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行为)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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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第05期(总第38期)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06月05日五月份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2009年5月份全市12315申诉举报系统共接到消费者来电1636件,其中咨询1357件;受理申诉188件,办结178件,办结率93.68;受理举报91件,中途销案6件,办结63件,办结率75.82;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86万元。5月份,“福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南平受理情况:受理消费者咨询5件;申诉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5月份,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受理消费者咨询177件,申诉107件,举报9件,为

2、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万元。(站点受理量未计入总量)2009年5月份,南平市工商局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总量小幅上升,与4月份相比上升了3.01%。其中,申诉量升幅为1.06%;举报量升幅为12.35%。举报总量上升速度较快,热点也较为集中,仅举报前四名的案件数就占到本月举报总数的67.03%。热点案件类型主要有:无证经营(24件)、黑网吧(15件)、传销(12件)、食品安全(10件)。这反映出,上述四类问题已对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困扰,建议各基层工商所加强巡查。此外,本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金额为前五个月最高,达到了33.86万元,为前一个月的2.5倍。根据历史数据,随着

3、夏季来临,空调、冰箱等大宗商品的销售会随之增加,因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会随之增加。同时,今年实行的购买家电补贴,也引发了少数的家电消费纠纷,纠纷争议的金额也较大。2009年04月、2009年05月全市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情况比对图2009年04月、2009年05月全市12315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比对图二、2009年5月份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5月份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81件,其中商品消费申诉136件,服务消费申诉52件,商品消费举报73件,服务消费举报18件。5月份全市12315系统受理申诉举报比例示意图5月份全市12315系统受理申诉前十名本月商品

4、类申诉主要集中在通讯器材类、服装类、鞋类等类别上。本季度服务类申诉主要集中在移动电信、交通运输、洗染服务等类别上。交通运输和洗染服务申诉的增多属于阶段性增加。5月初和月底的两个假期(五一节、端午节),导致了出行人数的增加,故引发了交通运输纠纷的增加。洗染服务纠纷,往往会在换季时有较明显上升。四、典型案例1.2008年5月,建瓯市东峰镇消费者刘某根据电视广告,向北京某公司邮购了一台价值998元的“海尔”手机,使用中并未出现明显问题。今年5月10日,刘某接到了一位陌生女子电话,称他曾在自己公司购买过手机,因此可以参加其公司开展的促销活动,以750元的价格购买到一台价值1000多元的“三星”手机。于

5、是,刘某便再次向这家公司购买了促销手机。一周后,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刘某未及时验货便货款交给邮递员。事后,刘某才发现包裹里装的竟然是一部塑料模型机。此时,促销女子的电话再也无法接通了。于是,刘某便到邮局要求返还750元购买手机货款,但邮局方面称他们只负责邮寄包裹,对包裹内物品的真伪概不负责。无奈之下,刘某只好向建瓯市工商局12315申诉此事。经过建瓯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多次与邮局方面沟通协调,根据国家邮政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中“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局方面存在一定的过错,故最终将代收的货款全部退还给了刘某。刘某感激地向工商人员

6、致谢说:“真是谢谢你们,要不我就被骗750元了!”12315提示:邮购的兴起引起了不少此类消费纠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您在邮购时要警惕消费陷阱,务必选择一些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商品,以防上当受骗。同时,在签收邮购包裹时,一定要在快递人员在场时,检查清点购买物品,如有问题可拒绝签收。2. 2009年5月22日,武夷山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物管费引发的消费投诉。2007年12月18日,武夷山市消费者薛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应在2008年1月30日前交付薛某所购商品房。然而,因该房墙面和屋顶有渗水现象,薛某在验房后要求开发商给予修缮后再交付。2009年4月,开发商通

7、知薛某修缮已完成,可办理交付手续。此时,该房的物业管理中心却要求薛某补交2008年1月至今的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看管费。薛某觉得这非常不合理,便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此事。接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刻前往商品房所在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在充分听取当事三方陈述后,武夷山市消委会认为一方面,薛某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未曾入住,故没能享受到该物业管理中心的服务,交纳物业管理费显然不合理;另一方面,此商品房曾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说明房屋可以交付使用, 且消费者对房屋质量的满意度不易界定,故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也是不合理的。经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三方达成协议:物业管理中心减收房屋看管费1000元,其余3000元物

8、业管理费,由开发商与消费者双方各承担一半。3.今年5月15日,邵武市消费者江某在某男装店购买了两件短袖T恤。回家后,江某清洗了其中一件价值331元的丝光棉蓝色短袖T恤,发现褪色严重。第二天江某便将这件衣服送到了店铺,要求更换。经营者说要寄回厂家鉴定,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才能再给他更换。几天后,经营者对江某说,厂家鉴定的结果是人为造成褪色,所以不能为其更换。江某认为厂家的鉴定结果不真实,一气之下,便申诉至12315。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对此件衣服进行了实验,根据衣服吊牌上的清洗要求,将衣服放在水中浸泡,不一会儿,衣服就出现了褪色现象,情况较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调换一件同品牌、同型号、同价格的短袖T恤给江先生。-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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