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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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经研究, 决定全县清明期间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属地管理(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压实属地责任。各镇(区

2、、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主动加强与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 管局、交运局、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 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力、物资保障,确保暂停 2020 年清明现场祭扫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宣传部、 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卫健委等部门及 各镇(区、街道)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和 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二、广泛宣传告知,倡导行为自觉(一)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协调指 导采取微信、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 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二)强化社区

3、宣传。各镇(区、街道)要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倡导党员干部率先模范带头,组织建立志愿者宣传队伍, 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发放告知书,确保群众知晓度。(三)机构主动告知。民政局指导各公墓、骨灰堂(塔陵) 等殡葬服务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尽可能将通告精神告知逝者家属。三、全力开展劝返,维护现场秩序(一)出入通道劝返。交运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镇(区、街 道)在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及时做好宣传、告知、 劝返等相关工作。清明期间,停开扫墓专线班车,停发外地扫 墓包车通行证。(二)开展路口劝返。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公安、城管、志愿者等力量,在公墓、骨灰堂(塔陵)道路

4、出入口对祭 扫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予以劝返。(三)实施封闭管理。民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落实关闭各公墓、骨灰堂(塔陵)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对于确需骨灰安放的逝者亲属,做好证件核验、人数控制(每户不得超过 10 人)、测量体温等工作。四、加强协作配合,落实综合措施(一)加强分析研判。卫健委要及时研判全县疫情防控形 势,便于工作专班根据实际及时完善工作措施。(二)加强综合管控。公安局负责维护各公墓、骨灰堂(塔陵)及周边的正常秩序,依法对清明期间违反通告规定的 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局负责检查指导公墓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城管局配合各镇(区、街道)做好对祭扫人员的解释、劝返工 作。(三)倡导绿色祭扫。运用好“苏城云祭扫”公益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祭扫服务。民政局负责做好群众电话咨询解答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代客祭扫服务, 并做好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公开公示等工作。(四)把握舆论动态。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及时把握舆论动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处理可能 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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