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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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系学生干部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并使学生干部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促进我系学生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本条例。第一条干部的范围一、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干部;二、院团委会、学生会和学生体协干部、委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干部等;三、系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四、团支书、支部委员,班长班委会委员、室长;五、代理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助理;六、由院学生办和分团委认定的其他学生干部。第二条学生干部的素质要求我系学生干部是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学生党

2、支部直接管理的学生群体,起着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作用及系与学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我系学生民主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学生干部要通过学习和工作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的学生骨干,能在同学中起模范表率作用,能在学校的优良学风、系风建设中作贡献。具体要求:一、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模范遵守学院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二、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开拓精神,主动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带领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践,积极促进同学们自觉成才,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

3、点,受广大同学欢迎,有利于同学们成才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三、工作效果好、质量高、魄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总结能力与水平,并不断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理论水平与经验;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促进学院的稳定。四、 习勤奋、刻苦,学期内无两科及以上同期重修课程。第三条、学生干部的选拔一、系总支学生书记、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须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工作办公室任命,报院团委批准;系团总支委员,由团总支书记助理提名,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团总支任命,报院团委批准;系学生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团总支任命,报院团

4、委批准。二、支书.班长班支委会委员,须经支部大会和班会民主选举(新生除外),辅导员审查,团总支任命,报院团委备案;三、他学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由学生办决定;四、 新生班级学生干部入学时先由学生办指定临时班干部,时机成熟时再行改选;第四条.干部的培训各类学生干部都必须参加院、系组织的专门培训班。第五条.干部的解聘一、考核不合格者,免去其学生干部职务;二、一学年有两门以上重修者,免去其学生干部职务;三、受到行政和团内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的学生干部,免去其学生干部职务。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工作要求一、学生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日常学习工作中要注意

5、自身修养和形象;二、部门和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三、各部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同分管的干部协商,在报团总支支、院团委审批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总结和收尾工作,并及时向团总支、学生会办工室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存档;四、各部门应该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院、系的有关文件,并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及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五、学生干部应实事求是,终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其他少数同学或本系、本班谋取利益,否则一经调查核实,由学工办给予严肃处理;六、所有学生干部应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出现问题

6、应主动改正。第七条.学生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学生会各部门是在校党委、院团委和辅导员的领导下联系学生的群众组织。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做到“分工不分家”,力求架起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在引导同学们贯彻执行学校的既定的方针政策的同时,代表最广大同学的利益。现将学生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归纳如下:一、系团总支学生书记在系团总支书记的领导下,主持系团总支日常的常规工作;传达校团委工作部署;协调、督促 、检查、考核系团总支各部、各支部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各班委开展工作;负责团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的考核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等;二

7、、系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在系团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协调学生书记、督促 、检查、考核系团总支各部、各支部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各部、各班委开展工作;负责团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的考核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等;系网页建设。三、组织部负责各团支部的团组织建设和团组织生活;负责组织团内各种活动;协调团总支各部,学生会各部,团支部,班委会的工作;做好对团总支各部,学生会各部,团支部,班委会工作的考核及提供学生干部选拔,任免的意见;做好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做好对青年学生申请入团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工作;定期组织各团支部收缴团费等;

8、四、宣传部 完成党支部,校团委,团总支交给的各项宣传活动;负责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报道和好人好事的报道工作;负责全系通讯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对各团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等。负责全系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团支部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配合,协调挂靠学生社团的工作,完成校团委社会实践布置的各项工作等;四、通联部 主要负责本系重要事件,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校广播站,求实报等校园媒体宣传我系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本系网页建设、信息上报。六、实践部参加年级与外界联系的活动,贫困生勤工助学,青年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系级学生管理。七、系学生会主席负责传达校学生会,本系有关会议精神和决议

9、;负责组织全系各种大型活动;负责学生会,各班的常规管理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系学生会各部及班委会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系学生会,各班的工作情况等; 八、系学生会副主席在主席尚未选举产生之前履行主席工作的职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在主席产生之后,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档案建设等; 九、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系内各项体育活动,并协助校学生会体育部的体育活动的开展;十、文娱部 负责系内各类文娱活动的组织开展,并配合校学生会文娱部完成各类大型的校级文娱活动;指导,检查各班的文娱生活; 十一、宿管部 完成校学生会宿管部,系学生会布置的工作

