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规划)第三章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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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三 章消费税法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部分。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可以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6.消费税是中央税,增值税是共享税。联系:1.两者都是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2、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 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具体: 1.自产自销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自产自用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3.委托加

3、工业务凡从事委托加工业务(委托他人生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请特别注意,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4.进口业务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5.零售业务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 一、征税范围(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

4、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1.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从2001年12月20日起,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对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 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A.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

5、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B.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2.酒及酒精:酒是指酒精度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3.化妆品。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

6、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航空煤油(6)润滑油(

7、7)燃料油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8.小汽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1)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2)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

8、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3)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4)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10.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9、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14.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

10、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在学习税目的过程中,特别要留意每个税目中的特殊规定(征免范围)。例题:1、下列消费品应征消费税的是()。A.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B.白包卷烟C.卸装油D.轻便摩托车【答案】ABD【解析】选项C不征消费税,舞台、戏剧、影

11、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 2、下列货物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A.加热炉燃料 B.合成的生物柴油C.香水精 D.实木指接地板【答案】B【解析】选项B不征消费税,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二、税率(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45%;(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四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表3.1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税额)备注一、烟1、卷烟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比例税率每

12、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45%卷烟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足50元的30%2、雪茄烟25%3、烟丝30%二、酒及酒精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斤比例税率20%2、黄酒240元/吨3、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250元/吨每吨啤酒的出厂价格包括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每吨出厂价格不足在3000元的220元/吨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4、其他酒10%5、酒精5%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汽油(无铅)0.2元/升汽油(含铅)0.28元/升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0.1元/升石脑油、溶剂

13、油、润滑油0.2元/升七、高尔夫球及球具10%八、高档手表20%10000元及以上/只九、游艇10%十、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一、实木地板5%十二、汽车轮胎3%十三、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含)以下的3%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10%十四、小汽车1、乘用车气缸容量1.5升(含)以下的3%气缸容量1.5升以上至2.0升的5%气缸容量2.0升以上至2.5升的9%气缸容量2.5升以上至3.0升的12%气缸容量3.0升以上至4.0升的15%气缸容量4.0升以上的20%2、中轻型商用客车5% 第三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例题】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A.214359元 B.240000元C.250800元 D.280800元【答案】B【解析】(250800+30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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