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企业如何获得航煤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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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油企业如何获得航煤生产资质为了加强航煤产品质量管理,指导各炼油企业航煤设计、施工、生产、储运、检验、认证工作,规范航煤生产流程,加强航煤生产管理,依据中国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航鉴委”)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手册。一、管理机构1.机构设置1.1成立航煤领导小组。生产民用航煤的企业需成立航空油料领导小组,生产军用航煤的企业需成立军用油领导小组。组长:企业厂长(或负责航煤管理的副厂长),负责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副组长:驻厂军事代表室总军事代表、民航、航空部驻厂主任、企业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协助组长进行工作。组员: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设备、储运、采购、科研、销

2、售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及驻厂代表(如民航代表、军航代表)等。1.2航煤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航煤问题,并记录会议内容或形成会议纪要。1.3 航煤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负责航煤日常具体管理。1.4秘书组的组成组长:主管军工产品科(处)室领导担任,负责秘书组的领导工作。副组长:由驻厂军事代表担任,和组长共同做好秘书组工作;组员:由企业质量科(处)、生产科(处)、技术科(处)、运销科(处)、研究所、生产军用油的有关车间、装置及驻厂军事代表及民航代表处人员组成(企业也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参加单位)。2. 航煤领导小组及秘书组职责2.1 领导小组的职责航煤领导

3、小组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各项指示和决定;抓好航空燃料的生产、技术、质量、储运、化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处理生产、技术、质量、销售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航煤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2秘书组的职责秘书组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及军用油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处理日常生产、科研、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检查油品计划的执行;组织用户调查;每季度召开一次秘书组会,总结检查工作,解决处理有关问题;对工艺卡片及厂订标准等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进行审定;负责军用油的各种技术资料的积累工作,并组织整理归档;负责起草季、年度军用油

4、管理工作总结。二、生产工艺管理1.直馏航煤、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成熟的航煤生产技术可生产航煤。其他工艺须取得航鉴委鉴定。2.直馏航煤原油来源需稳定,不得混入二次加工产品或污油。3.加氢裂化工艺不限原油。加氢裂化原料中二次加工原料比例按照不大于10%控制,特殊情况下按照不大于15%控制。4.不允许多组分调合而得航煤成品。如采用多组分调合航煤技术,须经航鉴委认可。5.使用成熟可靠的催化剂、助剂、添加剂。6.航煤闪点按照不高于50作为企业的内控指标。因工艺特点难以达到上述闪点要求时,可以与用户另行签订协议出厂。7.航煤生产企业工艺改变较大(新工艺、新技术)时,需经航空油料鉴定委员会秘书组联合化验或综

5、合评定法部分使用性能评定,通过后经秘书组批准才可组织生产。具体要求见认证管理。三、航煤储运管理1. 储罐管理1.1储罐的设计与建设应保障航煤有足够的沉降时间,军航尽量单储单输,不混串,有利于保证油品质量,便于进行油品的质量监控。1.2储罐的设计与建设应避免水分和灰尘进入,有便于操作的可以排除沉积的水分和杂质的地点、装置(聚污槽)。储罐罐底圆锥形,利于沉降脱水;若为常规平底储罐,罐底排水应为集水坑式,确保排水效果。航煤储罐根据生产需求必须定期切水并记录切水记录。每天应对沉降槽或低点进行排放和检查,经常下雨时或在暴雨后应增加检查频次,提取燃料目视检查是否有水分及杂质,防治发生微生物污染。每周对油罐

6、和过滤器底部排放取样,检查水分和杂质情况并记录。1.3储罐内壁应喷涂经技术鉴定合格符合航空燃料要求的涂料。1.4储罐清洗1.4.1航煤的储存油罐。在油罐首次启用的12个月内应进罐进行检查和清洗,之后每2-3年清洗一次。如果油罐内壁全部有涂层(至少全部罐底和罐壁)、油罐的检查和清洗历史记录表明只有少量的污染物、不进罐即可对油罐的内表面进行充分目视检查(即在观察油罐罐底和聚污槽时,不被内部隔板、浮盘或盖层等遮挡)且下游燃料质量(外观和清洁度)良好,油罐的检查清洗周期可延长,但需办理相应延期手续、并仅可延期1年使用。1.4.2油罐的清洗一般采用水洗,也可采用油洗,一般使用蘸有拟装油料的棉布进行擦拭。

