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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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 杭 州 博 盛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0号编制日期 2019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

2、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43环境质量状况224评价适用标准25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67环境影响分析318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09结论与建议63附

3、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 建设项目水功能区划图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法人身份证附件4: 土地证附件5: 规划意见附件6: 工业废水委托协议附件7: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8: 环评文件确认书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建设单位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杨燕联系人陈燕华通讯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西环路19号联

4、系电话18806799264传真/邮政编码322118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西环路19号立项备案部门东阳市经信局项目代码2019-330783-21-03-001190-000建设性质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筑面积(平方米)10207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34.2环保投资(万元)6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1.1项目由来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8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红木家俱制造、销售;工艺品(不含电镀及塑料制品)制造销售。2012年,企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

5、有限公司年产38000套件红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月5日通过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20126号。该项目于2012年初开始逐步建设,并随着企业近几年的飞速发展,不断新增生产设备,直至目前为止,企业实际的生产设备数量、原辅材料消耗等远超原环评审批的数量,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审批情况已不相符。为此,企业不再实施“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年产38000套件红木家具建设项目”,同时,企业以此次全市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为契机,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报批。企业总投资为334.2万元,利用企业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西环路19号的自有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平刨机、压刨机、

6、喷漆房等生产设备,实施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企业已在东阳市经信局对“年产5000套红木家具技改项目”进行了备案,同时,企业未列入东阳市市政府和东阳市横店镇红木企业关停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第27项“家具制造业”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东阳市明堂红木家俱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

7、收集、整理和分析,根据有关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1.2编制依据1.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起施行,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 2017年7月1

8、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2.2地方法规(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2)浙江省第

9、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6)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25号;(7)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

10、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9)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1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11)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12)关于印发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32号。1.2.3产业政策(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

11、关条款的决定(第36号),2016.3.25;(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3)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浙土资发20146号,2014.4.15;(4)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5)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2005.10.12。1.2.4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

1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 号,2013.05.24 起施行);(11)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3、2026-2013);(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13)浙江省环保厅、水利厅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14)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7。1.3工程内容及规模1.3.1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1,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表1-1 项目组成一栏表序号项目名称设施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1主体工程办公楼1幢、宿舍楼2幢、展厅1幢、生产车间5幢1#厂房(1F):布置精品车间(布置开料车间、木工车间、打磨车间和擦生漆车间);2#厂房(4F):1层布置木工车间,2层布置木工车间,3层布置喷漆

14、车间,4层布置打磨车间;3#厂房(4F):1层布置木工车间,2层布置木工车间,3层布置喷漆车间,4层布置打磨车间;4#厂房(1F):布置开料车间;5#厂房(1F):布置木工车间。2储运工程原料存放区布置原料仓库和油漆仓库。产品存放区布置成品仓库。3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本项目用水由东阳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市政管网供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的河流;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横店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热系统本项目烘房供热由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供应。供电系统本项目用电由东阳市供电局供应。4环保工程废水防治措施要企业加强管理,木料严禁露天堆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水帘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理。要求企业设置足量的工业废水暂存池。废气防治措施开料、木加工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经中央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设置单独的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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