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考改革最新方案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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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中考改革最新方案江西2017年中考改革最新方案江西篇一2017年江西中考改革最新方案,江西中考新方案出炉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中等学校招生我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设区市和县(市)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一)报名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

2、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各级中招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

3、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中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定于4月10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县(市、区)中招办在收齐各中学报名点的报名和考务费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及考务费总额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各考点考试经费,用于命题、制卷、监考、阅卷、录取等各项支出。(二)考试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考查科目: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

4、考试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体育考试要求: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5224号)文件执行。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并规范科学计算

5、器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执行。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三)阅卷阅卷工作分设区市组织实施。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的答卷由设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阅卷、统分、登分。(四)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顺序录取。1.师范定向(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等级控制线;录取工作由省、市

6、、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各培养院校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课程方案,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3)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2号)进行面试和体检,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

7、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2.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1)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确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设区市和县(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3)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

8、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或选择外设区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各地中招部门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4)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录取。对于考生跨省或跨设区市报考和录取的具体办法,各设区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5)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

9、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6)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江西省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局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3.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2)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其招生指导性计划,由

10、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学校开设的专业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3)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录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设区市教育局职成部门注册录取,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4)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5)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录取手续。(6)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

11、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7)各高、中职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8)本科高校附设中专

12、部2016年起停止招收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五年制的暂保留);高职院校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退出初中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9)2017年起,所有成人中专学校(含高校附属成人中专部)不再招生,符合条件、独立办学、达到设置标准的可改办成普通中专学校,其他成人中专学校予以划转并撤销。(10)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职成厅20078号)规定,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并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原则上应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时,必须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培养和管理,不得参加高

13、职院校对口招生升学考试。(11)各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信息须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教育厅职成处。录取信息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五)关于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原则上不要求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或面试,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或面试的,需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六)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具体竞赛项目如下:省教育厅举办的体育竞

14、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江西省中学生排球比赛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江西赛区比赛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13年6月2015年12月)江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儿童网球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举重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比赛(锦标赛)江西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比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羽毛球比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

15、目学校举重比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比赛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比赛享受上述项目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学生运动员还必须提供参赛场次表原件,或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5分。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523号)。4.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5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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