10、;负责本系学生寝室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班宿管委员的工作等。十二、学习生活部负责完成校学生会学习部,系学生会布置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提高师范生素质的活动;负责全系早晚自习(含早讲晚练)的管理工作,负责学习园地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负责全系学生会的考勤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等。完成校学生会生活部,系学生会布置的工作,负责安排,督促和检查全系教室和公区(含清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本系学生在生活的意见和要求;指导,督促,检查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等; 十三、女工部负责协助系做好全系女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校学生会女工部及系学生会布置

11、的工作,负责组织女生的各项活动等;十四、 各班班干部归团总支、学生会及各部管理,受班级和各部考核。十五、团支部书记协助政治辅导员做好本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校团委、系团委交给的工作;协调班委会工作;负责做好先进青年入团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设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负责主持团组织生活和搞好团组织建设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汇报工作;向系团总支提出对团员奖惩的意见等。十六、组织委员负责团组织生活、团组织建设;完成系团总支组织部交给的工作;做好对本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收缴团费等工作。十七、宣传实践委员完成系团总支宣传部

12、、社会实践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级团支部的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宣传窗、宣传壁报的工作,负责组织本班(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十八、班长协助政治辅导员做好本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协助学习委员的考勤工作;负责本班(级)同学的综合评估工作,作好本班(级)学生的学年鉴定工作;督促、检查班委干部的工作,完成系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系学生会汇报本班(级)工作情况等。十九、学习生活委员负责与各任课教师的联系;协助任课教师搞好教学的有关工作;收集并反映本班(级)同学的学习情况;协助系办公室作好教师的考勤工作;负责做好全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负责学习园地、学习

13、壁报的工作等。负责本班(级)同学奖学金和福利的发放工作;完成校学生会生活部、系学生会生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收集并反映同学在生活上的意见。负责本班(级)清洁卫生的安排、检查工作,做好本班(级)同学信件收发工作等。二十、宿管委员完成系宿管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级)清洁、学生宿舍的安全、内务等工作。二十一、文体委员完成系学生会文体部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班(级)同学的文娱活动,教唱每周一歌等。负责本班(级)同学的文体活动和早操的常规管理工作,协助任课老师搞好教学有关工作等。二十二、室长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班团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寝室清洁值日的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门卫搞好

14、宿舍的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干部的日常考评日常考评含盖第九条及第十条的内容。各学生干部日常考证评采取累计积分的办法,即个人设基本分8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人的工作情况和考评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加减分。干部的期末加分(F)等于干部基本分(A)乘以考评得分(M)除以100, 即:F=A*M/100,得分作为干部任命及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是两期日常考评的平均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分。进行减分计算的项目属于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一、工作计划和总结 我系学生干部应按规定时间上交每学期初工作计划书,期末总结书,活动计划书和活动总结书,所交材料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尽,实事求是。 1

15、.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一天者,视为材料迟交。 2. 滞后规定上交时间三天者或三天以上者,视为材料缺交。 3. 对材料迟交,缺交者,按如下办法处理: A 因迟交材料而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要追究其延误之责,并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B 因迟交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并由办公室记录备案。 C 缺交材料者按上2处理 D 每迟交,缺交一次材料者分别在期末总评中扣2分、4分。注:每学期初工作计划在开学第三周末以前上交。 期末总结在最后一次团学联席会例会时上交。 活动计划书于活动开始前两周内上交。 活动总结书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二、例会考勤因工作需要团学联席会将定期召开例会,时间定在双周一晚7:00点,地点:为南四楼二楼会议室,各部门所有成员均必须准时与会。1.每次例会学生干部应主动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代签。2、每次例会学生干部必须按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到会者,均视为迟到。3、 由于特殊情况而不能出席者,至少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并向相关老师或主席团说明情况,否则未到者一律视为缺勤。4、对迟到者、缺勤者做如下处理: 无故缺勤一次者,例会上通报批评。 无故缺勤两次者,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资格。 无故缺勤三次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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