响质押合同生效 权 利 质 押 何 时 生 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设定质押 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登 注会案例题必背法条 之 合同法 物权法 效 记 自登记生效时质权设立记 自登记生效时质权设立 留置权 谁在何时享有留置 权 债权人合法占有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已届 清偿期清偿期 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同一法律关系 企业之间留置企业之间留置 的除外的除外 的 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合 同 成 立

10、 与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何时 生效与失效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条件成就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条件成就时失效 表见代理结合判断 合同是否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 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 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该代理行为有效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 为的判断 欺诈 胁迫 显示公平 重大误解欺诈 胁迫 显示公平 重大误解 当事人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的行为 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受损害方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合同履行 合同中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时履行规则 如何确

11、定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地点 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可以协议补充可以协议补充 不 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定 依照以上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对于履行地点需要 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确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 给付货币的 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 所在地履行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双务履行抗辩权的 判断要点有哪些 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 债

12、务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要求要求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条件有哪些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 况严重恶化的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止合同履行 行使不安抗辩权中 止履行后的规定 应及时通知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 应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 未提供适当担保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债务人怠于行使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危及债权危及债权 人债权实现人债权实现时 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可以自己的自

13、己的 名义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注 其两类情形 注 其两类情形 也需掌握 也需掌握 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 任保证的判断 一般保证 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债务人不债务人不 能履行债务时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履行债务时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的形式 主合同中虽无保证条款 亦未另行订立保证合同 但保 证人在主合

14、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 保证合保证合 同即成立同即成立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 保证合同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与债权人订立保 证合同的 保证合同无效 注 题目中若说子公司 子保证合同无效 注 题目中若说子公司 子 注会案例题必背法条 之 合同法 物权法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先诉抗辩权如何行 使 一般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保证责任 即在主合同纠纷未主合同纠纷未 经审判或者仲裁经审判或者仲裁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前履行债务前 对债权人可以

15、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确定 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约定不明的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 注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年 注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 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的约定 视为约定不明 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的约定 视为约定不明 没有约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 保证期间为 6 个月个月 注 保证 注 保证 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视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视 为没有约定 为没有约定 主合同变更 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应当应当 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 如

16、果减轻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 务的 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 果加重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 合同转让 债权转让的条件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 无须债务人同意 债务承担的条件 债务人接到债权人转让通知后 债务人对让与人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抗 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抗辩权是否还可以 行使 债务人转移义务 新债务人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原债务人对债权人 的抗辩 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的情形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的 守约方可以解除该合同守约方可以解除该合同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 受领时的处理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民法上法定抵销权 如何行使 当事人互负到期互负到期债务 债务标的物种类 品质相同种类 品质相同的 任何一方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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