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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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为明确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同会审规则,提高合同会审效率;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推进公司合同会审合法、及时、有效的进行,特修订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及总部派驻部门、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参照此办法制定公司内部的相关流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管理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管理第五章 罚则、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提高经

2、济效益,保障公司权益,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为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合同签订的原则、会审流程、履约程序、归档管理等,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备忘录等一律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公司合同应当按照不同业务主体加盖不同的合同专用章。1、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约,应当加盖“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00000)。2、 发动机分公司对外签约,由发动机分公司结算的应当加盖“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编号:481100)

3、;由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结算的加盖“东风有限汽车公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00000)。3、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对外签约,应当加盖“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管理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在其职能分工范围内订立合同时,应事先进行立项、预算审批、招标、评标程序,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实施。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承担合同立项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要充分调查对方签约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并取得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许经营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有关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合同承办部门对上述资料要建档,公司总经办、财务部有权调阅。上述文件应

4、经公司总经办、财务部等审核确认,必要时进行相关专项调查。无经营资格或财务风险评价差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第六条单笔业务标的金额折合人民币一万元以上(含税价)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第七条 下列合同属于公司重大合同:(一)土地使用权处置及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二)涉外合同(含涉及港、澳、台的合同);(三)对外投资合同(含合资、合作、债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合同);(四)提供抵押、动产质押等担保合同;(五)涉及公司商标、版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类合同;(六)标的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各类合同;(七)公司章程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各类合同;(八)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有重大影响的

5、合同以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第八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本办法进行会审。第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在会审前应在OA上下载并打印合同会审单(见附件一),同时报送下列资料:1.立项、预算审批文件;(签办单、PSSC会议纪要、MC或董事会批准文件等)2.对方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专业资质、业务授权等有效证明文件;3.招标、投标、评标文件。第十条 合同会审部门财务部:审查预算、资信状况、确认公司签约主体、价格合理性、支付方式。总经办:审查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对方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公正性、合法性、有效性。协作部门:合同业务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当对合同满足的技术条件、质量、

6、标准、规格、数量、费用预算等要求进行审核。第十一条 会审程序需要协作部门审核的,由合同承办部门将确认后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先送协作部门会签。合同协作部门会签后直接送财务部、总经办会审;其它合同由承办部门直接送财务部、总经办会审。第十二条 总经办会审后将合同报送(副)总经理审批,以下合同必须逐级层报 (副)总经理审批并办理书面审批文件(签办单、合同会审单、会议纪要等):1. 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或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股东方(日产汽车或台湾裕隆)及其关联企业签署的合同;2. 签订后或对原合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合同,需要重新进行合同会审,且按照原合同会审要求需要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的。3. 捐赠类、与政府相关

7、业务类合同;4. 第七条中规定的重大合同;5. 其他总经办、财务部认为应当提交(副)总经理审批的重大合同。第十三条 以下合同不需报送(副)总经理审批:1. 在各部门业务范围和预算内,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经业务部门(副)部长批准的合同; 在各总部业务范围和预算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经业务部门(副)总部长批准的合同; 发动机公司单笔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下,经发动机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单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经广州风神总经理批准的;2.签办单已报(副)总经理审批,合同所载主体 、金额均在签办范围内。3.服务支持采购部PSSC会议已经层报总部长、(副)总经理审批的项目。4.市

8、场营销总部依据市场销售总部业务授权管理规则(试行)审批,不需报(副)总经理审批的项目。本条规定的合同审批与第十二条冲突时,按照第十二条规定处理。总经办、财务部将会审部门的意见反馈到承办部门,承办部门依据上述会审建议修正合同文本。*各会审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合同审查工作,并按流程由部门文员或者合同承办立项人负责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第十四条 会审后的合同,按以下方式办理签订手续:1 有会议纪要、签办单或其他文件形式授权范围内审批的合同项目,经合同会审部门会审后凭合同会审单直接办理签字盖章手续。2 没有任何审批文件的合同项目,按授权分工逐级报(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具体办法

9、详见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签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不能加盖公司公章、部门章。第十六条按规定需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审批、签字的合同,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议事规则和授权权限,由总经办负责向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呈报。第十七条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进行合同会审程序,经合同承办部门部长和总经办主任签字后,可先加盖合同专用章,但业务部门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办合同审查手续。各合同承办部门应杜绝“先履行,后签订”的签约方式。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授权,归口签订的原则进行。(副)总经理直接签署公司之间的借贷、担保、采购通则、经销商建店、经销服务协议及其他公司重大合同。

10、各部门(副)部长在职能分工范围内代表公司直接签署本部门承办的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签字时应明确签署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两页(含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或角签,技术标准应当由技术部门相关责任人角签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盖章。 涉外合同必须签订中文版,不得仅签订英文版或日文版合同。第二十条 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公司至少执留合同正本两份,一份留承办部门执行并存档,一份留财务部作财务备查;合同会审单原件及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交财务部归档备查,会审单复印件应在盖章时交总经办法规科存档。 第二十一条按规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见证、公证的合同,由公司责任部门向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涉及

11、法律问题由总经办法规科协助。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管理第二十二条按合同约定需支付款项的,按公司财务支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合同协作部门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告知合同承办部门。第二十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承办的合同要建档入帐,及时登记合同履行情况。凡涉及合同履行的信函、货物处理、质量检验、处理合同事宜的书面记录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国外采购合同:合同标的物如出现型号、规格不符,数量短少、货物残损等不合格情况,合同承办部门协助检查部门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便在索赔期内对外提

12、出索赔。 国内采购合同:合同标的物按出现型号、规格不符,数量短少、货物残损等不合格情况,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提出索赔。对于在采购、验收过程中可能存在重大失职的情形,总经办监察科、财务部有权进行调查,相关业务部门需配合。第二十六条销售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销售合同款项的回笼,对于未按合同规定的回款,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第二十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及时索取与合同相关结算的票据,并按照公司财务规定予以结帐。第二十八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部分内容需补充、变更、解除,应及时函告对方,限期答复;如不能如愿,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合同承办部门领导报告。第二十九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合同进行补

13、充、变更、解除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制作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书,重新办理合同会审手续;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合同主体、主要权利义务、合同金额、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的变更必须对补充协议重新进行会审并按照原合同会审流程报相应领导审批。第三十条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为避免合同补充、变更、解除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暂停合同的履行,如需补充、变更、解除的合同履行连续性很强,无法暂停履行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如实向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妥善处理。第五章 罚则、附则第三十一条 总经办、财务部负责不定期检查、督促公司及相关部门合同的履行情况;1 对未按本规定程序执行的

14、按违规轻重程度给予部门部长、科长及责任人100-1000元的罚款;2 因过错造成履行合同不当或出现重大偏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三十二条 对于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的部门,总经办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对违规部门绩效考核时在其KPI综合项中予以减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一:合同会审单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2003年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一: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Dongfeng Nissan Passenger Vehide Company合同会审单Contract joint-check sheet合同名称Contract Name签约方Name of the other party合同性质Nature of Contract合同编号Contract Number标的额Value of Contract Objective合同主担Project Proposed By承办部门Responsible Unit部门负责人Project Approv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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