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在中国银行业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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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在中国银行业的运用巴塞尔协议是在国际金融业管制放松和金融创新日益活跃的背景下制定的国际银行界的“游戏规则”。巴塞尔委员会于2003年4月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并决定于2006年正式实施。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ATINGS BASED APPROACH以下简称IRB法)作为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体现了当代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功,我国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逐渐取消,国际活跃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在统一的“游戏规则”下正面交锋指日可待。目前,国内部分银行已开始向IRB法靠拢研发风险管理模型

2、,同时理论界也从各种角度探讨在中国实施IRB法的问题。本文主要从IRB法的基本知识入手,以策略选择和适用性为切入点通过作比较,举例等方法进行阐述。12课题内外研究状况1987年12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包括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瑞典以及卢森堡和瑞士在内的12过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会上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全称为“同一计量资本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一般称为“1988年协

3、议”。自该协议它曾被当作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神圣条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又推出了新的资本协议。新资本协议更加复杂全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客观发展状况,也满足了银行业对于风险更加敏感的风险监管框架的需要。在2001年新资本协议下允许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来衡量测算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这一变法体现了国际金融风险监管的发展的一个趋势即从强调统一的外边监管标准向多样化的外部监管与内部风险模型相结合,同时要求银行对于风险的敏感性更加加强。中国已加入了WTO,随着中国银行业开放程度的加大必然要求中国国内商业银行适应巴塞尔协议这一国际银行界的共同“游戏规则”。IRB法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容正是国内银行

4、适应新资本协议的突破点,对于国内银行应对“国际活跃银行”的挑战意义重大。正因如此理论界也积极对IRB法在中国实施从适用性、策略选择以及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等各种角度作出了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并在实践中起到了指导作用。目前业内对在中国实施内部评级法正在做更进一步的研究。1.3课题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了对比与举例的方法阐述关于课题的各个方面的内容。14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第一章, 本文将概述IRB法的基础知识以及其中的主要公式和模型,使读者对IRB法的轮廓能有一个认识.第二章, 将IRB法和标准法,五类法作比较,分析IRB法的优势第三章,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分析关于实施IRB法的各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章, 提

5、出一些实施IRB法的建议在附录中,本文还将以IRB法下的公司敞口评级框架为例,具体说明IRB法的操作方法2 正文21 IRB法的基础知识211 IRB的含义和基本思想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当局规定的一系列监管标准的前提下,利用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来确定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以确保银行资本充足反映银行特殊风险的一种方法。巴塞尔委员会认为IRB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对其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评估;该方法能保证两个关键目标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标准保持一致。第一个目标是更高的风险敏感度。第二个目标是建立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巴塞尔委员会相

6、信一个结构合理的IRB法能鼓励银行不断提高内部风险管理水平。IRB法的基本思想是银行对信用风险的内部测量是根据与借贷者及交易对手过去交易记录的分析,以及对借贷者、交易对手的违约情况进行评定后,所给予的相应评级,银行对其内部评级的每一等级估计其违约概率、特定违约损失和风险敞口,而内部评级法的风险权重就是由这三个因素的函数决定的,这个函数将三个因素转化成监管风险权重,与此同时,银行通过将每个客户资信情况的评估结果转换为对未来潜在损失量的估计值,并以此构成确定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212 IRB的基本要素IRB主要包括五个基本要素:敞口分类、风险因素、风险权重、最低要求、根据最低要求制定的监管方法。1

7、 敞口分类包括:公司敞口、主权敞口、银行敞口、零售敞口、项目融资敞口以及股权敞口。2 风险因素:一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简称PD)即特定时间段内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二特定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 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暴露的损失程度;三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简称EAD),即对某项贷款承诺而言,发生违约时可能被提取的贷款额;四期限(maturity 简称M)即某一风险暴露的剩余经济到期日。3 风险权重(1) 风险权重是用敞口相关违约概特定违约损失率以及期限推导出来的。(2) 风险加权资产=交易敞口风险权重4 最低

8、要求即银行实施IRB法所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一是银行的内部评级系统必须是两维的:一维针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用以测算PD,另外一维反映债项的一些特殊性质,用以测算LGD。二是数据质量和时间要求,对于使用初级法的银行,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PD,对于使用高级法的银行,必须有7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LGD。三是银行内部评级法的方法必须经过严格的统计检验,不仅要求样本一致,而且要求样本外预测精度高,并最终竟监管部门批准使用。四是银行应对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新,并尽心反馈评估,以保证系统的实时性和正确性。5 根据最低要求指定的监管方法。银行依靠内部风险评估而建立一个信用风险

