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安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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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保安部规章制度总则为保障假日企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维护保安内部正常值勤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宗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推行有功必奖、违纪必罚,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假日所有安全保卫人员。按级管理、各负其责,求真务实、廉洁奉公,教养一致、训管结合,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考评标准;第三条 处罚种类: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辞退或开除。第四条 凡一年内,累计两次警告,即可发出严重警告一次;凡一年内,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可记过一次,扣除全年奖金并立即开除。一、日常管理(一)时间安排上班时间:早班:08 点16:00 点;中班

2、:16:00 点24:00 点;夜班:00:00 点08 点;(所有值班人员提前十分钟接班)训练时间:早班、夜班:队员下午 17:30 分18:30 分;中班:上午 08 点10:00 点;换吃饭时间:中班换早班,上午:10:00 点(吃饭时间 30 分钟)早班换中班,上午:17:00 点(吃饭时间 30 分钟)点名:由领班于班前进行点名并做好当班、迟到、旷工、事(病假)人员情况记录,明外出原因,并将详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二) 、值班制度1、保安员值班安排表由领班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2、保安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3、当班时遇有

3、事情发生,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事后向领班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请示经理或主管领导。4、值班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记录,于交班后送交领班。5、值班员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执勤的,应先行请假,由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三) 、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时,由领班对当班人员进行点名、检查仪容仪表、安排岗位;提前十分钟列队进行交接。2、交班者对某一件事需要继续处理的,交班者必须说明,并由主管和当事人留下妥善处理,事情处理完毕,方可离去。3、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下班,应及时向领班报告,等待安排交接班事宜,在 15 分钟内得不到答复时,可直接向保安部经理或办公室

4、汇报情况,等待安排接班人员的到位。在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擅自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4、接班者未能按时接班,按交接时间对接班人以迟到或旷工处理(除领导批假的以外) 。5、保安员交接班时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车辆、 车牌登记交接清楚。交接时,仔细检查交接物品性能和好坏;发现问题,当面讲清,不得推诿。6、车场保安要等接下来班人员对管区车辆逐个检查一遍并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如发现有擦、撞现象,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7、接班保安员在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接班完毕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8、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保安员分别在

5、记录本上签名。(四) 、请销假制度1、保安员因事需外出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出,凡私自外出者,每次处罚¥50 元人民币。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领班审批;请假在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请假在两天以上的,由主管副总批准并报送人事部存档。3、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报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不归者,视旷工处理。二、假日保安部员工仪容、仪表、仪态标准(一)、仪容:1、头发:发不得长过耳朵和肩膀,不准留大包头,不准留长鬓角,帽沿以下头发不得超过 1.5毫米(戴帽时发不得露出帽外);2、胡子:不得留胡子(须);3、指甲:勤剪指甲,不得留指

6、甲;(二)、仪表:1、穿着:上班、值勤及参加重公司重要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戴贝雷帽、系领带、穿黑色皮鞋、佩戴帽徽、工号牌。2、制服:1)要保持整齐、笔挺、清洁;2)衣领、袖口洗涤干净;3)穿衬衫要将下摆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4)袋扣、领扣、衬衫袖扣必须扣好;5)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东西,如香烟、打火机、火柴等;6)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3、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4、工号牌别在左胸前;5、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6、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7、鞋: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三)、仪态:1、跨立:两腿与肩同距,上体保持立

7、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腿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拢并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2、站姿: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不准弯腰曲背形同依倚状,不得抱胸、靠物而站,不得搭肩挽臂。3、走姿:巡逻走路,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4、听别人说话时,眼睛应注视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5、当班不许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不准酒后值勤或在值勤中饮酒,不准在值勤中食用大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7、不许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8、不能在值勤时擦鼻涕、搓泥垢、剔牙齿、脱鞋袜,不得吸烟吃东西,不得嬉戏打闹,不准有倦怠表现。

8、(四) 、处罚:违反上述关于仪容、仪表、仪态标准规范的,每违反一条罚款 10 元/次,累计三次给予警告一次,三次警告给予辞退。三、保安部工作纪律要求:1、迟到、早退按员工手册执行,累计迟到或早退达三次的处罚 50 元。2、脱岗、窜岗 10 分钟内扣 10 元,半小时内扣 20 元,累计脱岗两次的罚款 50 元并警告一次。3、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和培训,累计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一次。4、值班前饮酒(扣 10 元) ,醉酒者严禁值班(以旷工处理) 。5、上班时会客、聊天、看书报、听音乐、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发信息、吃食物、抽烟,扣 10元。6、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有意怠慢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任务不能

