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化工装置操作纪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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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油化工装置操作纪律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所有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技术方案等法规性技术文件进行操作。 1.2 生产运行岗位生产调整、操作变更和生产现场作业需要按操作纪律要求进行。2 职责2.1 技术质量处2.1.1负责操作纪律的归口管理,制(修)订操作纪律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2.1.2对工艺参数控制平稳率、APC先控投用率、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岗位运行记录进行检查与考核。2.1.3参与智能巡回检查系统采购技术协议的签订。2.2 机动处2.2.1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记录,负责特护设备巡回检查、操作记录等操

2、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2.2.2对装置自控率、高处巡检进行检查与考核;2.2.3负责智能巡回检查系统维护保养和采购技术协议的签订。2.3安全环保处2.3.1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操作记录的监督检查;2.3.2参与巡回检查和交接班等操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2.4调度处负责厂际管线、系统管线、公用工程系统的生产运作等操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2.5 企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处参与操作纪律的监督管理。2.6 检验中心按照分析项目及分析频次要求或生产实际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测分析,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网,重要或异常检测结果应及时

3、反馈到生产单位和调度处。2.7 信息部门对IP21系统、LIMS系统、APC先控系统、电子交接班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负责装置APC投用率、装置自控率、质量仪表投用率的统计与分析,并将数据分别报送技术质量处和机动处。 2.8 生产单位2.8.1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操作纪律的日常管理,主管生产技术领导、主管(主任工程师)、工艺技术员分级负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纪律的执行、检查与考核。2.8.2负责本单位装置工艺参数控制平稳率、APC先控投用率、装置自控率和工艺联锁操作的管理与考核。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交接班管理凡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执行本条款。3.1.1 建立交接班管理制度3.1.

4、1.1根据生产单位倒班方式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交接班管理制度。3.1.1.2 交接班管理制度应该包含交接班时间、参与人员、交接程序、交接内容,以及交接过程中问题的处理等几项常规内容。3.1.2 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五不接”原则3.1.2.1“十交”:交任务、交操作、交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交环保和卫生规格化、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记录。3.1.2.2“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工具不全不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接。3.1.3接班前岗位预检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进行预检,查看交接班日志和操作记录,了解当班的生产任务、生产方案、仪表和设备安全运行状

5、况、操作变动与遗留问题,掌握所在岗位的控制指标。3.1.4 交接班工作程序3.1.4.1全体接班人员及交班班长必须参加交接班会;值班人员或规定要求参加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当天全部班次的交接班会;生产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在工作期间尽可能参加交接班会。3.1.4.2 接班人必须准时参加班前会,由接班班长主持班前会。由交班班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遗留或待处理问题等。接班班长及岗位人员应提出预检问题并与交班班长进行协商解决,原则上要求交班人员应尽力处理好预检问题后方可下班。3.1.4.3问题的闭环管理: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结合交接班情况及装置实际生产情况和任务,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

6、要求,生产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处理要求等,岗位操作人员做好执行记录和交班。3.1.4.4接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接班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讲话。3.1.4.5交接班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3.1.4.6对特殊作业可实行班长全面交接及岗位之间对口交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当面交接清楚。3.1.4.7交接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处理,接班者应予以配合。3.1.4.8 交接清楚后1个小时内,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班长签名后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3.1.5交接班日志3.1.5.1交接班日志根据岗位设定,要求运行班组的每一个岗位(系统)必须设立交接班日志,并在日志中注明当班日

7、期、时间。3.1.5.2实行系统操作装置的班长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其中“本班”栏侧重于记录上下游装置联系、调度指令执行、异常处理等情况,“巡检”栏侧重于记录班长现场巡检、外操岗位的巡检执行等情况。3.1.5.3 实行系统操作装置的内操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内外操联系、交班”等内容。内操交接班日志的“本班”栏侧重于岗位操作调整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栏侧重记录外操反馈的主要信息。外操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内外操联系及巡检、交班”等内容,其中“本班”栏侧重于巡检、现场操作处理及设备维护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栏侧重记录内操的主要操作指令。3.1.5

8、.4 未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将当班岗位巡检情况记录于“巡检”栏,当班其它生产、操作调整等各类生产信息记录于“本班”栏。3.1.5.5 交接班日志的文字填写,要求条理清楚,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内容齐全。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各项操作调整情况,要进行及时、详细、准确、具体的记录。对当班生产中出现的参数超标,生产波动,报警、联锁的投用和切除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发生时间、处理过程、应对措施与原因分析等都必须作详细记录。3.1.5.6交接班日志的“接班”栏内容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填写。“本班”、“内外操联系”栏(或“巡检”栏)根据生产任务执行、

9、操作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填写。“交班”栏在交班前一小时内填写。3.1.5.7 当班班长要对当班其它岗位交接班日志进行审阅并签名,作业部工艺技术人员(或值班人员)每天检查交接班日志并签字。3.1.6 电子交接班日志系统管理要求3.1.6.1 实行电子交接班日志的岗位,在满足3.1.5条款全部内容的基础上,接班班组人员必须浏览本岗位上班(或两个班以上)全部内容,电子交接班系统保留浏览人浏览痕迹记录。3.1.6.2为方便班长进行交接班,班长岗位必须同时采用纸质交接班记录本,若交接班室可显示电子交接班日志,则可以无纸质交接班。3.1.6.3 当电子交接班系统故障时,各岗位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交接班日志记录,

