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测控高中政治4.1通往就业之路文本素材新人教选修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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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1通往就业之路一、约定6个月试用期,合法吗?天一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该公司与李某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 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 500元。天一公司与李某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违法,天一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案例评析: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2、期。”本案中,天一公司与李某最多可以约定二个月的试用期。二、员工入职不签合同不办保险,江苏打工妹胜诉孙女士自2012年10月10日起就业于某贸易公司,但是公司既未与孙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缴纳在职期间的综合保险。为此,孙女士于2013年11月5日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贸易公司应支付拖欠的工资9 600元、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52万元,并为孙女士补缴就业期间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面对仲裁裁决,贸易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孙女士原系贸易公司员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法定义务,贸易公司未为孙女士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显属不当,应予以

3、补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但贸易公司未能提供孙女士工资支付情况的相应证据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三、劳动合同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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