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与弱势群体的话语表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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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与弱势群体的话语表达摘要:弱势群体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下,在大众传播语境下缺少话语表达平台。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新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传者和受者的线性传播关系,使得网络等新媒体成为弱势群体寻求话语表达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近年来发生的“酒鬼妹妹”等网络事件也暴露出新媒体在弱势群体话语表达中存在的问题。弱势群体除了可通过制度内途径进行话语表达外,还可以借助媒体进行利益诉求。 关键词:新媒体 弱势群体 话语表达 话语权从我国进入改革和发展的社会转型期以来,由于文化根源、心理根源、社会根源,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法则、城乡二元结构和市场经济中的失范行为等经济根源,造成了

2、社会阶层分化日趋严重,由此产生的弱势群体及其话语表达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在利益逐渐多元化和博弈的时代,弱势群体由于普遍缺乏能为他们代言、发声的渠道,不拥有相应的话语权,从而影响了其利益的表达”。弱势群体话语权的保障,既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给予弱势群体政策上的扶持,又要提升弱势群体媒介素养、拓宽话语表达的途径,大众传媒特别是新媒体应该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发挥媒体力量,为弱势群体话语表达提供有效途径。弱势群体及其话语表达“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它指的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在智能、体能以及权能方面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人群;社会弱势群体又是一个动态性的概念,它不

3、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老弱病残群体,还指在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全球化浪潮中随时陷于失业、贫困、孤立、边缘化状态中的人群。”弱势群体同样享有对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自由,但他们既没有掌握应有的话语权,又缺乏畅通有效的话语表达渠道,因此他们的利益诉求常常被社会忽略。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以数字技术为主要传播手段的媒介,它的核心特征在于“它的互连性;它对于作为传者又是受者的个人受众的易得性;它的交互性;它的多功能和开放式终端的属性;它的普及性和去地域性”。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改变了广播、电视、电影的播放型传播模式,“在当下的媒介化社会,媒介所有者不再是社会中的强势角色,媒介平民化使得普通民众也能分享

4、舆论表达自由。而且新技术的使用可以使得舆论声音得到最大限度地复制与放大。”但其在弱势群体寻求媒体救助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新媒体语境下弱势群体话语表达的困境总体而言,弱势群体在整个社会分层中处于底层,缺少社会资源,因此呈现出“利益表达与实现上的边缘性、获取其利益机会上的稀缺性、应变能力上的低适应性和心理承受能力上的脆弱性”。新媒体虽然给弱势群体带来了话语表达的机会,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矛盾,陷入了话语表达的困境。媒介素养与话语表达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弱势群体主要包括贫困的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虽然“弱势群体”与“贫困人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从某种

5、程度上说,弱势群体往往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而且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2010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总体网民达到4.2亿人,从网民的城乡结构来看,农村网民占27.4%;从收入结构来看,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网民占34.0%;从学历结构来看,初中和小学以下学历网民分别占到整体网民的27.5%和9.2%;从职业结构看,无业/下岗/失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产业/服务业工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共占网民总数的25.7%。可以看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多从事体力劳动、经济收入较低的弱势群体接触网络的总人数仍低于高学历、高收入的社会主流群体。在20

6、09年1月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还对中小学生、大学生、办公室职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四个重点群体进行了网络应用行为研究。该项调查显示,在网络媒体、信息检索、网络通信、网络社区、网络娱乐、电子商务和其他类型的网络应用行为中,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网络应用普及率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网络娱乐(网络音乐)、网络媒体(网络新闻)和网络通信(即时通信),网络社区应用中的“拥有博客”和“论坛/BBS”的普及率在四个重点群体里均属最低,而在这些网络应用行为中,博客和论坛是话语表达的最佳途径。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弱势群体使用网络的人数仍然较低,同时使用网络的弱势群体较少借助博客、论坛等方式来进行话语表达特别是利益表达。弱势群

7、体媒介素养水平整体较低,最终形成媒介弱势,更影响了他们通过媒介来发声的可能,也失去了有效话语表达的机会。网络议程设置与话语表达之间的矛盾。媒介的议程设置指的是“媒介的一种能力,通过重复性新闻报道来提高某议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性”。传统媒体议程设置功能由三部分组成,即媒介议程、公共议程和政策议程,它们共同影响着信息的传播过程和取得的传播效果。网络环境中的议程设置与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议程设置权由媒介适当让度到网民手中,网民议程设置成为可能;二是网民构成的复杂性使议题多样化;三是网民参与度更高,互动更快捷,扩大了议题的影响力。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新媒体为他们拓宽了话语表达的途径

8、,但是如何从网络上的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以引起网民关注,进入公众议程甚至是政策议程,这是一个难题,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网络事件也暴露出弱势群体话语表达与网络议程设置之间的问题。麦库姆斯和韦弗认为,受众的导向需求是决定信息能否进入议程设置的重要因素。在网络传播中不再以传者为中心,受众对于信息的需求成为他们使用媒介并从中获得满足的前提。波尔斯和考特赖特(1993)列出了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和以电脑为中介的传播可以满足的需求,如放松、娱乐、忘掉工作或其他事情、寻求刺激、消磨时间(尤其是无聊的时候)等。因此为了迎合受众,传者会有意识地将符合受众需求的信息置于媒介议程中,以引起受众的注意。尤其是在如今大众文

