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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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办法【制度摘要】业务类别 公司生产运行类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门废止说明 无内容摘要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电站实际情况制定的压力容器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共分四章二十一条,明确了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办法的范围、职责分工,详细阐述了公司压力容器的订货、制造、进厂复验、安装、使用登记、使用管理、修理改造、定期检验、安全附件等管理。本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公司设备管理,进

2、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起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9)等规章制度

3、,进一步加强起重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职责和管理范围;压力容器订货、制造、进厂复验、安装、使用登记、使用管理、修理改造、定期检验、安全附件等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公司设备部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归口管理,总工程师是公司压力容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专业点检人员负责公司电站压力容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 公司设备部部压力容器管理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行使压力容器管理的领导职能;

4、(二)对公司压力容器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组织在建和投产的压力容器引发的事故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压力容器管理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四)按照上级公司关于压力容器技术管理,根据各级电站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管理和故障诊断技术;(五)负责制定公司压力容器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第六条 压力容器管理专业点检职责:(一)负责监督本电站的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和总结;(二)负责本站新建的压力容器资料收集、设备安装验收工作,协助生产部办理新建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工作;(三)负责管理本站压力容器台账登记、更新工作;(四)负责组织本站压力容器及附

5、件的定期检验工作;(五)负责制定本站压力容器的检修、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六)负责本站压力容器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取证、年审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八条 压力容器管理与检验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以下简称容规,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以下简称检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2-2013)。第九条 压力容器管理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一)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 (二)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等于25Mpa.L; (三)盛装介

6、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第十条 压力容器订购(一)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必须订购有相应制造资格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须有安全监察机构监检章。 (二)订购的压力容器交货时,必须同时带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第十一条 压力容器复验(一)压力容器进厂时须经设备部复检。(二)复检内容1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及其它有关材料。进口压力容器应具有商检委托检验报告。 2.各级电站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对进厂的压力容器进行宏观检查,发现缺陷及时要求处理,必要时退回原厂家。(三)复检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严禁安装。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安装(一)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

7、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单位。 (二)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容积大于等于10立方米的压力容器、类压力容器、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等安装时,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装手续。(三)压力容器的订货、基建安装项目,公司生产部应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四)安装的全部交工资料由设备部审查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第十三条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新压力容器使用后30日内,电站必须备好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安装交工资料及相关资料,电站压力容器主管人员协助生产部办理压力容器注册工作。经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检查,逐台评定安全状况等级,注册发放使

8、用证后,才能继续使用。第十四条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一)每台压力容器必须建立档案并填写“压力容器档案”。 (二)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三)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由公司负责委派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压力容器操作员证。 (四)停用的压力容器应及时办理报停手续。 (五)停用两年以上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六)更新的压力容器应及时建立新档案和办理使用证。第十五条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 (一)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 (二)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

9、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报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压力容器的筒体纵向接头、筒节和筒节(封头)连接的环向接头以及封头的拼接接头的焊补。压力容器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三)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四)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的修理改造技术资料。(五)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的文件包括: 1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申请审批表; 2压力容器责任工程师下达修理改造任务书;3设计图纸; 4施工方案及工艺;5焊接工艺评定; 6原材料的材质证

10、件或抄件;7检验报告;8.验收报告。第十六条 压力容器检验 (一)压力容器检验周期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到期压力容器由生产部统一联系当地特检所报检。(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可参考检规执行。有严重缺陷的压力容器应及时进行修复或采取措施处理;大型关键性在用压力容器经定期检验发现大量的难于修复的超标缺陷,因生产急需,应通过缺陷安全评定来判断能否监控使用到下一周期。 (四)需结合设备机组检修同步检验的压力容器,生产部提出申请,并列出此类容器明细表,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后执行。(五)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符合容规要求。第十七条 安全附件检验 (一)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测温仪表等安

11、全附件检验,分运行检查和停机检查。(二)安全阀 1安全阀一般每年校验一次,电站应严格按照容规规定执行。 2安全阀校验必须到当地政府认可的具备校验资格的校验单位进行。3无法修复的安全阀,应予报废、校验单位应出具意见通知书。 4校验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项目应齐全,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5.安装安全阀时,经现场确认安全阀各种参数符合设备要求后,方可安装。 (三)压力表、测温仪表按当地政府计量部门规定的定期校验,由公司自行安排。 (四)液面计要实行定期检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规定检修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全面检查的检验周期。 (五)各级电站应建立全部压力容器安全阀统计台帐。(六)安全附件不得任意移位和拆除。第十八条 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发生事故或故障的电站必须在3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设备部。第十九条 压力容器事故的处理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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