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行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火炬系统安全运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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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品资料网(http:/) 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火炬系统安全运行指导意见(试 行)1总则1.1 火炬系统是炼油生产中重要的安全环保设施之一。为确保火炬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切实加强炼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特制定本意见。1.2 指导意见以现行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了系统内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近年来火炬系统安全事故等内容,对设计、运行操作和检维修等部分内容做了强调和补充,以指导企业强化火炬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提高系统安全运行可靠性。1.3 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火炬系统范围主要是装置界区以外的火炬气排放和回收等系统。2 一般要求2.1 随着装置

2、规模大型化、炼油复杂系数提高和临氢装置能力增加,紧急情况下进入火炬系统的燃料气量大幅度提高,千万吨炼油企业的设计紧急泄放量已达到1000t/h以上,炼油火炬系统运行风险加大,火炬系统管理应引起高度重视。2.2 企业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的本质安全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火炬气的回收,做到正常生产过程中火炬不燃烧排放。2.3 企业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运行管理,制订火炬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落实日常操作、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岗位培训等管理要求和责任。2.4 火炬系统是易燃、易爆和硫化氢中毒等事故的易发部位,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防硫

3、化氢中毒的相关规定。2.5 新建炼油企业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的建设,火炬系统设施应配置齐全,采用成熟工艺路线和可靠厂家设备设施;改扩建炼油项目应充分考虑火炬系统配套建设,消除能力瓶颈,不得留有安全隐患。同时要注重对老系统的完善工作。新建和改扩建炼油项目在投产1年后应与有关单位共同对火炬系统进行安全专项评估。2.6 应加强火炬系统动改管理,任何改造变更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确认并做好记录。2.7 应组织做好火炬系统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点燃所有长明灯,并加强对长明灯燃烧情况的监测。3火炬系统设施3.1火炬系统的设计应执行现行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

4、系统和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 3009),该规范未作规定的可执行其它相关标准。3.2 火炬气管网3.2.1 管网能力应满足工艺装置、压力容器等在正常生产、开停工和各种事故状态下气体的安全、环保排放需要。3.2.2 多个工艺装置共用的火炬气排放管网,应保证在最大排放量时背压值最小的装置能顺利排放。3.2.3 炼厂工艺装置较多、各装置的排放压力相差较大,尤其是装置中有加氢裂化、加氢处理等临氢高压装置时,宜按照压力等级分别设置高压、低压排放管道。酸性气排放管道应单独设置。3.2.4 多套火炬系统之间若需切换作业的,火炬之间切换连通线接口应设置在水封罐前,管线上应设置双切断阀,中间加盲板并配

5、备必要的放空吹扫设施。3.2.5 对可能出现携带液态烃类介质排放入管道的装置及部位,应采取下列措施:a 设计中应在这些部位选用具有一定抗冲击力、耐低温的材料,管道上的焊缝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b 装置或储罐区域应设有蒸发器和分离系统,将分离出液体后的气相烃排入火炬系统。c 不能满足“a”要求的装置或储罐出口管线宜设置加热设施,将介质升温到材料许可温度后进入火炬气管网。3.2.6 火炬气的流速达到音速后,会发生气阻现象,从而引起管道振动和流体噪音。为保证火炬气的安全排放,管道出口处流速马赫数应0.7;可能出现凝液的火炬气排放管道末端气体流速马赫数应0.5。3.2.7 为避免管道在事故放空或停工吹扫

6、时振动损坏,应在管道两个固定点安装全方位限位支架。3.2.8 火炬气排放管道应架空敷设,设计中应优先选用自然热补偿,若采用型补偿器进行热补偿,补偿器宜水平安装。3.3 水封罐及阻火器3.3.1 采用SH 3009-2001设计的带挡液板型式的卧式水封罐应保证有效水封水量满足要求。3.3.2 水封高度应能满足极端工况下(流量大、温度高)水封不被破坏,有效水量应能满足水封罐入口管线立管3m以上高度的充液量。3.3.3 水封罐(酸性气水封罐除外)应设置U形溢流管,溢流管水封高度应1.75倍罐内气相空间的最大操作压力(表压,m水柱),溢流管直径应DN50。3.3.4 溢流水宜密闭接入含油污水系统或含硫