7、不应使用可能污染罐内油品的未经批准的化学品或清洗剂。1.4.3油罐清洗时,发现内部涂层有脱落,应及时补刷。1.4.4油罐的清洗方法及质量要求可参照MH/T 6037民用航空油料储存运输容器清洗要求。1.4.5油罐清洗后第一次装油,应及时排放沉淀并取样进行油品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输油管线2.1航煤管线应设置专门管线,做到专线专用,专泵、专罐。合格航煤成品不得与其他物料窜线。合格航煤储罐、管线,与不合格航煤、其他物料之间应盲板隔断。2.2凡在管道始终端口、交接处、泵的入口、阀门过滤分离器和油品装卸处及油罐、加油车等处有设备、输油设备、加油设备、油品装卸设备均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规定涂有醒

8、目的编号、物料名称、流向箭头及其他相关标记。2.3标识符号应能在日常的日光条件及应急、下雨或夜光条件下迅速识别,并在设备所在地表面呈黑色、绿色或覆盖积雪等情况下均应清晰可见。2.4设备表面涂层基础颜色、储罐、管线等设备具体规定可参照MH/T 6002民用航空油料设备完好技术规范要求。3. 航煤过滤器管理3.1航煤系统的过滤按3级过滤管理:航煤出装置为级过滤,进罐区为过滤,出罐区为级过滤。过滤器具有过滤杂质、聚结脱水功能。3.2航煤储运接收系统宜设预过滤器、过滤分离器,发油系统应设过滤分离器。3.3航煤过滤器应满足GB/T21357、GB/T21358或GJB610要求的过滤分离器。过滤分离器的

9、厂家和型号应使用航鉴委认可的产品。3.4在过滤分离器的进、出口管线上,应设置快速自封式取样接头。3.6过滤器的维护与检查3.6.1应在每个过滤器的壳体沉淀槽最低点安装带阀门的排污管,便于定期检查。3.6.2过滤器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或压差计,用来显示燃料通过过滤器时的压力损失。定期对压降进行检查,根据生产商的推荐说明使用。3.6.3过滤器应安装空气释放阀和压力释放阀,并根据生产商的说明进行维护保养。3.6.4过滤器应有注明内部检查和滤芯更换日期的揭示牌或做好更换记录。3.6.5过滤器的定期检查每天检查:每天应在规定时间对过滤器的沉淀槽进行排放,记录所发现的水分、杂质的详细情况,或取样观察外观情

10、况。定期对过滤器压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变化应及时报告调查。每12个月应打开过滤器,检查过滤器壳体内部的清洁性、滤芯外观、滤芯安装情况、内衬状况和盖子的密封情况。盖子的密封垫最多使用3次。如果发现滤芯有微生物生长迹象、明显的表面活性剂污染、断裂或严重损坏时,应进行调查和更换。如果在过滤器出口发现不正常的固体物质或水分,应立即对过滤器进行检查,如检查滤芯密封件的渗漏等。打开过滤器重新安装后,应缓慢充满过滤器,排出内部空气和防止损坏安装的滤芯。3.6.6过滤器滤芯的更换过滤器建议一年检查一次,滤芯一年更换一次。没到更换期限,但过滤器压差0.1Mpa时;压差突然下降;过滤器的下游发现了不正常的杂质等情

11、况下,应更换或清洗滤芯,并查明原因。3.7检查记录3.7.1日常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每天排放情况、每日的压差情况;3.7.2过滤器维护记录:应包括安装过滤器的滤芯数量和型号;更换前后的压差;上次更换起的燃料过量;更换原因及相关详情。4.航煤交付管理4.1企业根据实际条件可不设航煤中间分析罐。航煤满罐交付前必须满足沉降时间、循环时间后,交付化验分析。化验分析满足GB 65373号喷气燃料及其他出口航煤技术要求并开具合格证,经军代表、民航代表等确认后可交付。4.2不合格航煤宜打入航煤相近组分油罐(如柴油中间罐)。航煤储罐不应与污油、含水油、渣油等劣质物料相连。4.3储罐、装车等环节做

