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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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海无涯东华理工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工作暂行办法研究生字(2015)16号教育教学实践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包括见习、研习、师能训练、实习四个项目。研究生在完成一年理论课程学习后,进入实践基地,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实训实习任务。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暂行办法。一、教育见习(一)教育见习的目的教育见习是教育硕士结合在校理论课程,了解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必不可少的学习过程与环节。通过教育见习,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习、实习之前在导师的指导下基本了解中学教育教学的规律,能更深入地了解和熟悉中学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更好地学习优秀的中学教师的教

2、学经验,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为以后的教育教学研习与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教育见习的具体内容与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不同的方向特点确定见习任务和目标,一般分教育工作见习和教学工作见习。1、教育工作见习:主要指班主任工作、教研活动等教育工作见习,一般在见习学校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实地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概况、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教学改革的情况;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经验;参加教研活动等。在见习期间,一般一学期参加教研活动次数不能少于4次,班主任工作在开学初、中、末期要参与,并参与主题班会2次以上。2、教学工作见习:主要是指课堂教学观摩、评课以及围绕课堂教学的其他

3、教学工作的观摩,观摩中应学习各专业学科中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教学风格、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课堂常规训练,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等。在见习期间,一般要参加初、高中的各年级的听课,听课总数不能少于30节(其中听高级教师课达60%以上),并按要求做好听课记录和写出每堂课500字以上评课议课心得。(三)教育见习工作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1、与见习学校的领导及相关导师一起安排见习生岗位。2、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指导,与见习学校的指导教师一起组织并参与部分示范教育教学活动和观摩交流活动。 3、根据见习学校所安排的各项具体活动,跟踪并检查见习工作进展情况。4、根据见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我校见习工作的安排,

4、对见习生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关心见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处理见习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好见习学生的成绩评定。5、对见习学生的见习计划进行审定。(四)见习的时间安排教育硕士的见习时间一般为第三学期一个学期。二、教育研习(一)教育研习的目的教育研习是教育硕士结合在校理论课程与基础教育教学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重点考察、调查和分析实践基地在教育、学科教学、管理方面工作的案例、现状、问题、改革,为尽快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和深入开展选题研究做好前期准备。(2) 教育研习的具体内容与要求1、内容: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对办学理念、办学指导思想、定位等教育的历史与现状、本学科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途径、师资素养和需

5、求、学生以及其他人群的身心发展特点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培养从事本学科教育调查与研究的初步能力。2、要求:通过教育调查与研究,使实习研究生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发展的现状、需求及发展趋势;把见习中的收获,上升到教育科学理论的高度,巩固教育见习的成果,掌握教育调查研究的初步能力。研习结束时,每位学生实习生必须写出三份调研报告,教育调研报告一定要独立思考,自主完成,不得抄袭。撰写4000字以上的教学工作调研报告一份;撰写4000字以上的育人工作调研报告一份;撰写4000字以上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一份;同时必须参与研习学校教改、教研活动4次以上。(三)教育研习工作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1、对学

6、生进行教育教学调查与研究进行指导,与研习学校的指导教师一起审定学生调研的选题。2、根据研习学校所安排的各项具体活动,跟踪并检查研究生研习工作进展情况。3、与校外导师协调提供学生研习所需信息资料。4、与校外导师一同做好见习学生的成绩评定。(四)研习的时间安排教育硕士的研习时间一般为第四学期一个学期。三、师能训练 (一)师能训练的目的师能训练是教育硕士结合在校理论学习、实践基地教育教学见习、调查研究与基础教育教学发展,通过备课、说课、制作课件、试讲等项目训练,培养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为尽快进入教师岗位角色打好基础。 (二)师能训练的具体内容与要求1、编写同一学科三个年级的不同类型课程内容的教案6篇