7、污水系统,密闭排放的溢流管上应设置视镜。3.3.5 水封罐补水量应能满足大排气量情况下的补水需要,宜安装控制阀实现远程控制。3.3.6 水封罐前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补气措施,维持正压(150mm水柱)以消除负压对系统的影响。3.3.7 采用阻火器作为防回火措施的,阻火器应选用阻爆轰型阻火器。3.4 密封器3.4.1 火炬系统应配置速度型密封器或分子型密封器等设施,以减少用于防止空气进入系统的吹扫气体的用量。3.4.2 选用分子型密封器时,材料等级应不低于火炬筒体选材;选用速度型密封器时,材料应与火炬燃烧器材料一致。3.4.3 分子型密封器钟罩焊接强度应能承受事故状态下大流量火炬气的冲击。3.5

8、分液罐3.5.1 卧式分液罐内最大存液量应30分钟凝液泵的排量。3.5.2 凝结液输送泵宜采用人工启泵,并应设置低液位联锁停泵。3.5.3 罐体应设置温度、液位和压力监测仪表,并设置高、低液位报警。3.6火炬头及筒体3.6.1 火炬头应满足装置正常操作和开停工时无烟燃烧需要,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及使用寿命,其上部设计温度应1200。3.6.2 火炬头上部3m部分的材料和部件应选用ANSI 310S材料,3m以下部分可使用低碳奥氏体不锈钢材料。3.6.3 正常操作工况(包括开工、停工)下火炬头产生的地面最大噪音应85dB,最大排放工况时应115dB。3.6.4 火炬头出口处气体最大流速的马赫数应0

9、.5;酸性气火炬头出口气体流速马赫数应0.2。3.6.5 火炬对周围区域的辐射热强度取值应执行SH3009和GB50160的规定。3.7长明灯及点火设施3.7.1 长明灯应保证在紧急事故状态下排放到火炬的火炬气能及时燃烧。3.7.2 基本配置要求a 长明灯数量建议按下表确定:火炬筒体直径(mm)长明灯数量(个)50025001000310004b 点火器应设置高空电点火器和爆燃式地面点火器(备用),并配备不间断电源。高空电点火器的数量应与长明灯的数量相同;爆燃式地面点火器宜每座火炬设置1台,引火管宜从点火器至每个长明灯单独设置。c 燃料气管道(进长明灯和点火器前)的过滤器宜并列设置,以利于切换

10、清洗,防止堵塞管道和节流孔板。d 每支长明灯火焰监测方式不少于2种,且不得全部采用地面火焰监测方式。3.7.3 长明灯处于长燃时的配置要求a 长明灯应选用节能型,其单支长明灯消耗燃料气量4Nm3/h。b 长明灯燃料气供气管道主管上应设压力调节阀,燃料气源的压力应0.35MPa,压力调节阀后的压力宜稳定在0.2MPa;每支长明灯的燃料气管线应从火炬底部起单独引入。3.7.4 长明灯日常熄灭时的配置要求a 自动点火控制系统应按照长明灯数量配置齐全。b 自动点火的控制信号宜选用水封罐前压力和温度或重要装置事故放空信号,控制信号源不宜少于2种。c 长明灯燃料气应设低压报警。3.8气柜及压缩机3.8.1

11、 气柜容量10000 Nm3时宜采用干式气柜。3.8.2 气柜容量选择应根据正常生产时排入系统的可燃气体总量核定。总量5000 Nm3/h时,宜选用20000 m330000 m3气柜。3.8.3 火炬气排放总管应设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检测点宜设在距离火炬气回收支线阀前100米的位置,并与回收支线阀及气柜根部进气阀联锁。3.8.4 气柜应设置压力和活塞(或活动盖顶)高度检测仪表,并与气柜根部进气阀和压缩机停机信号联锁。3.8.5 当火炬气中含有粉尘、杂质时,气柜入口应设置粉尘过滤器或水洗措施。3.8.6 气柜根部进气阀宜选用气动阀,确保事故状态下及时关闭。3.9各企业应逐步完善火炬系统计量和监

