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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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消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材料汇编二一四年目 录一、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消防设计审核一次性告知单3二、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流程图7三、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消防设计备案一次性告知单8四、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备案流程图11五、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评查规则12六、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14七、南宁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34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消防设计审核一次性告知单一事项名称: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二、实施主体: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

2、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五、实施对象和范围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

3、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城市轨道

4、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六、申报材料(一)新建、改建、扩建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加盖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场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施工红线图(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及光盘一份(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5、);6、依法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在申报时要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等级证明、执业证明文件(审查合格文件应提供原件,其他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单位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二)建筑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消防设施改造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加盖公章);2、所在建筑物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文件(核原

6、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室内装修设计图(包括装修材料说明)、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及图纸光盘一份(包括室内消火栓图纸、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4、场所的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7、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单位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七、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一、不合格意见申报复审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1、申请复审报告(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整改完毕,申请复审);2、不合格的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4、图纸设计单位的修改答复单、修改图纸。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相同。二、可登陆消防办事大厅(http:/61.235.163.196)或广西消防网消防办事直通(http:/ 投诉电话:0771-9611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6:30

8、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一楼)政务中心消防窗口38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流程图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需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 由市消防局报送公安厅消防局组织专家评审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受理设计审核后,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意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意见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核查是否违反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弄虚作假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消防设计备案一次性告知

9、单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二、实施主体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五、实施对象和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六、办理流程建设单位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到消防窗口进行备案(因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系统正在更新改造,目前停止受理业务申报人在

10、互联网上自行进行的备案业务申报,改造完成后另行通知)。备案时系统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消防窗口收到消防设计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流程图附后)。七、申报材料:(一)新建、改建、扩建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11、章);(3)、场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施工红线图(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及光盘一份(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5)、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依法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在申报时要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并盖章、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并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等级证明、执业证明文件(审查合格文件应提供原件,其他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单

12、位的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二)建筑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消防设施改造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2)、所在建筑物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室内装修设计图(包括装修材料说明)、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及图纸光盘一份,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室内消火栓图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图纸,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4)、场所的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转租合同(核原件,

13、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7)、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单位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注:一、备案抽查不合格重新备案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重新备案的报告(注明依据不合格意见整改完毕,申请事项);2、消防设计备案违法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

14、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4、图纸设计单位的修改答复单、修改图纸。办理程序与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相同。二、可登陆消防办事大厅(http:/61.235.163.196)或广西消防网消防办事直通(http:/ 投诉电话:0771-9611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6:30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备案流程图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取得施工许可证起7日内,提交资料进行备案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对施工图消防技术审查报告意见为合格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检查合格意见未确定为抽查对象的,直接出具备案凭证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的质量,核查是否违反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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