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

上传人:命****币 文档编号:128364657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PPT 页数:71 大小:2.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_第1页
第1页 / 共71页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_第2页
第2页 / 共71页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_第3页
第3页 / 共71页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_第4页
第4页 / 共71页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_第5页
第5页 / 共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释13、14章(7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章违约责任 Chapter7LiabilityofBreach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一 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一 违约责任的基本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支付违约金 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形式 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 既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同时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第二节违约责任 一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损害赔偿 支付违约金等民事法律后果 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 违约行为1

2、 违约行为的概念和特点违约行为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违约行为的发生以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 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责任 2 违约行为的形态 二 违约责任的特征1 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2 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3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4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二 确认违约责任的意义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 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英美法中违约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的补救 而在大陆法系中 则被包括在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3、之中 或被视为债的效力的范畴 一 债务与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 违约责任制度的确立是以区分债务和责任为前提的 1 债务是因 责任是果 2 债务是当为 自愿的行为 责任是不为 强制的行为 3 债务与诉权无关 而责任与诉权有关 责任是债权与诉权之中间桥梁 二 违约责任的特征 一 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二 违约责任的确定 具有相对的任意性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 自愿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形态 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 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甚至约定免责或限责事由 三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 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

4、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我国 合同法 第113条明确规定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 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 归责原则的概念归责原则 principlesofimputation 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准则 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在归责原则问题上 一般来说有四种责任方式 过错责任 有过则赔 无过不赔 无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 无过也赔 过错推定 推定有过 证明无过不赔 公平责任 当事人无过错 基于公平原则 适当赔偿 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基本原则 无过错责任例外 过错责任我国

5、 合同法 虽然在 总则 中就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责任 但过错责任亦散见于 分则 之中 严格责任 strictliability 又称无过错责任 是指违约发生以后 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 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 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者过失 也就是说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不管其主观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同过错责任相比 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 其一 方便裁判 其二 增强合同责任感 赠与合同 合同法 第189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 灭失的 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 合同法 第374条 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灭

6、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保管是无偿的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 合同法 第394条 储存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仓储物的性质 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 损坏的 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 合同法 第406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 客运合同之自带物品 合同法 第303条第1款 在运输过程

7、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 灭失 承运人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 合同法分则中关涉过错的问题剖析 一 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种情形 又可分为两类 1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 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 无偿保管合同 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 见 合同法 第189条 第191条 第374条 第406条 合同法 第189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 灭失的 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374条 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保管是无偿的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

8、失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406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 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 2 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 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运输合同中 客运合同之自带物品 合同法 第303条第1款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 灭失 承运人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320条现定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 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222条和265条的保管不善 也是

9、过错责任 二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 合同法 第302条 第311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 合同法 第302条规定 旅客的伤亡 若证明系旅客故意 重大过失造成的 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11条规定 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托运货物损毁的 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425条规定 若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委托人不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内容 一 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 违约行为 二 损害事实 三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 违约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形态 违约行为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

10、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 无违约行为即无违约责任 特征 1 以有效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 主体是合同当事人 3 客体是侵害了债权 4 客观上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所为违约行为形态 是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 特点而对违约行为做出的分类 一般说来 可以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而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类型 一 预期违约预期违约 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又称为毁约行为 合同法 第108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1、二 实际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都将构成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拒绝履行 不履行 拒绝履行 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迟延履行迟延履行 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 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3 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它可分为违约瑕疵和损害瑕疵 1 所谓违约瑕疵 又称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仅在品种 规格 技术要求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尚未由于其质量瑕疵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 2 所谓损害瑕疵 又称为加害给付或瑕疵结果损害 是指债务人

12、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 财产损害的行为 4 不适当履行这里的不适当履行 是指除瑕疵履行之外的 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 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 主要包括 1 部分履行行为 如交付标的物在数量上不足 2 履行方式不适当 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 3 履行地点不适当 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 其他违反附随的行为 如违反告知义务行为 三 其他几个问题1 双方违约 合同法 第120条规定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法谚 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 3 因履行辅助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 如雇员 劳务 履行主体等 法谚 债务

13、人为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 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 支付违约金1 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 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 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 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 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2 特征 A 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 合同条款之一 B 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定额损害赔偿金 C 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 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2 违约金的效力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违约金的赔偿性 即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违约金应视为预定的违约赔偿金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

14、支付违约金时 不得同时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但是 依据 合同法 第114条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是违约金责任的一种例外 3 违约金的数额及增减 调整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 应由双方通过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或适当予以减少 合同法 第114条 如果合同债务人已经履行部分合同债务 则应相应减少违约金 这样 才更体现出公平原则 4 明确了一个合同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 earnestmoney 时如何适用的问题 合同法 第116条规定 选择适用 对定金的归纳整理

15、 二 损害赔偿 一 损害赔偿的概念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 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具有典型的补偿性 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 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又称可得利益 合同法 第113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将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包括在

16、了赔偿损失的范围内 二 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1 合理预见规则 合同法 第113条规定 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 违反合同一方 订立合同时 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 减轻损害规则 即一方违约后对方未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 对于扩大的损失不再享有赔偿请求权 合同法 第119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 过失相抵规则 所谓责任相抵 就是当事人双方都存在违约责任 而根据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 责任相抵并非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相互抵销 而是依据双方当事人违约责任的大小 轻重 主次 分别承担责任 所以我国 合同法 第120条规定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损益相抵 是指权利人基于损害的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 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 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 例如 委托人甲指示受托人乙抛出A股票 购买B股票 乙未按照甲的指示办理 而是购买C股票 3个月后甲发现此事时 B股票每股上涨了100元 C股票每股上涨了70元 在在计算乙对甲的损害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