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树煤矿各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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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远县杉树煤矿各种操作规程二一三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回采工作面第一节 顶板管理工(充填工)操作规程5第二节 挖煤工操作规程6第三节 推车工操作规程7第四节 井下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8第五节 工作面回收安全操作规程9第二章 掘进工作面第一节 打眼工操作规程10第二节 放炮工操作规程11第三节 装砂工操作规程15第四节 推车工操作规程15第五节 支护工操作规程16第六节 道工操作规程18第七节 接风筒工操作规程19第三章 提升运输第一节 井口倒包工操作规程19第二节 主井口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20第三节 主井底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21第四节 暗斜井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22第五节 清理主井筒安全操作规程2

2、3第六节 钉道工操作规程23第四章 一通三防第一节 巷道刷帮、沉底工操作规程26第二节 架厢、撤厢及材料回收工操作规程26第三节 通风工操作规程27第四节 防尘管道工操作规程28第五节 局部通风工操作规程29第六节 测风操作规程29第七节 爆炸材料库操作规程30第八节 瓦斯检查操作规程30第九节 监控系统安装操作规程31第五章 机电设备第一节 主提升机操作规程33第二节 主扇通风机操作规程34第三节 主水泵操作规程35第四节 地面内齿轮绞车操作规程36第五节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37第六节 矿灯充电操作规程38第七节 锅炉操作规程39第八节 车工操作规程40第九节 钻床操作规程42第十节 钳工操

3、作规程42第十一节 电焊工操作规程43第十二节 气焊工操作规程43第十三节 锻工操作规程44第十四节 砂轮机操作规程45第十五节 机电设备检修、搬迁操作规程46第十六节 电工操作规程47第一章 回采工作面第一节 顶板管理工(充填工)操作规程一、顶板管理工是采煤小组的安全员,在工作面有权指挥安全生产,有权制止和处理任何违章作业的行为。二、每班进班时,顶板管理工应提前半小时进入工作面,全面检查一次整个工作面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告诉当班作业人员。三、负责指定挖工开砂口的位置,同时应做好工作面及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两端头挖工保好砂口和砌好路口砂墩。四、在具体

4、操作时应做到“一及时、五保证、四不准”。即一及时:在挖工操作过程中,应按实际需要及时发出“检查安全的口令”,督促挖工检查安全和掺好临时支柱,以保护自身的安全。五保证:一是保证工作面支柱直、稳、一条线,排、柱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二是保证每循环砂口宽度与支柱排距一致;三是保证工作面两端头的砂口保结实并接顶,上下路口砂宽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四是保证工作面砂口套子长度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五是保证工作面经常有支护材料,且10%以上备用。四不准:(1)回撤砂口支柱时,严禁“一刀截”严格按“三抽一、五抽二”执行。回收前必须掺好护身支柱,不准违章作业。(2)所回收出的支柱,应整齐堆放在套子中,不准乱放。(3)

5、顶板有裂缝或岩石较烂时,必须加大支护密度和架设木支护,不准打“和尚”支柱,不准将支柱掺设在浮煤或砂块上。(4)不准在小组全部操作人员离开工作面之前出班。五、放松动炮的工作面放炮后,顶板管理工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挖工方可进入工作面操作。六、必须在分管段工作面内不断巡查,督促安全,协助挖工清理危岩活石。七、出井后负责计划好第二天所用支护材料。第二节 挖煤工操作规程一、到达工作面地点后,应首先“敲帮问顶”,如有不安全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开始工作。二、 按照顶板管理工指定的位置开砂口和留套子。砌砂口时应铲净砂口位置上的浮煤浮矸,使其砂口脚子踏实稳固,砂口应保墩砂,保结实,保封

6、棚塞紧。三、在操作时应做到“一注意、三及时、五保证、五不准”。一注意:即封套子前或砌砂口时,注意回收套子内存放的支护材料。三及时:即一是在挖槽过程中,每挖够0.8米深度时应及时掺好安全护身支柱斜撑,不准违章冒险作业;二是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或报告;三是对放炮打倒的正式支柱应及时掺设好。五保证:即一是保证煤壁挖成一条直线;二是保证天、底炭铲干净;三是保证砂口质量符合规定;四是保证边挖边选、砂炭分堆,以保证原煤质量;五是在挖两端头时要保证砂炭不往巷道内推。五不准:即一是挖槽时应按规定掺好临时支柱,不准空顶冒险作业;二是不准坐着挖槽;三是未经顶板工允许不准回撤正式支柱;四是不准煤砂混堆混装;五是不准在套