12、测手段,主要工艺装置界区进排放管道前宜设置流量计。3.10 消音器等辅助设施的选材应符合SH 3059的规定,并与安装位置的压力等级相匹配。3.11地面火炬各分级管道上的控制阀应设置爆破针阀或爆破片旁路,当各分级管道前的最大允许背压值较低时,旁路上宜选用爆破针阀。分级控制阀的阀后应设置凝液排放管道,以回收凝液。封闭式地面火炬燃烧室内侧应有耐火保护衬里,燃烧室外侧温度应60。4运行维护管理4.1企业应设立火炬操作岗位,制订火炬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并严格执行。4.2 严禁将液态烃、重质烃以及高沸点的可燃液体、腐蚀性物料、空气、富氧及水蒸汽排入火炬系统。4.3 长明灯管理4.3.1 高压加氢装

13、置排放火炬和酸性性火炬的长明灯宜保持长燃。4.3.2 长明灯长燃时,日常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 加强长明灯运行管理,控制好长明灯燃料气压力,确保压力处于正常控制范围内。b 长明灯燃料气宜选用天然气或其它清洁燃料气。使用燃料气时,含硫燃料气宜经过脱硫处理,并定期清洗过滤器。c 长明灯喷嘴应定期清洗,至少每3个月组织1次长明灯系统蒸汽、氮气吹扫,以防止喷嘴堵塞。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逐个喷嘴清洗的方法,期间其它长明灯应保持燃烧状态。d 加强燃烧状态监控,并定期对长明灯点火系统进行试验。4.3.3 长明灯长期处于熄灭状态时,日常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 确保点火设施完好、投用。高空点火系统故障情

14、况下应点燃长明灯。b 应定期对高空点火系统和地面点火系统进行点火试验,点火试验至少每周1次,并将检查和测试情况做好记录。c 高空点火器不宜频繁使用,每次点火时间30s,点火成功后要迅速关闭燃料气阀。点火顺序应先点火后供燃料气。d 高压发生器测试过程中应保证高压发生器外壳接地良好,连续打火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且严禁在禁火区进行。4.4密封器管理4.4.1 密封器吹扫气体流速应保证火炬出口流速大于安全速度。采用速度型密封器时,吹扫气体流速0.012m/s;采用分子密封器时,吹扫气体流速0.003m/s。对高速燃烧或宽爆炸特性介质(含氢气、乙炔和环氧乙烷等气体),采用速度型密封器时流速0.03m/

15、s;采用分子型密封器时流速0.01m/s。4.4.2 密封器吹扫气体宜使用氮气,流量控制应使用限流孔板,不得使用阀门。4.4.3 分子密封器内积液应及时排除,脱液不畅时要及时疏通。脱液宜采用U形溢流管方式。若选用脱液阀,脱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关闭脱液阀,严禁脱水阀常开、空气上窜引发回火闪爆事故。4.5 蒸汽管理4.5.1 中心管抬升蒸汽、引射蒸汽与消烟蒸汽的管道应加强脱水管理,并保持蒸汽控制阀后的管道处于热备状态,防止产生水击。4.5.2 应根据火炬气排放量及时调整蒸汽量,防止出现冒黑烟现象。4.6气柜及压缩机管理4.6.1 加强对气柜运行过程的监控,落实好防雷电措施。仪表及联锁系统应定期试验,现场指示与控制室仪表显示偏差较大时应及时处理。4.6.2 气柜升降速度不宜过快,如20000Nm3气柜升降速度应2m/min。4.6.3 气柜运行过程中严禁打开运行高度以下区域的柜壁门。4.6.4 严禁蒸汽进入气柜内部,避免损伤气柜内外密封膜。4.6.5 气柜排凝应采用密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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