7、。2、编制与所编教案配套的课件6学时。3、开展说课活动2次。4、开展试讲4学时。5、开展教学设计、板书设计、问题设计等单项训练。 (三)师能训练的时间安排教育硕士的师能训练时间一般为第三、四学期两个学期。四、教育教学实习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利用专业理论知识加强与基础教育的交流,熟悉和了解基础教育的办学特点,增强对教育事业的适应性和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与责任感;为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基础,增强献身于教育事业的思想。2、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独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的能力,熟悉各级各类学

8、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今后成为合格的中学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3、检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所取得的进步,检验研究生掌握所学理论、知识的情况和教育教学技能的实际运用水平,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教研能力。4、检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思想、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是否符合和达到国家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格和各学科合格教师的标准及要求。检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是否与新课程理念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改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5、学习实习基地的优良传统和先进经验,为加大素质教育力度,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及办学水平提供丰富素材。 (二

9、)教育实习的任务1、教学工作实习(每堂课后撰写教学反思500字以上);2、班主任工作实习;3、教育管理实习。(三)教育实习的时间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时间一般在第五学期。2、教育实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第四学期完成)研究生实习之前要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导师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详细的实习计划,实习前各教学学院要组织对实习准备工作的检查与考核,考核包括检查实习计划制订情况和试讲等。考核不合格者暂缓进行实习。第二阶段:开展实习(第五学期)实习生按照实习计划,全面开展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实习工作,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东华理工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0、实训实习手册。在教学工作方面,了解和学习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并依据大纲备好课,备课不仅要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写好教案(或制作多媒体课件)。教案稿要经指导老师审查,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实习生要互相进行教学评议,实习生本人要对教学工作实习情况及时进行自我分析。在实习结束前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实习活动计划。开展活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并坚持参加班级的日常工作和家访活动等。第三阶段:实习总结阶段(第五学期末)撰写实习总结,并参加由各教学学院组织的考核工作,综合各阶段、各实习内容评定实习成

11、绩。(四)教育实习的组织与领导1、教育实习工作组。教育实习工作组由各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组成。各教学学院要指定专人(学院分管领导或方向负责人)负责与实习基地的协调;校内指导教师要每周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掌握实习情况;各教学学院分管领导要对导师和研究生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对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任务:制订教育实习方案;了解检查教育实习情况;开展实习考核工作;总结教育实习工作;研究、改革教育实习工作等。2、教育实习学校工作小组。由实习学校(实习基地)的校领导、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实习学校合作指导教师组成,校领导任组长

12、,教导、政教、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实习学校导师为成员。任务:负责教育实习全面的、全过程的工作。具体实施教育实习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实习,核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及评语等;全权管理实习,对不听劝告或违纪实习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纪律处分意见。3、实习生组。以实习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生小组,每个实习生小组指定二名实习生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任务:协助联系实习生的住宿、办公用品及实习生的实习班级等;组织实习生到实习学校报到及安全返校;写好实习小组的实习总结。正、副组长应团结全组实习生,尊敬实习学校教职工,爱护学生,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实习任务。五、组织与管理教育硕士各方向应成立研究

13、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方向负责人和校内指导教师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组织工作。研究生习训实习工作由见习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安排和指导。六、对实训实习研究生的要求1、见习、研习、师能训练、实习之前要按学校要求制定实践工作计划,交校外指导教师和导师审定。2、遵守实训实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虚心接受实训实习学校领导、指导教师的指导。3、为人师表,爱护学生,尊重学校的师生员工,积极协助学校教师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体现教育硕士良好的素质。4、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注意安全。认真完成各项实践实训任务,做好每次的实践工作笔记。5、所有学生必须全程参加实

14、训实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缺席10%以上时间者视为实践不合格。6、实训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实训实习手册,并按照要求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七、教育实训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各教育教学实践项目完成后,先由学生本人完成实践总结,实践学校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思想、业务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出等级,最后由实践学校评出实践成绩,教育硕士实践成绩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计入学生成绩档案。上一实践环节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一实践阶段。研究生在实践学校进行的每一项实训实习工作,要求有书面记载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核,返校后经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后综合评定见习、研习、师能训练、实习四项成绩,成绩评定办法详见实训实习手册,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实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与优秀实习研究生。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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