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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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资源保护法 组员 2012031291刘贵玉2012031288吴婉妮2012031260孔玉琦2011031112游雁斐 一 土地资源的概念土地是指地球陆地的表层 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 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础的生产资料 土地也是地球上的植物生长发育和动物栖息以及繁衍后代的场所 土地资源是指一切对人类具有利用价值的土地 由于人类对土地价值的认识在不断扩大 所以几乎可以将所有的土地都称为土地资源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经过五十年的发展 也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目前我国关于土地资源保护的立法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水土保

2、持法及其实施条例 土地复垦规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另外在农业法 矿产资源法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也有一些保护土地资源的规定 为加强土地管理 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保护 开发土地资源 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于1986年制定了 土地管理法 该法于1988年12月和1998年8月两次进行修订 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1953年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1981年 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 1982年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和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1986年 土地管理法 1988 1998年修改 1988年 土地复垦

3、规定 1991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年12月修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 等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1 土地权属制度 2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 土地管理体制 4 水土保持管理 纵观我国土地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存在以下主要法律制度 一 土地权属制度为保护土地资源 首先必须明确土地的权属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 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为保护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

4、和个人不得侵占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有保护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从事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二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具体方法是 1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由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定土地用途 2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对其予以分别用途和管理 3 对土

5、地实行一系列的行政管制措施 土地管理法 对土地利用还规定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 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 并且规定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 我国 土地管理法 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耕地实行特殊的保护 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 1 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使用 2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保耕地总量不因非利用计划的原因而减少 3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

6、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4 防止耕地破坏第一 维护排灌工程设施 改良土壤 提高地力 防止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 水土流失和污染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防止水地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 对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为农用地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第二 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 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 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 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挖砂 采石 采矿 取土等行为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4 防止耕地被破坏 4 防止耕地破坏 第三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 荒

7、芜耕地 禁止毁坏森林 草原开垦耕地 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并且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土地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田 还牧 还湖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对耕地实行的特殊保护制度 5 实行土地复垦制度 改善土地条件 恢复土地的原用途 6 鼓励土地管理 是指以工程技术手段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占用现状进行调整和治理 以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 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 因挖损 塌陷 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 采取整治措施 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四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中有关土地保护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 对建设用地作出了如下规定 1 申请使用土地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

8、人进行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于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严格履行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对于征用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须由国务院批准 2 征用土地补偿制度 对于征用的土地 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对于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 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对于确定的征用补偿费方案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公告 并听取被征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 土

9、地管理体制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4 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法第六条规定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体系 三 主要法律规定 1 保持土地质量的规定 2 合理利用土地的规定 3 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4 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1 保持土地质量的规定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防

10、止土壤污染 土地沙化 盐渍化 贫瘠化 沼泽化 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 水土流失 水源枯竭 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三 主要法律规定 2 合理利用土地的规定 土地有多种用途 某一特定区域的土地 作为一个整体必有其最适宜的用途 只有当某区域内的某块土地被用于它最适宜的用途时 该块土地的利用才是合理的 因此 我国的土地保护实行 全面规划 合理利用 的方针 这一方针的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全面规划 严格管理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 制止非法占用

11、土地的行为 三 主要法律规定 3 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 并提供有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 规划土地用途和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 评定土地等级 三 主要法律规定 4 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容 设计文件中也应有土地复垦的章节 生产规划中亦应有土地复垦的内容 三 主要法律规定 四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法律的缺陷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法律的缺陷 基本立法的滞后化 四 我国土地资源保护法

12、律的缺陷 我国先后制定 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矿产资源法 和 煤炭法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 土地管理法 防沙治沙法 水土保持法 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等土地资源调整的法律 但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的规定则相对薄弱上述法律是无法完成保护土地资源 防止污染和破坏的制度使命的 因此让上述法律来承担全部的调整农村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行为 显然不符合实际只有专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法 才能够完成此项任务 所以我国应该把该法律纳入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 五 我国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 1 制定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法以宪法为根据 参照其他法律

13、规范中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国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的实际情况 在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法的基础上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法并以此为核心的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五 我国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 2 修改现行法律中关于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的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26条明确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 保护林木如果将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加入此条 特别强调将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防治上升到宪法高度 会更有力地保护我国土地资源其次修改相应土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使用权人有义务保护土地资源 如不尽善良管理人义务 则科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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