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采购合同南宁建宁砂石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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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材 料 采 购 合 同(合同编号: CL- )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2011年 月 日 砂石料 采购合同甲方:(需求方)中铁五局南宁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乙方:(供应方)南宁市建宁砂石经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确定由乙方为甲方供应南宁铁路枢纽施工所需部分砂石料,为明确双方在砂石料供应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一、供应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价: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元)产地或厂

2、家数量1梧州砂中粗砂m396梧州以甲方现场实际需求为准2粗砂/m383南宁3中粗砂/m393南宁4细砂/m384南宁5卵石1-3cmm358南宁6卵石0-5cmm365南宁7碎石1-3cmm366南宁二、砂石料数量:南宁铁路枢纽中铁五局第二项目部施工图范围内站场所需的部分砂石料供应,具体数量根据乙方供应能力及现场情况确定,每天进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但只要甲方要求供应砂石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随时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1、乙方供应的砂石料必须符合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2、乙方提供的砂干净泥量低,含泥量不能高于2

3、,必须为中粗砂,质地坚硬,其它各性能指标满足施工要求。3、砂石料含水率的扣除标准为:湿而不滴水扣除1,滴水而不严重扣除1-3,严重滴水扣除3-8。4、乙方提供的碎石、河石强调和级配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碎石及河石含泥量在试验允许的范围内。5、如乙方供应砂石料不符合规范,在甲方的指导和要求下,3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三条 供应时间 1、供应时间:具体供应时间,甲方以电传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应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设备数量为甲方供应砂石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2、砂石料的供应时间和品种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砂石料的类别

4、,否则甲方可以拒收,乙方每天供砂石料数量按甲方的日供应计划执行,以保证甲方的工程需要。3、因国家政治、经济政策调整和建设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和费用。第四条 单价1、本合同单价为到场综合单价,原则上价格不予调整,但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经甲方友好协商后可以重新调整砂石料的价格。涨价时,乙方必须出具相关行管部门有关调价的依据。降价时,甲方必须出具相关行管部门有关调价的依据。2、综合单价详细内容(1)包括乙方发生的作业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护费、措施费等。(2)包括乙方提供的能保证合同工程施工要求的劳动工具和机械、机具使用费(

5、包括乙方施工自备、租用、占用机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购置费、经租费、设备占用费、维修费、燃料动力费(油料、电费等等)、机械人员(司机、驾驶员、维修人员、看守人员等)工费等。(3)包括乙方自供材料、工器料具的采购、运输、保管、损耗费。(4)包括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外所有其它税费。(5)包括乙方施工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场地清理等其它直接费,包括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职工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现场经费,还包括人员及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费、工地转移费

6、、过路过桥费,同时还包括道路清洁费、砂石料资源费、业务招待费、经营活动费、取土场青苗补偿费、土地复耕费、电力通信线路拆迁费、构筑物拆迁费、水保环保费、利润等除合同明确由甲方承担以外由乙方发生的一切明示与暗示费用。(6)其他未考虑到的费用(7)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改变而调整。3、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到因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履行的各项职责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也充分考虑到因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各种涨价因素(如油料等材料涨价因素)及因气候或技术间歇等非双方原因。第五条 收方与验收1、为了计量准确,甲乙双方约定,收方实行体积和重量双检验复核制度,乙方送货单必须为三联单。甲方施工现场设置电子地磅,乙

7、方的运输车辆一律过电子磅,过磅后打印该车(载重)的电子票,电子票上的内容必须注明过磅车牌号码、车型、空车重量、过磅时刻、载重量、过磅经办人。同时过磅人在送货单上进行手写签认过磅数量,货到现场经收方人员体积复核无误后签认数量。(现场收方人为三人,一人为物资收料人员,一人为现场施工人员,一人为使用方人员)送货单甲方现场留壹联,司机壹联,其余壹联作为结算依据。具体收方按照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的管理办法执行。若双方对砂石料的收方体积有争议时,按监理单位和甲乙双方三家共测的砂石料的松散容重和重量进行体积换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2、鉴于前期的条件限制,单价暂时按照体积计算。待项目部地磅安装完毕,经双方现场试验

8、测出砂石料的密度,折算出吨位单价后,以吨位单价收方计量。3、乙方供应的砂石料不得人为加水,否则视为违约。发现一次处违约金壹万元。4、检验方式:按业主和建立的要求,以工地实验室鉴定为准。以400m3或600吨为检验批,甲方抽样检测。5、若乙方供应的砂石料不符合设计的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可以拒收。第六条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1、砂石料交付方式:乙方运送到甲方工地,甲方过磅并卸到指定的地点后视为交付(相关人员签字)。2、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卸车人员应听从甲方安排和指挥,甲方应及时验收,并在回执单上由指定人签字确认。3、货物在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获取在途中损坏、丢

9、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包括返程)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4、乙方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每天的供应量不低于500m3。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3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5、在供应砂石料过程中发生地方纠纷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发生相关情况,造成供货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告知甲方进行核实,并采取弥补措施保证供货。第七条 支付和结算1、货到工地验收合格,数量经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正式有效的发票给甲方进行决算。2、结算款根据乙方供应情况按月支付,支付必须以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据为依据,否则甲方不予以付款。双方

10、相互间发生的费用往来在当月计量价款中抵扣。双方对账日为每月20日前,对账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之间的供应量。原则上在清算单签认后的15天内,甲方应支付乙方材料款的80%进行支付。3、本项目不预付材料款,材料款的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不支付现金。双方办理末次清理60天并相应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第八条 履约担保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伍万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在第一批次供应的材料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或施工期)内不计利息。2、乙方在供应砂石料过程中,若乙方未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全面履行合同完毕,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第九条 权利与义务一、

11、甲方权利与义务1、审核批复乙方的供应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砂石料供应价款。2、按合同约定接收砂石料,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收方及验收并进行现场签认。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供应时间和甲方计划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砂石料。2、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砂石料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3、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交通法规,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承担因砂石料资源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第十条 机械设备1、乙方承诺在砂石料供应过程中投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根据

12、阶段性的生产计划或增加工程量,随时要求乙方增加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1、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发生事故乙方必须从速处理,因此问题发生诉讼殃及甲方的,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费用等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3、乙方在供应砂石料的过程中,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交通事故等,所有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

13、二条 环境保护1、乙方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覆盖,同时所行走的道路必须采取环保措施(如洒水防尘),其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2、乙方供应砂石料所造成的道路污染清洁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解除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履行没有必要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通知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2、乙方违规操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质量及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的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乙方运力不足而影响甲方工期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组织不力,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或导致甲方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接受违约罚款,每延误一天,按结算总价的0.5%罚款,违约罚款从计量价款中扣除。如果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共同约定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争议发生后,除非一方违

15、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或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第十六条 保险1、乙方已经认可,甲方支付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因乙方未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保险,导致行政处罚和作业人员索赔,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 其他1、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限广西壮族自治区)给甲方,甲方凭乙方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给甲方,并加盖公章。5、本合同不作为乙方对外从事经济活动的依据,乙方不得盗用或冒用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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