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监管工作实务(律师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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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合同监管工作实务一、合同监管工作主要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四部法律、一部地方性法规和四部部门规章进行日常性的合同监管工作。1.四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地方性法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它是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3.部门规章主要指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四部规章,分别是:(1)51号令,即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2)30号令,即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自2007年10月12日起施行;(3)101号令,即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4)79号

2、令,即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自1997年11月3日起施行。原本还有两部规章,一个是合同鉴证办法,已于2004年废止,一个是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也于去年11月30日废止。二、合同监管工作主要有8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理、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开展拍卖监管、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守重活动、进行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进行合同管理指导工作等。(一)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理。目前工商部门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理,主要依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51号令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一个是地方性法规,一个是部门规章,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法规优于部门规章的原则,

3、能使用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的,使用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没有规定的,使用国家工商总局51号令。1.合同违法行为的概念51号令中,明确了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51号令的行为。2.合同违法行为的分类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主要列举了三类合同违法行为,一是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二是合同欺诈行为;三是为上述两种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三类违法行为在51号令中也有规定,这就要求大家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此外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还对“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未提出异议又不修改的”等程序性违法行为的处罚做了规定,而51号令则特别规

4、定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合同违法行为,这在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中虽也有涉及,但51号令中则更加具体明确,并对相关的处罚也做了规定。3.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关于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听证规则。(二)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1.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这个规定,要把握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登记主体,也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范围,抵押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而抵押权人则没有特别规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二是登记的抵押财产,是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三是登记机关,是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动产抵押登记程序(1)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复印件;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

6、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其它有关证明材料。(2)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原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合同变更协议;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3)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原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解除抵押合同协议书;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7、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文件后,应当查验抵押合同当事人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动产抵押登记书填写是否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的,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并在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机关存档页中签署经办人姓名。动产抵押人进行动产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按照此程序办理。我市自08年2月将市区登记权下放到各区分局,为慎重起见,实行内部审批制度,就是由动产抵押登记员当场受理审查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后,再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8、签署登记员姓名。为此,市局还专门设计了内部审批表。3.如何审查材料进行把关?在登记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从严把关:(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主要看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资格,是否已经依法登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授权委托或代理是否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要重点审查动产抵押物是否属于明令禁止抵押的动产,是否属于法院等部门冻结的财产。此外,对一些自制的合同文本要注重审查条款是否齐全,表述是否准确等,目前很多担保公司在自制合同文本中没有对主合同的表述,没有“抵押担保的范围”等等,对此我们要一一予以指正。(3)审查手续是否完备,主要审查

9、主合同与抵押合同是否已签字盖章,或者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符合必要的条件,才能依法成立。如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进行动产抵押担保的,必须通过银行,委托银行贷款,工商部门才能为其办理抵押登记。4.我市目前动产抵押登记的现状及相应的建议我市自08年2月正式将市区动产抵押登记权下放到各区分局,从这三年的登记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情况:第一,主合同基本都是借款合同,没有其它合同种类,其实如买卖合同、加工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都有可能是主合同,只要有债权债务关系,有债的存在,就有可能存在动产抵押;第二,抵押物的范围,30号令规定了可以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但是在这三年的登

10、记中基本没有以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的,更没有一件是浮动抵押的,目前从全省范围来看,只有铜陵市办理了一起浮动抵押;第三,30号令将抵押人的范围扩大到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但是在这三年的登记中,个体工商户的仅办理了10多件,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为空白。因此,一要加强学习,精通业务,积极拓展登记职能,在登记主体上,由企业向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延伸;在登记形式上,由常规形式向浮动抵押等新形式延伸,对登记中拿摸不准的要及时请示,对一些规定不明的加强交流探讨。二要利用各种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尤其是要注重帮扶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涉农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当好参谋,积极

11、指导他们可以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动产抵押是帮助其提高融资能力、增强发展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三要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抵押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动牵线搭桥。(三)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工商部门的职责除了注册登记部门依法对拍卖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外,合同部门的监管主要一是参予拍卖活动,实施现场监管,二是对拍卖活动进行拍卖前期备案、后期备案,以及异地拍卖活动的审批,三是查处违法拍卖行为。1.拍卖活动前期备案由拍卖企业填报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拍卖企业留存一份),于拍卖日前7日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县级工商行

12、政管理机关进行前期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复印件;(2)委托拍卖合同;(3)拍卖规则及拍卖须知;(4)主持本次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5)本次拍卖活动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身份证;(6)拍卖公告发布稿;(7)拍卖标的清单;(8)拍卖标的权属证明或权属担保证明;(9)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拍卖企业拍卖下列标的,还须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审批机关认可的复印件:(1)拍卖文物,须提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许可证明;(2)拍卖国有资产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须提交评估机构的报告;(3)其他依法需要批准的审批文件。备案登记部门认为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

13、完毕,对符合规定的,由拍卖活动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备案登记表上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拍卖备案登记专用章”,核发准予拍卖通知书。2.异地拍卖活动的审批拍卖企业到异地进行拍卖活动,必须向登记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准予异地拍卖通知书。拍卖企业持准予异地拍卖通知书到拍卖活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由拍卖活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监督管理。3.拍卖活动后期备案由拍卖企业填报拍击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后期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拍卖企业留存一份),于拍卖活动结束后7日内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后期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竞买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2)拍卖成

14、交确认书(第四联);(3)买受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有关材料。备案登记部门认为备案材料齐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备案登记表上加盖“拍卖备案登记专用章”。4.拍卖活动现场监拍实施现场监拍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派两名着制式服装的监督人员参加,监督人员应现场填写拍卖现场监督记录表,监督人员认为有必要可以拍摄现场有关资料。(四)监督合同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使用了格式条款的合同就是格式条款合同。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国家工商总局或国家工商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

15、律、法规和惯例制定、发布的具有示范作用的空白合同文本。它与格式条款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标志就是订约时的协商,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是不容当事人协商的,因此在格式条款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往往存在不少不公平条款,而合同示范文本是空白合同书,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填入合同,相对人有充分意思自治权。1.备案范围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将合同样本在制定后30日内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1)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2)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3)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合同;(4)旅游、医疗合同;(5)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6)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7)运输合同;(8)拍卖、典当合同;(9)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其他合同。合同的制订方2.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1)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格式条款合同样本或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材料、附件等,并附计算机软盘;(4)合同样本中主要格式条款的内容及其说明、理由;(5)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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