10、必须立即汇报本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及时采用纸质交接班本进行记录。3.1.6.4 各生产单位必须设置电子交接班日志系统管理人员,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协调和维护工作。当电子交接班日志系统出现故障超过3天,必须汇报技术质量处。3.1.7岗位分析会3.1.7.1装置(或系统)发生生产、安全、质量、设备异常事件时,应组织召开岗位分析会。3.1.7.2要求异常事件发生的岗位全体人员、作业部主管领导、片区主管(车间主任)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由班长对当班生产异常和处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由管理人员对该班组应对与处理情况进行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异常事故处理预案中固化正确处理措施。3.2 巡回检查管理3.2.

11、1制订岗位(系统或操作段)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巡回检查方式分挂(拨)牌巡检和电子智能巡检二种,有智能巡检系统的装置应采用智能巡检。3.2.1.1各生产单位要对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各生产岗位(系统或操作段)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各生产单位各外操室至少有一套有效的书面巡回检查管理制度。3.2.1.2生产单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应包括巡回检查路线、站(点)、检查内容、记录内容和检查频率等内容。具体要求:巡回检查路线应基本按生产岗位(系统)工艺顺序和其它要求确定,重点设备、关键部位、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危险点必须列入巡回检查路线中,包括工艺、设备、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巡回检查站(点)

12、应设在装置的关键部位,在现场配置“巡回检查牌”或“智能巡检触点”,固定在检查站(点)的醒目处,并应明确站(点)号及检查频率;各巡回检查路线、站(点)的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应在巡回检查标准中和巡回检查站点处予以明确;巡回检查频率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的巡检站(点)情况来确定。外操岗位巡回检查频率可设为1次/1小时或1次/2小时,重点部位、关键设备巡回检查频率应设为1次/1小时;班长岗位巡回检查频率可设为1次/2小时或1次/4小时;特殊岗位可设为1次/班;值班干部巡回检查频率为1次/天,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率。班长岗位可与操作岗位巡回检查时间错开进行,但要保证每小时均有人在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

13、查;明确高处巡检路线、站点、内容和巡检频次和相关要求。3.2.2巡回检查分工3.2.2.1装置巡回检查: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现场巡回检查一般情况下由班长和外操人员负责,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内操人员进行巡检。非系统操作的装置和系统,巡回检查由生产单位结合巡检标准自行细化安排。3.2.2.2油品、瓦斯、公用工程等系统管线(包括油港作业部送装置、生产装置送储运系统、储运系统送生产装置及生产装置之间的物料互供线等)的巡回检查分工按工艺管线及管带管理规定执行。3.2.3巡回检查过程要求3.2.3.1巡检人员应按规定路线、站(点)、检查内容和检查频率进行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巡检情况和现场操作数据。巡回检查挂

14、牌时不准骑自行车,不准请人代挂,未正式顶岗人员不得单独巡检。班长对当班各操作人员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在巡检过程中应对岗位人员的巡回检查质量及巡回检查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2.3.2 巡回检查时采用“听、摸、看、闻、查”的检查方法,定点、定时对本岗位所辖区域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本岗位高温、高压、易然、易爆系统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要重点检查。外操巡检(特别是高处巡检)应包括对平台、楼梯等防护设施及设备附件完好性、腐蚀情况的检查。3.2.3.3巡检时间: 各操作段或岗位应根据装置特点错开站(点)挂牌时间。非系统操作岗位的现场挂牌第一站时间差应在

15、15分钟内;实行系统操作的岗位,现场挂牌时间差应在30分钟内;对巡检内容较多、路线较长的特殊岗位,各生产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巡检时间差作适当的调整,并在巡检标准中作出具体规定。巡检路线最后一站挂牌时间(对实行智能巡检的装置,巡检路线最后一个触点的点触时间)应控制在巡检标准所规定的时间内。3.2.3.4 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保养、现场操作处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将有关信息向内操人员或班长汇报。若问题严重,班长应及时组织处理并向本单位值班人员或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以便进一步组织力量,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以防事态扩大。3.2.3.5对装置开停工、关键装置、重点

16、部位及运行工况有异常的动静设备,所在单位应增加巡回检查的频率,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并加强信息传递。3.2.3.6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应对不经常用的管线进行检查卸压,防止压力超高憋坏管线;冬季要注意防冻防凝,防止工艺设备及管线凝结、冻裂。3.2.3.7装置开停工期间、生产不正常时、正常生产期间重要流程改动要执行三级(操作工、班长、干部)检查,对改动和未改动的流程都要仔细认真的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3.2.3.8临氢系统必须定期进行闭灯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闭灯检查前应向值班调度汇报。3.2.3.9 内外操数据核对:实行重要操作参数内外操核对制。设置了主、外操的单位,外操巡回检查时,必须对现场关键部位的液位、压力、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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