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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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水县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尊敬的普主席,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亲临建水调研,对我县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充分体现了普主席和各位领导对建水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关心和重视。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关心、支持建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建水县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一、建水县情概况 建水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北岸,国土面积3789平方公里,辖8镇6乡、138个村委会、15个社区,总人口53万,世居民族主

2、要有汉族、彝族、哈尼族、回族、苗族、傣族,少数民族人口占38.66%。建水有1200多年的建城历史,全县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民族资源、农业资源、矿产资源和自然资源,素有“滇南邹鲁”、“文献名邦”之称。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建水县大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文化旅游、开放带动“四大战略”,着力培植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国际型旅游业“三大产业”,努力推进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工业强县跨越、人力资源大县向县域经济强县跨越,全县经济社会呈现较好较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12年,实现县域生产总值89.6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3.939.436.7;财政总收入1

3、0.9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5亿元;工业总产值91.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09元,农业总产值35.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16元;接待游客276.62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3.89亿元;城镇化率达40.1%,县城建成区16.2平方公里。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建水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研究出台了建水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水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与恢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根据建水文化旅游

4、事业的发展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为加强城市改造建设中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县委、县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古城保护“临安模式”,把建水古旧民居保护与使用作为核心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权不变,谁建谁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补助,限时完成”的原则,自2004年7月起,投入近2个亿资金,在两年内完成了长1.8公里、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建水古城区青石板路面恢复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建水古城区最重要的历史名人故居朱家花园、朱德故居周边环境,创造了良好的保护和开发条件。(二)突出申报重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保护文物古迹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建水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名人故居星罗棋布,是珍

5、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县委、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保护文物的方针,将名人故居作为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框架内给予保护。当前,我县共成功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3个,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个、省级11个、州级21个、县级104个。成功申报国家级名人故居2个(朱家花园和团山民居建筑群),占全县总数的29%。在刚刚结束的建水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县共清理出文物点505个,其中名人故居206个,占41%,保护名人故居仍然是今后申报文保单位的重要方向。 (三)结合自身特色,合理开发利用为充分发挥名人故居在文化旅游、红色教育、美丽家园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县委、县政府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名人故居的开发利用,形成了保护与开发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朱家花园地处古城中心,与朝阳楼、文庙互为呼应,共同构成古城的核心旅游景区,县委、政府因势利导,合理开发朱家花园的经济价值,2012年,朱家花园共接待游客18.38万人,占全县接待游客总数的6.64%,实现旅游收入722.64万元,其中228万元用于花园本身的建设与维护。二是发挥了积极的教育作用。建水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古城,留下了辛亥临安起义旧址天君庙、乡会桥武装起义旧址等重要革命文物点,也留下了朱德旧居、刘宝煊故居等重要的名人旧居。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发挥这些红色名人

7、旧居的教育作用,仅朱德旧居一处,2012年即投入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局部维修及室内布展工作,举办专题展览3次,接待中小学生、现役军人31批次15000人次,较好地发挥了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三是探索了有益的开发方式。目前,我县部分古旧民居内仍然有人居住,大大增加了保护和开发的难度。团山民居群的开发,提供了解决类似问题的一种思路。在开发过程中,县旅游投资公司在旧房产权不变的前提下,与住户签订租房合同,再由公司对老旧房屋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公司招聘员工时优先招聘团山本村人,较好地实现了旧居保护、本地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三者的统一。(四)积极争取资金,保持维修力度县委、县政府始终重视名人旧居的维修工

8、作,多渠道争取资金2873.5万元维修朱家花园、团山民居等名人旧居。2010至2012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60万元,完成朱家花园的维修工作;2010至2012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613.5万元,完成团山民居建筑群的保护开发工作。三、存在困难和问题(一)认识不到位文物保护意识差,对名人故居保护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名人故居的共识,由于名人故居都是不可移动文物,部分社会群众无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随意损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二)界定不清晰没有制定出台名人故居保护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名人”与“名人故居”的界定标准。对一些在地方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历史人物,是不是名人很难认定,

9、特别是一些政界与军界的历史人物,对其认定就更为困难。同时,对名人故居保护原则和具体要求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给名人故居的保护增添了难度。 (三)经费紧张 名人故居是一个地方的独特标志,是不可替代的地方品牌,又是不可多得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在名人故居保护资金投入中,保护经费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补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经费仅能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日常事务经费,而进行文物普查、征集、保护等工作的经费无法保障,开展各项保护工作举步维艰、捉襟见肘,严重影响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四)部分名人故居损坏严重 我县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名人故居由于现住户保护意识淡薄或无人居住使用的原因,基本上没有

10、得到维修,处于自生自灭逐年损坏状态,具体表现为:一是缺乏日常维护和管理,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已濒临倒塌;二是遭受火灾等自然灾害,已残破损毁;三是环境极差,随意堆放易燃物品,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四是人为破坏性修缮,修缮没有按照原有风格实施,较多使用现代材料,与相邻房屋风格极不协调。 尊敬的普主席,各位领导,历史文化名人故居在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革命精神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有着积极作用,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诚挚地希望各位领导对该项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一定按照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开创历史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新局面!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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