9、化日益娱乐化的趋势下,公众表现出猎奇、寻求刺激、宣泄不满情绪等倾向,因此越是刺激、显著的事件越容易进入公众议程之中。这也正是“酒鬼妹妹”等网络事件之所以出现的原因。在网络传播中一般性的求助信息很难在众声喧哗的网络中受到关注,因此弱势群体在新媒体中如何做到有效表达是利益诉求成功与否的关键。媒体刻板印象与话语表达之间的矛盾。不少学者对媒介中呈现出来的农民工、女性等弱势群体形象或者关于弱势群体的媒介报道进行的量化研究发现,“在有限的弱势群体报道中,一些传媒呈现弱势群体形象也表现出妖魔化倾向”。在媒介呈现中,有些新闻媒体用“跳楼秀”、“自杀秀”等字眼来报道弱势群体因遭遇社会不公的无奈抵抗;有些新闻报道

10、用诸如连体婴儿之谜等充满猎奇色彩的标题来吸引读者。媒体对弱势群体不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而是将负面的特征赋予他们并通过刻板印象加以强化使之污名化。这些对于弱势群体的刻板印象一经形成,就如李普曼所说的,“成见系统一旦完全固定下来,我们的注意力就会受到支持这一系统的事实的吸引,对于和它相抵触的事实则会视而不见”。通过媒体对受众潜移默化的影响,会将弱势群体的媒体刻板印象在受众心中固化并形成负面的成见,必将影响弱势群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不仅是对弱势群体的漠视和伤害,更加剧了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间的隔阂和误解。在这种状况下,即使新媒体赋予了弱势群体一定的话语权,而且弱势群体有话语表达的需求,并且掌握

11、了传播的工具,也很难突破和改变社会对之已经形成的负面刻板印象,“在信息泛滥的时代,失去了传播能力与传播工具,就等于失去了说话与表达的能力,甚至导致自我本质的丧失,并且将自我形象的诠释权,拱手交于媒介掌控者的手中,而这样的权力关系,亦会落入弱肉强食的恶性循环中”。媒介可信度与话语表达之间的矛盾。媒介可信度实际包含了三个方面,即“来源/信源可信度(sourcecredibility)、信息/内容可信度(message/contentcredibility)、渠道/媒介可信度(channel/mediacredibility)”。在传播技术不断更新的21世纪,媒介可信度研究开始关注网络可信度和新媒体

12、与传统媒体的媒介可信度比较研究,弱势群体话语表达的媒介方式会影响利益诉求的有效性。 1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来源可信度比较。“来源/信源可信度指的是传播者(communicator,messagesender)的可信度,包括传播者个体(新闻从业者)的可信度和媒介组织机构的可信度。”对传统媒体来说,信息来源单一,并且由于受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传播制度和媒体社会责任感等因素制约,信息来源可信度较高。在新媒体传播中,信源呈现多元化特征,媒体网站、政府网站、企业网站、个人网站、博客、播客、网络社区和微博等均可作为信源进行信息传播,信源既有职业的新闻从业者,也有网民个人或非专业媒介组织机构,在这当中具有较高社会

13、声誉或权威的个人及组织机构的信源可信度较高,如名人博客等,但是“多数分析家指出,互联网为任何人发表其意见开辟了一个无拘无束、不受限制的空间的事实可能会削弱它作为有信度的信源价值”。总体而言,网络虚拟化生态环境会减少传播虚假信息的成本,因此在来源可信度上受众更倾向于认同传统媒体。2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信息可信度比较。“信息/内容可信度是指媒介报道内容即信息(尤其是新闻信息)的可信度。”托马斯?约翰逊和芭芭拉?凯认为,“来源于传统媒介的信息一般会在精确性和公正性方面受到详细审查,而来源于互联网上的信息则不必遭此压力”。他们的研究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网上的报纸、新闻杂志和政治信息只是有点可信”。廖

14、圣清、李晓静、张国良等人的研究发现,“中国公众认为传统媒体的新闻比网络新闻更可信”。在传统媒体中,信息的采集、制作和传播是一个监控较为严格的过程,有新闻传播制度层层把关,信息监管更为严格。而在网络等新媒体中,受经济利益、传播时效、传播者专业素养等因素影响,信息传播相对更容易,缺乏有力的信息核查措施,特别是在大众传媒文化时代,刺激、煽情、娱乐化信息的大量出现会削弱受众对新媒体信息的可信度。3.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渠道可信度比较。“渠道/媒介可信度集中考察的是信息内容的传输渠道(如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网络)而不是内容的发送者的可信度。”我国学者对网络媒介与传统媒介的渠道可信度的实证研究表明,受众普

15、遍认为传统媒体的渠道可信度更高。如张明新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了我国网民对网络信息可信度评价以及相关研究,调查结果显示,“网民在整体上对网络可信度的评价仅仅稍高于半信半疑的程度,显著低于电视和报纸;广播与网络同样不可信,两者无显著差异;此外电视和报纸同样可信,可信的程度介于半信半疑到比较可信之间”。潘忠党、於红梅在2009年对上海市城市居民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上海居民对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普遍倾向信任,而且对三大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和广播的可信度还比较高:如果用百分制,这三大媒体的可信度得分在70分以上”。总体而言,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媒介可信度低于传统媒体的媒介可信度,因此弱势群体

16、借助新媒体来进行话语表达时,往往还需依靠传统媒体使议题进入公众视野,使信息的真实性得以确认。弱势群体在媒体中的话语表达弱势群体一方面可通过制度内表达途径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社会团体利益表达制度等;另一方面弱势群体可经由制度外途径,如通过媒体来表达,借助媒体的影响力和赋予社会地位的功能,有效地、合理地、恰当地传递话语信息,更重要的是,媒体要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媒介接近使用权,做好弱势群体与主流社会对话的桥梁作用,充当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作为话语表达渠道的媒体1.以平等视角关注弱势群体。如施拉姆所言,“报刊的权力和几近垄断的地位带给它们一个义务,那就是它们有社会责任对各方面的立场都公平地加以报道,并保证大众能掌握充分的消息去判断”。在我国,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应切实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在日常报道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报道力度,要正视弱势群体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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