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大修改造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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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填 写 说 明1、本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均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制定。2、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现场检验。3、标记说明(1)检验结论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合格”;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无此项”;对于项目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备注中”栏中应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2)备注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备注

2、栏内,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在检验报告的备注说明中,对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予以说明。4、本报告应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5、当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现场检验完毕,报告结论为“合格”后,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6、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制造单位检验专用章(公章)、使用单位公章和检验日期的报告无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设备名称型 号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使用单位设备编号项目名称安装地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人电话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维保电话设备技术参数名义速度m/s 名义宽度mm倾斜角0输送能力 P/h提升高度 m使用区长度

3、m检验结论备注使用单位意见已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 (使用单位公章)本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人员: (施工单位检验专用章或公章)年 月 日(制造单位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年 月 日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与要求检验结论备注1A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相应参数(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范围能够覆盖相应参数(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

4、件的安全电路和(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梯级、踏板、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以及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和(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编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踏板、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5) 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

5、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内容2A1.2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相应参数(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施工过程记录和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3A1.3改造、重大维修资料(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

6、能够覆盖相应参数(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6)改造后的整机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合同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4B1.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

7、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2012年7月1日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与要求检验结论备注5C2驱动与转向站2.1维修空间(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

8、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净空面积: m m(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净空面积: m m6C2.2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7C2.3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8C2.4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2P+PE型电

9、源插座9B2.5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10C2.6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11B2.7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12C2.8动力电路、

10、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安全电压50050025050010000.251.001.00动力电路: M照明电路: M 安全电路: M13C2.9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14C2.1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15C2.11 (1)驱动主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

11、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某种元件组成的系统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与要求检验结论备注16C2驱动与转向站2.12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17C2.13手动盘车装置(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当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起作用18B2.14紧急停止装置(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

12、;(2)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当增设附加急停装置。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自动扶梯,不超过30m;自动人行道,不超过40m19C3相邻区域3.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Lx20C3.2出入口(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mm至120mm之间21C3.3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该净高度应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净高度: m22B3相邻区域3.4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入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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