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审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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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财产审批管理制度xxxx有限公司迷南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第一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收入,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严格加强收入资金的管理,所有收入均应及时、足额解缴开户银行,不得挪用、截留或坐支。 第二章支出管理制度 各项经费支出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应划清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界限,建设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未经拨款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移作他用。

2、一、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各项财务支出实行事前审签制度。各项财务支出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核实后,先交总指挥和分管局长审批,再报财务总监审核,金额较大的还须报局长审批后方可支付。具体金额明确如下: 日常经费支出金额在壹仟元以上的,在总指挥审批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日常经费支出金额在叁仟元以上的,还须报局长审批;工程类支出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都须报局长审批,任何人均不得故意拆分票据。 二、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1、各指挥部需添置办公设备(用品)、订报刊、书籍、财产物资等,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总指挥审批后报局领导审核,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登记、发放,自行购买的一律不准报销。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按政府采购管

3、理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2、业务招待费应从紧控制,最大限额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10%。各指挥部来客需用餐必须事先告知局办公室,经批准方可在办公室开具“工作用餐联系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安排就餐,如遇特殊情况,事后补办手续,违者餐费自负。就餐标准严格执行县纪委文件及建设局文件规定。控制陪客人数,报销实行一餐一单一票制,同时附上菜单。 3、因公出差人员经总指挥批准后可适当借备用金,出差返回后在7天内结清,所借款项不得拖欠,前借未清不得再借。差旅费报销严格按象规定标准执行,车改人员还应该严格执行县规定标准。 4、工资、福利、奖金等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用工合同及建设局有关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国

4、资办核定的标准。 5、汽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保险、定点维修”的管理办法,所有车辆均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汽车修理费结算依据为县政府采购办审核签章后的结账单,汽车装潢、更换配件须填写审批单并经领导批准。对车辆费用进行单车核算(即一车一账)。 6、驾驶员每日出车应作出详细登记,出差补助标准按象规定标准执行。车辆保险费等事项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止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建设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遵照“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的原则办理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应严格按照概算批准的内容和金额为限额,加强经费支出的管理,防止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超

5、概算。 (一)政策处理款支付 1、土地征用费及青苗赔偿费。土地征用统一由县统征所征用,建设单位经办人员凭统征所的土地征用协议、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明细清单、拟征用土地的红线图填写征地补偿款支付申请单,经局长审批后支付款项给统征所,由统征所统一支付给被征用单位并开具发票给建设单位。所有征地费用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限额。 2、拆迁安置费。由于工程需拆迁的民宅、厂房、及其他设施,由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此为依据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赔偿协议,凭收款收据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直接支付给被拆迁单位或个人。 3、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其他支出,凭发票、合同按规定列支。 (二)工程款支付

6、 1、合同管理 (1)所有指挥部必须在工程项目招标前把招标文件送局总工室审核,再把核准后的招标文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不得凭未经审核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 (2)招标工作完成后,及时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初稿送局总工室审核,凭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3)项目招标要严格按照象山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承包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本单位的指定银行账户交纳10%履约保证金,向承包单位开具保证金收据,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凭竣工验收合格证和承包单位的收款收据退款。 3、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拨付必须提供经建设局和招管办备案的合同、开工

7、报告、资金拨款单、发票,由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确认、内审室审核后报发包单位相关人员审批支付。 (2)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4、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拨付必须提供资金拨款申请单、内审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发票。 (2)根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工程进度,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价款结算

8、账单”,监理工程师签发复核意见书,经内审室审查提供结算意见,工程管理科室审核签署意见后转财务总监审核,根据支付会签规定报相关人员审核后支付。 (3)应按不低于工程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4、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1)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进行核实,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质保期满需提供复验报告及建设方意见才可支付工程保证金。 5、工程结算款拨付必须提供资金拨款单、审计报告或财政结算批

9、复、档案备案证书、发票。 6、质量保修金拨付必须提供复验报告、发票。 (三)工程采购的支付 如要采购工程物资等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财务人员应根据采购合同,采购办的“政府采购审批表”等有关支付依据,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办理支付手续。 (四)工程服务类支出的支付 工程监理、设计、勘察、代理、评估、咨询、可研等所有服务类支出,限额(30万元)以上的按照象山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限额(30万元)以下的一律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 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即个人劳务报酬、差旅费、医药

10、费的报销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日常零星开支等。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限额,不能白条抵库,不能自行保留,不能以个人名义储蓄。单位与个人的经济往来,超过现金支付限额的,应开具现金支票支付。 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在办理有关现金收取? 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意,经开户银行审核,提取现金。 4、取送现金的人员,不准在中途或公共场所逗留,不准将公款带回家中,到银行取、送现金10000元以上,应有两人以上或车辆护?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由出纳人员登记“现金日记账”,并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11、 (2)“现金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并每日进行核查,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月终,“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会计人员的“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4)会计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处理。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纪律 加强结算纪律和责任,是维护经济秩序,使结算业务正确进行的重要保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中规定了银行结算纪律: 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12、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和内部控制 1、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保管,对日常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按各行号、各账号进行明细核算。 2、出纳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存款支出额和余额,并由其他会计人员进行稽查,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如有问题,与银行联系核查,及时处理。 3、会计核算,设立“银行存款”一级科目及相应明细科目,进行银行存款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结出余额,定期与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4、支票的保管,登记工作由出纳负责;有关银行付款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以利

13、相互牵制。 5、对支票的报账,核算由出纳负责;稽核由会计人员负责。 第四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登记、验收,保证物资的合理购置,节约使用。 二、各指挥部财务科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应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车辆、电脑、摄像机等大件物品应落实专人保管,并加强维护和保养。 三、对购入、内部转移、调拨、转让、报废应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调拨、报损、转让等,要报国资部门批准后方能注销。并作相应的财务处理。 四、指挥部要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清查中发现的盘亏、报废、短缺应查明原因,写出清查报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办理批准注销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保管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局办公室加以控制,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象山县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制度,杜绝票据管理工作违纪行为。 二、票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包括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销号等工作。 三、票据凭发票准购证按规定向财税机关领用,做好发票的领、用、存、登记工作。 四、妥善做好票据保管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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