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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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调整用地结构和优化用地布局,更好地统筹安排各区域、各类、各业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凤翔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全县实际,编制凤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节 规划任务1、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3、统筹

2、协调县域内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4、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5、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6、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7、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第三节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发布;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1998年

3、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4、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GD/T1024-2010年);6、陕西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

4、点陕国土修编发20101号;7、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凤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9、凤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10、凤翔县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第四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凤翔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城关镇、虢王镇、彪角镇、横水镇、田家庄镇、糜杆桥镇、郭店镇、南指挥镇、陈村镇、长青镇、柳林镇、姚家沟镇、尹家务乡、唐村乡、董家河乡、范家寨乡、汉封乡,共12个镇5个乡,土地总面积为1231.49平方公里。第五节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近期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县域

5、概况一、地理位置凤翔县地处关中平原西部,位于宝鸡市东北的渭北旱塬上。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71034-1073847,北纬342043-344520之间。东连岐山,西接千阳,南邻陈仓,北通麟游。辖5个乡、12个镇、233个行政村。东西长约47公里,南北长约44公里,总面积为1231.49平方公里,约占宝鸡市总面积的6.5%。县城驻地城关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自然条件县内西北两侧丘陵环抱,呈簸箕形向东南敞开。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全县海拔高度在595-1678米之间,最低点为长青小道,最高点为老爷岭主峰。区内山、川、塬兼有,地形复杂多样,自北向南大体可划分为低山丘陵、山前洪积扇、黄土台

6、塬和千河阶地四个地貌单元。县内土壤类型丰富多样,分别为土娄土、黄绵土、褐土、淤土、潮土、沼泽土、雍土、紫色土等8个土类,20个亚类,46个土属,129个土种。其中土娄土为本县主要农业土壤。县内植物约29科35属百余种。县内气候属典型的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1.5,年平均降雨量601.6毫米,日照时数为1998.2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07天。县内属黄河流域的渭河水系,河流有千河、雍水河、横水河等多条河流,均源于北山分水岭,呈南北走向或西北-东南走向注入渭河。地表水资源量约6900万立方米,地下水储量约1.07亿立方米。县内矿产资源以石灰岩、陶土等为主。北部山区石灰岩矿藏丰富,

7、总储量为3.3亿吨,品位高,是烧制白灰、水泥、电石及制碱的优质原料。陶土集中分布于姚家沟镇青渠村一带,可做粗瓷原料。三、社会经济条件2005年,全县总人口50.7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74万人,非农业人口4.9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90.21%和9.79%,人口密度为412人/平方公里。全县生产总值(GDP)为44.13亿元,占宝鸡市生产总值(GDP)的10.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5.1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1.21亿元,分别占生产总值的17.68%、56.92%和25.4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02亿元,占全市的9.12%;地方财政收入62

8、03万元,占全市的5.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694万元,占全市的6.28%。全县人均生产总值8700元,占宝鸡市平均水平的77%;农民人均纯收入2352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0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74元。全县交通便利,公路总里程967公里,其中专用线三条,长32.9公里;县乡公路18条274.2公里,公路密度0.33公里/平方公里。对外公路:西宝公路北线贯穿县城,连通西安、宝鸡;凤麟公路纵贯县境,通往甘肃灵台;凤千公路直达千阳。对外铁路:陇海铁路毗邻县境之南,宝中铁路从西南侧穿境而过,经县境西南侧连接陕甘宁三省,并经宝鸡枢纽与西北、西南和中东部地区相通,境内设有长青、

9、冯家山车站。四、人文历史凤翔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富,孕育了其鲜明的地方文化特征,素有“民间工艺美术之乡”、 “青铜器之乡”和“西凤酒乡”的美誉,凤府三绝(东湖柳、姑娘手、西凤酒)驰名中外。秦文化、凤文化、民间文化、苏轼文化、凤酒文化、佛教文化、西府饮食文化和读耕文化等八大文化为凤翔历史文化的精粹所在。1991年被陕西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出土文物数千件。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一)耕地保有量1996年全县耕地面积为53959.3公顷,规划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52292.3公顷,到2005年全

10、县实有耕地面积为51433.0公顷,规划实施9年间,共减少耕地2526.3公顷,平均每年减少280.7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100.0公顷,规划实施到2005年底,全县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47066.0公顷。(三)建设占用耕地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过733.0公顷。规划实施到2005年底,全县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238.4公顷。(四)耕地占补平衡 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不低于2333.3公顷。规划实施到2005年,全县通过开发复垦整理实际补充耕地283.4公顷,实现

11、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占补比为1:1.19。二、规划取得的成效(一)社会效益规划实施期间,加强了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土地规划的意识大为增强,逐步树立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初步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防止了土地资源浪费,提高了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规划实施期间,优先安排了国家和省、市、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促进了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通过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投入,配套和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

12、耕地的质量,有效保护了基本农田,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维护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县粮食总产量由1996年的25.3万吨提高到2005年的27.2万吨。人均粮食产量由1996年的499.6公斤提高到2005年的536.3公斤。(二)经济效益规划实施期间,保证了各业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土地产出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地均GDP从1996年的1.20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3.58万元;地均农业总产值由1996年的每公顷3178元增加到2005年的6472元;粮食单产从1996年的每亩312公斤增加到2005年的352公斤。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从1996年的每公顷0.88万元增加到2005年

13、的14.86万元,增加13.98万元。(三)生态效益规划实施期间,土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林地由1996年的22950.6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6478.7公顷,共增加3464.1公顷;规划实施9年间,累计实现生态退耕2582.0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18.63%提高到2005年的21.50%,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的发生,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2314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90553.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1453.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21141.9公顷,分别占全县

14、土地总面积的73.5%、9.3%和17.2%。(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5143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8%;园地面积为300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3%;林地面积为2647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2%;牧草地面积为4447.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19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8%。(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26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9.6%;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为963.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9.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42.9

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885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3%;采矿用地面积为765.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39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8%。(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1266.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9875.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4.0%。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区域差异显著 凤翔县土地类型复杂多样,北部山区、南部平原是凤翔县一大地形特点,由北向南分布四个地貌单元,其中,低山丘陵区和山前洪积扇区中以林地和牧草地为主;千河阶地区和黄土台塬区中自然条件良好,耕地面积所占比例最多,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此。(二)农用地比重相对偏小,土地利用率较低2005年,农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5%,土地利用率为82.8%,比宝鸡市平均水平低7.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7个百分点,其中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1.8%,占农用地面积的56.8%。土地垦殖率为41.8%,高于宝鸡市同期水平21.8个百分点。(三)林地面积大,宜林荒山多,发展林业前景广阔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21.5%,其中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分别占林地面积的41.4%、2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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