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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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镇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民落实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xx省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发20193号以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委发20197号)、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委发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绿色崛起,全面小康”总体要求,按照中、省、市、县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组织机构、责任体系、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

2、考核评估到位,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为维护全县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乡、村(社区)各级河长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乡、村(社区)河流污染治理的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流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督促河流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坚持依法管护。健全涉河流法规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格依法管理河流,严厉打击涉河流违法活动。坚持层级考核。建立健全乡、村(社区)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

3、责任追究制度,上级河长负责对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究的分级治理体系。(三)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全乡的农村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到2020年底,全乡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和排涝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乡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污染源和畜禽污染养殖得到全面治理,河流沿线的村垃圾集中处理,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治理,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乱捕乱毒乱炸鱼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二、组织机构建立以党政领导负

4、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构建党政负责、部门联动、责任明确、监督有力、协调有序的河流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一)成立xx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乡党委其他成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设立总河长及总河长办公室。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乡长担任总河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农业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分管和联系环保工作的领导及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乡相

5、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三)成立xx乡河长制办公室。xx乡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河长办)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全乡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乡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制定本乡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督导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同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四)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乡、村(社区)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乡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村(社区)由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各村(社区)要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工作规则,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五)明确工作职责。1.总河长负责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

6、调度职责。2.乡级河长负责做好所辖河流的堤防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防汛安全;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开展所辖河流巡查,保洁工作,设立巡查员或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查保洁工作;加强所辖河流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清障;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水库养殖和畜禽养殖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辖区内河道违法违章行为的综合执法工作;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3.村(社区)级河长负责落实督促本辖区内的河流保洁、清障清淤管理;做好本辖区内的沿河企业(个人)占用河道乱建、乱放、乱倒、乱挖等行为的制止、上

7、报等工作。4.河长制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牵头协调、组织、督导、考核等工作,做好河长制工作任务及河长交办工作的分办、督办、查办。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强化乡、村、各部门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根据水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入河流排污总量。(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河流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明确河流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岸上岸下综合施治,上游下游整体联动,完善入河流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流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

8、染、城乡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垃圾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流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流排污口整治。(三)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非法侵占自然河流、湿地等

9、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河流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水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五)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占多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六)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流日常监管

10、巡查制度,实行河流动态监管。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流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四、重点工作全乡要开展河流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内河流现状和主要问题,按照“一河一策”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确定河流分级名录。乡党委根据辖区内河流流域面积、河道长度、跨行政区划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等,抓紧提出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名录。(二)细化实化主要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6大任务,依法开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

11、渔业资源保护、城乡生活污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清理超标排污农村水环境等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制定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完善一河一档制度。要按照分类指导、因河施策的要求,研究提出解决河流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千之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与建设工作,保障河流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同时,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开展主要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入河排污口、阻水障碍物、违章建筑物等信息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对调查的情况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

12、式建立档案,实行一河一档,建好河道“户口本”。(四)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要按照中、省、市县要求,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出台乡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4月20日前在主流媒体完成河长名单公示;7月底前建立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2019年底前完成一河一策治理保护方案编制,全面建立河长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担任河长,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部署会,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政府环保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包括乡级总河长会议、乡级河长会议,研究和

13、解决河流管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河流管护,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大对涉河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建立工作督察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村(社区)级河长要按照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乡河长办,乡河长办每月1号前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办。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四是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目标考核,由乡河长办制定详细的考评细则和标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班子集体

14、及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河长及责任部门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五是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村(社区)班子集体及个人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乡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流概况、河长职责、管护目标、联系部门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对河流管理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制定转型宣传方案,印发保护母亲河倡议书、开展河长制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教育真正将河长制工作入脑、入户、入校、入企,增强公众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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