9、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扣10 元;顶撞上司的罚款 50 元,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7、上班时打盹、睡觉(扣 20 元) ,每月累计三次的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8、不走员工通道,乘坐客用电梯,使用客用设施,非工作原因进入宾客区域扣 10 元。9、上班与同事争吵扣 20 元,打架者按店规处理。10、与客人争吵、打架、敲诈、索取小费除按员工手册开除处理。四、保安部工作规范1、主动、迅速指挥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并引导车辆停放,对车辆视而不见、不指挥的罚款 10元/次。2、主动给客人开车门(不忙时) ,遇到客人、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主动敬礼、问候;违反者罚款10 元/次。3、对客人讲话要使用礼貌用语,遇

10、客人没有按规定停车要先敬礼,耐心、礼貌说服客人按规定停放车辆,态度不好而引起客人投诉的罚款 20 元。4、上班时间使用对讲机乱讲话、聊天或有呼不应者罚款 10 元。5、上班时间应积极对领班安排的值班区域进行巡查,因工作懒散造成车辆刮碰、偷盗案件的发生的,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一次。6、当班聚赌者罚款 50 元。7、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他人的物品罚款 100 元并按价赔偿。8、吵闹、粗言秽语,影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本公司安宁,一律开除。9、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未到 500 元)的照价赔偿。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本公司声誉者,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一次。11、

11、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涂改、假造单据、泄密者,一律开除。12、在外兼职、从事非法职业者、故意破坏公司财物、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煽动罢工、带头聚众闹事、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多次违反广场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一律开除。五、监控室工作制度1、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卡,头发整洁,保持良好的表情,违者罚款 10 元。2、讲究卫生,搞好监控室环境卫生,违者罚款 10 元。3、值班时不许吃值班前饮酒(扣 10 元) ,醉酒者严禁值班(以旷工处理) 。4、上班时会客、聊天、看书报、听音乐、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发信息、吃食物、抽烟,扣 10元。5、上班时打盹、睡觉(扣

12、20 元) ,每月累计三次的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6、值班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班或经理汇报并做好值班日志,违者罚款 20 元。7、上下班前做好交接工作,违者罚款 10 元。8、未经允许不能让闲人随意进入监控室及看阅监控内存的内容,违者罚款 100 元。9、监控室必须保持每时每刻都有人值班。当班有事如需外出,可请示部门经理并在获得批准和有人接班后方可离开岗位,违者按擅自离岗处罚并罚款 20 元。10、值班时应对所有监视屏幕仔细监控,因散漫未能发现监视区域而发生案件的罚款 100 元并给予警告一次。六、保安部后门岗管理制度1、注意个人卫生:常理发、常修面、勤剪指甲,不得留小胡子、长头

13、发和长指甲;值班时注意仪容仪表:服装要保持整齐、挺刮、清洁;衣领、袖口洗涤干净;穿衬衫要将下摆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工号牌别在左胸前;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违者罚款 10 元。 2、保持后门岗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违者罚款 10 元;保管好保安部值班物品,如损毁、丢失按价赔偿。3、严格执行广场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岗位上看书看报、吃零食、吸烟、与出入本岗位人员聊天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 10 元。4、值班时遇到广场领导及各部门经理要主动问好,违者罚款 10 元。5、认真监督广场人员上下班打卡,打卡机故障或指纹无法录上时负责监督员工的签到确认,违者罚款 10 元;发现

14、员工损毁打卡机、签到舞弊没有进行制止的罚款 100 元。6、监督工程部仓库材料的领用、入库登记,违者罚款 10 元。7、监督广场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进出通道的情况,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后方可让其出入,违者罚款 20 元。8、检查进出广场的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任何物品带出广场一定要有物品出门证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放行,对大宗物品及暂时无法确定性质的物品要逐级上报请示批准后方可放行,违者罚款 50 元,并根据财产损失价值追究赔偿责任。9、认真注意进出广场的人员,非公司人员要进行询问、登记、查验证件后方可放行,严防闲杂人员混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违者罚款 50 元。10、

15、当班时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认真填写当班工作记录,重大事情应立即上报领班及经理,违者罚款 20 元。11、对不服从后门岗检查、态度蛮横而又不听劝告的员工,应记下姓名、工号、所属部门,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督察部处理,未按规定记录者罚款 10 元。12、后门岗夜班人员值至凌晨三点后关闭大门,改为负责外保夜班工作,违者罚款 20 元。七、假日连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罚 50 元。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处罚 50 元。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处罚 50 元。4、电工、焊

16、接等工具火灾危险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处罚 100 元。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处罚 20 元。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或故意启动消防设备的处罚 200 元。7、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通道的,处罚 50 元。8、电器产品,燃气且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处罚100 元。9、部门职工缺乏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处罚 50 元。10、不按规定通知班后检查,不做自查并填写检查表的,处罚 50 元。11、对接到消防隐患通知书后置之不理或拖延不整改的,处罚 100 元。12、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处罚 50 元。13、消防设施、设备故障下维修单限期不落实的,处罚 100 元。14、损坏消防设施的处罚 50 元。15、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处罚 50 元。16、消防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没有及时劝阻和制止的处罚 50 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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