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27488558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66.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标准全文(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B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 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xxxx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价标准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evaluation of urban sewage centralized treatment facilities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4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河北农业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规程。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

2、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标准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总体要求;5. 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6. 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要求;7.恶臭气体处理的运行要求;8. 厂界环境噪声的控制要求;9. 中央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求;10. 信息记录与管理;11. 安全管理;12. 厂容厂貌。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材料寄送至河北农业大学(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灵雨寺街289号,邮编:071000,电话:0312-7521830,邮箱

3、:hb-)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 3.1控制项3 3.2评分项34总体要求5 4.1控制项5 4.2评分项55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7 5.1控制项7 5.2评分项76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要求10 6.1控制项10 6.2评分项107恶臭气体处理的运行要求12 7.1控制项12 7.2评分项128厂界环境噪声的控制要求13 8.1控制项13 8.2评分项139中央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求14 9.1控制项14 9.2评分项1410信息记录与管理17 10.1控制项17 10.2评分项1711安全管理20 11.1控制项20 11.2评分项2012厂容厂貌23 12.1控制项

4、23 12.2评分项23本规程用词说明24引用标准名录25条文说明26附录4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 3.1 Control items3 3.2 Gradeitems34 General requirements54.1 Control items54.2 Gradeitems55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sewage treatment 7 5.1 Control items7 5.2 Gradeitems76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f

5、or sludge treatment and disposal 106.1 Control items106.2 Gradeitems107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odor gas treatment12 7.1 Control items12 7.2 Gradeitems128 Environmental noise control requirements at plant boundaries 13 8.1 Control items13 8.2 Gradeitems139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of the centra

6、l control system14 9.1 Control items14 9.2 Gradeitems1410 Information recording and management 17 10.1 Control items17 10.2 Gradeitems1711 The safety management20 11.1 Control items20 11.2 Gradeitems2012 Factory appearance23 12.1 Control items23 12.2 Gradeitems2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

7、ication24List of Quoted Standard25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6The appendix4041总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水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大运行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健康运行水平,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编制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的城市、县城(含城关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小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监督管理和参照执行。1.0.3 河北省城

8、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 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2.0.2 设施installations指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实现污水、污泥和恶臭等污染治理所配备的机械、设备、装置和建筑物与构筑物等的总称。2.0.3 运行管理operation and management指从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设施操作与维护的生产活动。2.0.4 污泥转移联单制度regulations on sludge transpor

9、tation record指为防止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转移行为及其相关责任者所实行的特别管控制度,要求污泥转移、运输和接收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条件和要求,填报污泥转移联单并按程序和期限留存和备查。3 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价已投入正式运营,且出水达到国家或省统一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对象。3.1.2 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且参加评选年度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3.1.3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污水处理厂,尚应进行现场考察。3.2 评

10、价与等级划分3.2.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评价指标体系由总体要求、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要求、恶臭气体处理的运行要求、厂界环境噪声的控制要求、中央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求、信息记录与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9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3.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3.2.3 评价指标体系9类指标的满分均为10分,各指标得分依次为Q1、Q2、Q3、Q4、Q5、Q6、Q7、Q8、Q9,再乘以各指标权重,之后求和,为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价总得分。3.2.4 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价的总得分按式(3.2.4)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9类指标评分项的

11、权重w1w9按表3.2.4取值。式3.2.4表3.2.4城镇污水处理厂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指标项目总体要求w1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w2污泥处理处置的运行要求w3恶臭气体处理的运行要求w4厂界环境噪声的控制要求w5中央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求w6信息记录与管理w7安全管理w8厂容厂貌w9权重1.31.61.40.90.61.20.81.50.73.2.5 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且评价得分分别达到60分、75分、90分,其相应评价等级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其中二星级和三星级每项得分均不应低于6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录。4 总体要求4.1控制项4.1.1 污水处理厂应当

12、具备下列条件:有法人资格;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2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用化验室,具备污染物检测和全过程监控能力,按相关规定实施全过程检测;应制定化验分析质量控制标准,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定期检定和校验化验计量设备。4.1.3污水处理厂应具有完备的防火、防爆、防突发事件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措施,制定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4.2 评分项4.2.1 所有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合格的运行管理技能,且运

13、行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需要。4.2.2 污水处理厂应结合实际健全运行管理体系,编制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手册,建立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巡检、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人员考核培训、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4.2.3 污水处理厂应对其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包括:进水口、出水口(排放口)、水污染物检测取样点、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废气恶臭处理的构筑物、全部运转设备、各类管道和电缆,以及主要工艺节点处等。4.2.4 在潜在的落空、落水、窒息、中毒、触电、起火、绞伤、传染处应设置警示标识。4.2.5 当进水水量或水质发生异常情况并影响稳定达标排放时,运行单位或运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调

14、整污水处理运行参数,防止发生运行事故。5 污水处理的运行要求5.1控制项5.1.1 污水处理厂应按照HJ/T372和HJ/T355的规定,在进水口安装进水连续采样装置和水质在线连续监测装置。5.1.2 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应规范化,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符合GB15562.1的相关规定。5.1.3 排放口应安装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符合HJ/T355的相关要求,运行记录应归档和保存。5.1.4 污水处理厂应将在线连续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和处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5.2 评分项 进水泵房的运行要求5.2.1 污水处理厂应按照设计要求或实际进水量运行污水提升泵,不得擅自停运或减少运行台数,以收集并处理全部污水,实现满负荷运行。5.2.2 污水处理厂应配备计量污水进水水量的计量装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