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和监督管理经典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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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服务业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教材 125 安全生产法规和监督管理 1 1安全生产法规知识 1 1 1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国家机关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促进经济发展 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规范 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任务 是调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组织之间及其与从业人员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保护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安全生产法规是有国家强制性的 一切生产经营单位 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认真执行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 造成重大后果的 要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

2、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经济处罚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 因此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 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法定的程序 把其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调控及其奋斗目标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过程 同样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 也与我国国家的基本政策 目标紧密相联系 体现着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 1 2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法规已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 对社会的安全生产管理 已从单纯的行政手段转向以经济 法律手段为主 并附之必要的行政手段的方式 通过规范政府 企业 雇员三方的权利义

3、务 明确各自的责任 用法制的手段来维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 从而保证国家整体安全生产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在当今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 已成为现实并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特点一方面表现在保护的对象是企业的劳动者 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 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征 同时 安全生产法规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 因此既具有社会性 政策性特点 又有科学技术性特点 另一方面 在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外 为数最多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章 这些行政规章 是依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 就安全生产管理和

4、生产专业技术问题作出的实施性或补充性的规定 具有行政管理法规的性质 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 还制定和发布了大量的从属性规范性文件 如实施办法 细则 通知等 这些行政规章和从属性 规范性的文件 是对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的重要补充 是贯彻实施法律 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的必要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可以说宪法是各种法律的总法律或总准则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在加强劳动保护 维护劳动者权利等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5、 1 1 3宪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总纲中的第一条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规定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保护以工人 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的政治属性 在 宪法 中又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 中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 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 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 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奖励劳动模范和

6、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宪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 的这些条款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共七章九十七条 具有丰富的内涵 其主要内容可从两层次来归纳 1 1 4 安全生产法 内容简介 1 理念认识层面安全生产的三大目标任务 第一条开宗明义的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促进社会经

7、济发展 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 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安全生产法 我国安全生产的五方运行机制 在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 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政府监管与指导 通过立法 执法 监管等手段 企业实施与保障 落实预防 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 员工权益与自律 8项权益和3项义务 社会监督与参与 公民 工会 舆论和社区监督 中介支持与服务 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政府的两结合监管体制 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公安消防 公安交通 煤矿监察 建筑 交通运输 质量

8、技术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 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各部门合理分工 相互协调 相应地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法 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四个责任对象 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 包括如下四个具有责任的方面 政府责任方 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 从业人员责任方 中介机构责任方 2

9、技术方法层面 三套对策体系 安全生产法 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 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 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 三同时 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 落实安全投入 进行安全培训 实行危险源管理 进行项目安全评价 推行安全设备管理 落实现场安全管理 严格交叉作业管理 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 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 落实工伤保险等 同时加强政府监管 发动社会监督 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 第二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 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包

10、括 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 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事故经济处罚 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 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合同保障权 即与单位所签定的劳动合同 应当载明保障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依法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以及不得免除或减轻企业对员工因事故伤亡所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知情权

11、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 批评权 检举 控告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 拒绝权 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 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自律遵规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危险报告义务 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种社会监督方式 安全生产法 以法定的方式 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 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 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 提出意见 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违章指挥 强领冒险作业 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求纠正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 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是社会舆论

13、监督 即电视 报纸 广播 网站等媒体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 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 即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 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部门的三大职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员具有如下三项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 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单位不得拒绝 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资料 向有关人员 负责人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了解情况

14、 第二是现场处理权 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纠正权 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 责令排除 限期改正 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 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权 第三是查封 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 其对象是安全设施 设备 器材 仪表等 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 有足够证据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 登记记录等 并必须在15日内作出决定 安全监管部门及监督检查人员的五项纪律 安全生产法 除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外 还明确了其要求和应遵守的纪律 一是审查 验收禁止收取费用 二是禁止要求被审查 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 三是必须遵循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 秉公执

15、法的执法原则 四是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五是对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 业务秘密应做到保密 38种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政府 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 具体见原法第六章 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5种 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种 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 出具虚假证明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 不服从管理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 13种处罚方式 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 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 撤职的行政处罚 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 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 对中介机构有罚款

16、 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 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 停产停业整顿 经济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 关闭企业 吊销其有关证照 连带赔偿等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 个人经济罚款 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降职 撤职 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 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 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 无论任何人 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 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在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8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1 劳动法的作用第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的 宪法 中明确地规定了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予履行的义务 但要把这些规定付诸实施 还必须有相应具体的规定 作为劳动法就将 宪法 规定的劳动权益进一步予以明确 以便有利于执行和监督 第二是调整劳动关系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 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过去是单一的行政调整手段 后来是市场经济供求手段 现在又发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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