12、好防尘措施。装车站台要有防雨顶棚。4.4航煤存储、运输设施,严格按照SH 0164执行。首次装运航煤的槽车必须经过特洗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槽车特洗检查合格后若长时间停放仍未装油(超过24小时),需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装运;自备航煤对路车在装车前必须确认铅封完好,目测残油清沏透明、无杂物,不需特洗,即可装车,建议定期清洗一次(半年);非自备航煤车及铅封损坏的航煤车、非装运航煤的轻油车装油前应特洗;民航专用航煤汽车槽车,按SH0164普洗标准要求验收;首次装运航煤的船只或前一航次非装运航煤的船只,不予装油;若运输船只前一航次装的是航煤,由军/民航代表与港储部兼职验舱员一起共同验舱。4.5车内有

13、麻点、无梯子、底油为重质油、原装剧毒物等不易清洗的运输工具,因无法确定质量风险,一律不允许装运航煤。4.6装载航煤的罐车、槽车、船仓不应使用化学洗涤剂清洗。5.新投用航煤罐、管线等设备浸润冲洗质量管理5.1新投用航煤罐、管线、泵等设备投用前必须经航煤冲洗浸泡。浸润至少96h后,再次检测罐中航煤,检测合格,才能用于储运航煤。由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制成的设施设备进油后的浸润时间应不少于1h。对浸润实验进行记录。5.2用于浸润的航煤应满足产品规格要求,电导率宜在200 PS/m 以上。5.3 新投用航煤罐、管线等设备浸润冲洗可参照MHT 6076民用航空燃料设施设备浸润冲洗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四、航煤添加

14、剂管理1.抗氧剂、抗磨剂、抗静电剂、防冰剂等添加剂要采用航鉴委认证的厂家、或航鉴委认可的国际厂家。2.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工艺生产的航煤必须添加抗氧剂。在装置馏出口处连续加入。抗氧剂宜设一开一备加剂罐、自动连续加入。抗氧剂应与航煤油充分混合后,再入罐,以免油品与罐中空气接触生成过氧化物。3.航煤抗氧剂加剂口应设置过滤网,防止树叶、牛皮纸等杂质进入储罐,堵塞计量泵过滤网,引起加剂不畅。4.不同类型的添加剂,需要分别设置加剂罐加入,以免添加剂混合发生不良化学反应。5.加剂设施设置在室内或设置顶棚,用以防尘、防雨。6.添加剂应按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出库时应按到货时间先后依次发放。7、储罐及相连管线应使用

15、不锈钢材质,并按规定涂有醒目的编号、物料名称、流向箭头及其他相关标记。五、航煤质量检验与分析管理1.航煤满足沉降和脱水、循环时间后委托分析检验,分析人员按照GB/T4756要求进行采样,并交付实验室按照GB65373号喷气燃料及出口航煤技术要求等标准进行全项分析检验。全项分析检验合格后开具化验化验分析报告单。 2、化检室环境干净、整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办法。3、航煤检验仪器配置齐全、不陈旧,分析仪器设备及试验方法必须有效,仪器设备满足检定、校验周期要求;计量器具、标准溶液按照标定及鉴定要求。4、检验员持证上岗,做到专人、专岗、专仪器。5、航煤产品每批次必须做全项检验分析,不能有保留项目。航煤发放前。企业要按照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为2.5L,留样时间为6个月,保留样品按照留样管理规定专门存储,到期样品由专业管理部门处置。6、检验单上的备注栏内要注明添加剂类型和浓度。7、编制航煤检测仪器清单、检验人员定岗表。8、航煤留样采用生产单位、用户双方签字封口。六、管理制度1.制订航煤管理制度。2.签发航煤生产操作规程、航煤储运系统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中有航煤指标。3.编制加抗氧剂、抗静电剂、抗磨剂的操作规程,过滤器滤芯更换操作规程,航煤储罐脱水规程,航煤槽车洗车规程。4.航煤各规程执行记录表齐全,如槽车清洗记录表、航煤储罐脱水记录表、航煤过滤器滤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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