7、子内休息。第三节 推车工操作规程一、推车人必须紧随车前进,禁止放飞车;同时要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速度要减慢并及时发出警号,当矿车通过风门后应立即把风门关好;一次只能推一辆车;空重车进出应搬好道岔,车与车之间的前后运行距离不得小于10米。二、需要在坡度较大的巷道停车时,应用可靠的木楔或其他可靠方法刹住矿车,不能用煤块或砂块作刹车物。三、推车中遇紧急情况时,应用矿灯左右摇晃,并大声呼喊,提醒前方行人以便躲避。四、过弯道时,要在矿车外侧加力;推车时头部不能伸入矿车的上方,更不准手扶车缘。第四节 井下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

8、程一、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周围巷道顶板、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开车前必须检查绞车制动、立柱、钢绳、尾轮、大钩及声光信号的完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司机必须熟悉全部信号的使用,其联系信号规定如下:“一停、二起(提)、三下放”。提升和下放车辆时,必须收到装炭工(或把钩工)的回铃信号后才能进行。绞车司机不得无信号自行开车,如果信号不清或对信号有疑问时,不准开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的规定。四、往下山方向放车前必须先收紧钢绳,提起挡车栏,然后才能下放,下放的速度控制1米/秒左右,中途无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停车(刹车)。五、绞车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

9、,随时观察车辆运行时钢绳的情况和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查看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绳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如发现钢绳突然松弛不动(或没有负荷),必须立即发送乱铃通知下部人员(装炭工或把钩工)。如车辆在变坡点突然发生下滑跑车,必须立即放下挡车栏,并发送乱铃通知下部人员(装炭工或把钩工);若下部车场上端设置有牛尾道时,必须马上将牛尾道扳到断开位置,并立即躲入安全躲硐内。六、下放或提升空、重车个数不得超过规定的个数,发现超拉多挂等违章行为不得开车。七、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发现绞车声音不正常(或有其它机械故障)时,必须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坚持每月对钢绳进行一次涂油。严禁用铁件排绳。八、下班前,必须切断绞车电源。

10、 第五节 工作面回收安全操作规程一、工作面回收时,采煤队必须组织回收人员学习工作面回收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备足够的临时性回收支护材料。并由采煤队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二、采、掘工作面在回收时应由里向外,同时加强未撤地段的支护,并找好安全退路。三、工作面回收前,采煤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的监督检查,砂口必须充填结实,控顶距离不得大于1.8米,并打好可能发生煤壁片帮地段的斜撑。四、回收前应先将轨道撤至距回撤作业点10米处以外的地方,确保回收工作面人员能安全撤退,安全撤退通道上应无任何杂物。五、当顶板破烂时无法回收的支柱必须由现场指挥人员批准。回收工作面时尽可能将一切材料回收干净。第二章 掘进工作面第一节

11、打眼工操作规程一、打眼前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检查作业场地的安全状况和设备的完好情况,作好打眼准备,如有顶板垮塌、片帮、电煤钻零部件不全、五小电器有明显失爆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处理好后,再开始打眼。严禁空顶作业。二、 检查校对中、腰线,按中、腰线的要求布置炮眼位置。炮眼布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和第329条之规定执行,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三、 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打眼,严禁在残眼内打眼。四、 打眼时,煤电钻、钻杆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杆、夹杆伤人,严禁强拉硬拖钻机电缆及防尘软管。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来回串动钻杆进行排粉。掌杆人不准带手套,袖口必须扎

12、紧,防止钻杆转动而扭卷伤人。打眼挟钻的人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固定的工作台。如遇停风停电不能打眼时,应将钻机取下,钻杆拨出,防止钻机将钻杆坠弯。五、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或眼口防尘,做到无水不作业。六、打眼中如发现岩石突然松软,眼内来水或有瓦斯大量涌出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值班队长或跟班瓦检员进行处理。七、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防尘管阀门,将电钻、电缆、水管等放于安全、干燥处,不准与其它物资混堆在一起并盘放整齐。八、打眼完毕后,装药前必须关闭电源。第二节 放炮工操作规程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井下放炮的有

13、关规定。二、炸药、雷管的领取和运送:放炮工应按技术作业规程的规定, 领取的炸药装于药箱内,并将药箱锁好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将炸药放在工作服口袋内。电雷管必须由瓦检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领到炸药、雷管后,应直接运送至工作地点,途中不得转交他人携带和存放,不得与他人开玩笑;在巷道中行走、携带炸药的放炮工和携带雷管的瓦检员在巷道行走时,前后应保持在20米以上的距离。运送到工作地点后,需要存放时,必须放在通风良好、无淋水和顶、帮、厢确实完好的地方,不准放于轨道旁边、风门附近和机电设备、缆线附近。三、装配引药和装药1装配引药,只能由放炮员在工作地点附近顶板完好、无机电设备及其他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准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配引药时要防止雷管震动和冲击。2装药前,首先要检查瓦斯,如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3装药时,首先要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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