9、资本要求框架,委员会意识到这将对银行和监管当局提出挑战,在保证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和稳健方面尤其如此。如果银行使用的评级方法或估计产业内每一级别损失特征的方法不同,以及评估这些特征时固有的误差程度不同,就更加大了这种挑战。因此,银行和上述因素进行确认的监管方法对IRB法的成功实施极为关键。委员会还意识到市场约束将会在这方面起决定作用。这样,使用IRB就有披露要求。这些要求将允许市场参与者对资本、风险敞口、评估和管理过程以及IRB下银行资本充足率等关键信息进行评估。213 IRB法的主要公式和模型1 风险权重规定为:=(/50)()1+()(-3);125其中BRWC(PD)和b(PD)分别为基准风

10、险权重和期限调整因子。()=97651118()+12881+00470(1-)/(PDexp04428)上式中,()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即:()=1(2)12(-2)(3)()为()逆函数。b(PD)分为盯市模型(mark-to-market,MTM)和违约模型(default-mode,DM)两种模型形式,这两种模型都是银行业内普遍使用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而经济资本对期限的敏感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选择。 在MTM模型下期限调整函数为:b(PD)=0.0235(1-PD)/PDexp0.4428+0.0470(1-PD)在DM模型下的期限调整函数为:b(PD) =7.6752PDexp2

11、-1.9211PD+0.0074 当PD0.05时=0 当PD0.05时3 最低监管资本=RWCEAD8%22 IRB法与标准法、五类法的比较221 IRB法和标准法的比较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有IRB法和外部标准法。下文主要通过将IRB法和外部评级法进行对比分析IRB的优势。实施IRB的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标准法的实施主要借助于银行外部评级机构,内部屏极法的实施则主要靠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系统的建设。使用标准法的银行首先要使自己的资产接受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并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五种不同的加权数,即0%、20%、50%、100%、150%,风险越

12、大权重就越高。这种方法虽然使银行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大大增强,但也存在种种局限。比如对因各种原因未评级的的债务人赋予100%的风险权重是否妥当,再如将外部评级结果直接与资产损失挂钩的准确性如何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实施内部评级法使银行的自主性得到恢复,或者说银行的自由度更大,但这种自主性并不是要以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下降为代价。基于此,实施内部评级法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基础,以此来估计违约概率、特定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敞口。相应地,委员会提出实施IRB法的银行至少要有五年连续的违约概率数据和七年的特定违约损失数据。(2) 标准法把信用风险与五个风险档挂钩,实际上是衡量风险的相对尺度。相反,内部评级法要

13、求刻画出不同风险级别债务人的违约概率,并把债务人和债项两方面尽可能地考虑进去(如规定银行自己测算债务人违约概率,监管当局提出债项的违约损失标准),是衡量风险的绝对尺度。(3) 标准法通过详细规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不同类型资产的风险权重,以使银行保证足够的资本充足水平。而内部评级法比标准法的进步之处在于通过对不同级别客户损失概率及银行潜在损失大小的掌握,更为精确的计算出为预防风险而备付的资本(也就是协议草案中所说的银行对风险的敏感度增强)。所以如果可以采取初级内部评级法实际上是在银行风险和收益最大化之间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在保证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但其实施的大前提是商业银行必

14、须要有健全的风险控制能力,否则就可能因为资本充足程度不能弥补潜在的风险敞口而使银行面临巨大风险。(4) 在涵盖风险范畴方面,标准法不能适用零售信贷资产组合。而且这种给出风险档的简单做法似乎也难以处理国别的风险权重同一国内部公司、银行风险权重的交叉问题。实践中委员会在此问题上先后进行过修改。如刚开始规定一国内的公司、银行风险权重不得地狱国别风险权重。内部评级法则要求对六个范畴内(包括公司、主权国、银行、零售业务、项目融资、股权)每一种风险范畴涵盖了哪些风险内容都给出说明,并直接与最低资本联系,较好的解决了不同范畴风险交叉的问题。(5) 在抵押品的估值方面,标准法要求先设定一个抵押风险敞口的底限,

15、然后再对影响抵押品价格变动因素进行具体分析,确定风险大小。内部评级法则把抵押品风险估计在预计的损失量中。损失量估计的准确程度需要大样本量数据验证。222 IRB法和五类法的比较第一点, IRB法是以多年的历史数据为基础,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等方法,分析计算粗贷款人和债项大小的绝对数据指标,并以此为基础全面开展信用风险管理,而五级分类别则是以主观判断为特征的,缺乏必要的定量分析,而且与贷款的实际损失是脱钩的。第二点, IRB法体现了对贷款发放的事先管理,强调通过分析既有的数据来预测和防范未来的风险,因而能有效的决定贷款发放与否、贷款发放的额度、贷款的利息水平以及抵押担保的要求等,而五级分类则只能在事后的检查或补救中发挥一些作用,如跟踪调查借款人的合同执行情况、经营情况以及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催收逾期贷款本息等的工作。第三点, IRB法是二维评级系统,一维是针对客户即借款人的评级。它四根据商业银行自定标准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档次,如AAA、AA、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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