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永兴县洞口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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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郴环函2018166号关于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污水处理二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书、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污水处理二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永兴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郴州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585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地12874.48m2,建设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污水处理二厂项目,本项目不包括园区雨污管网建设工程和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省道

2、S212以南,太和镇七郎村麦子塘太和工业园西南侧地块。服务范围为S212西北面片区及S212以南建成片区企业的生活污水和园区公共区域(道路、交通设施、广场)初期雨。处理规模3000m3/d,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m3/d,采用“A2O”工艺;初期雨水处理规模为1800m3/d,采用“化学沉淀+电化学”组合工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太和河。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雨水格栅池、化学反应池、混凝沉淀池、生活污水格栅池、生活污水调节池、A2O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及构筑物,辅助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和尾水排水专管。项目属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

3、通知(国发20157号)及永兴县太和工业园规划。根据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污水处理二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二、在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对格栅、厌氧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臭气产生构筑物采取密封措施,臭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处理达到恶臭污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4)

4、中表2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周边应设置绿化隔离带,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加强固体主废物管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脱水污泥应按照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29号)等相关要求,每批次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其性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

5、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容积不小于45 m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水处理构筑物、排水管道均应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和保养,减少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六)加强环境管理。建设规范排污口;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容积2000m3的事故废水应急池;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主要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

6、、NH3-N、铅、镉、砷、总磷、总氮等。(七)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粗细格栅、厌氧池、污泥脱水机房、二沉池等臭气单元边界外100m,目前无居民,当在政府须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敏感建筑,项目投运前须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房拆迁工作(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7.52 t/a、氨氮0.438t/a、铅0.11 t/a、镉0.011t/a、砷0.11t/a。三、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按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报永兴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永兴县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郴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2月17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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